戴振铎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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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宁 省 沈 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2005)沈刑(2)初字第 16 号公诉机关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戴振铎,男,1931 年 6 月 8 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汉族,初中文化,捕前住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 163-2 号,原系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 2004

2、 年 1 月 16 日被监视居住,同年 4 月 2 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病犯监区。辩护人王屴、洪昊澜,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沈检刑诉字2005第 67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振铎犯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 2005 年 2 月 17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贺文武、宓世琦、郑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振铎及其辩护人王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在开庭审理中,控、辩双方针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相关情节,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综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情况及控辩双

3、方的观点和理由,本院评判如下:一、关于起诉指控被告人戴振铎玩忽职守犯罪部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270 万元的事实:公诉机关指控:1992 年 7 月被告人戴振铎在担任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金城公司)总经理期间,经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时代家私厂经理陈卓林介绍,同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管理区签订了征地协议欲开发商住别墅。该宗土地协议面积为 850 亩,其中,以东北金城公司名义同南龙村

4、管理区签订 630 亩征地协议,以东北金城公司下属公司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名义同南龙村管理区签订 220 亩征地协议。东北金城公司先后支付给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人民币 4300 万元,支付给南龙村管理区人民币 2106.4 万元,最后实际取得 186.7 亩土地使用权。被告人戴振铎决定将此 186.7 亩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当地两家公司,至今土地闲置十余年。在此次征用土地过程中,被告人戴振铎分别以东北金城公司和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的名义与中山时代家私厂经理陈卓林签订协议,后经被告人戴振铎决定,东北金城公司先后向中山时代家私厂支付中介费人民币 1270 万元。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控方在庭审中通过

5、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及鉴定材料等方式,向法庭提供了下列证据:(1)有关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书证,证明被告人戴振铎系国家工作人员,其所主管和支配的资产系国有资产。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法定代表人为戴振铎。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270 万手续费)情况,并证明购买土地一事未开会研究,系由戴振铎个人决定等事实。证人戴振祥(东北金城置业集团总经理)证言

6、,证明由戴振铎个人决定公司购买土地及付款情况等相关事实:1991 年 8 月底,我到珠海帮助戴振铎搞房地产至今,负责工程。2003 年 12 月26 日,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任命我为东北金城置业集团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大约 1992 年 4 月,戴振铎司机胡波采购家私时与中山市时代家私厂法人代表陈卓林相识。同年 5 月份一天晚上,陈卓林与南龙镇党委书记吴章贺到我们办公地,带来镇里一块出让土地的测绘图,介绍给戴振铎,请我们到那谈判。后以戴振铎为首公司去了 20 多人,发了一个收费内容表,大概每亩收费 34.5万元,当时我提示这是多收费,后戴振铎让我别管这块地的事,他们办事时都背着我。有一次胡波找我做

7、南龙土地开发可行性报告,我看资料发现每亩出让金 5000 元,共 186 亩,是写在与中山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多亩),广州市金通电子总汇(90 多亩)。此外,中山市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与上述我们两个公司各签一个协议,转让费每亩 26.5 万。我们履行了合同,给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 4300 万元,还差 600 余万,付给南龙村 2528 万,给陈卓林 1270 万中介费,实际付款按 820

8、亩付的,我们只买了 186 亩,总计 8098 万元。186 亩土地使用证押给中山信用租赁公司和中山市信用发展公司,因欠这两个单位合资开发款。买南龙这块地是戴振铎个人决定的,当时没有董事会,没开会研究,没有形成文件。南龙地买了以后没有开发,一直搁置至今快 12 年了。东北金城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公司是 1988 年或 1989 年成立的,当时总经理和法人是俞小健,1991 年 8 月戴振铎任总经理和法人至今。当时珠海经济特区公司没有副经理、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戴振铎的经营理念是高度集中,戴振铎个人说的算,没有任命副手,因为戴振铎认为任命副手容易和他抗衡。证人王显义(系原中山市三乡镇东北金城房产开

9、发公司经理)的证言,证明东北金城公司购买中山市南龙村土地、付款的过程:我是 1990 年到东北金城农牧场当副场长,1992 年 10 月份调到中山市三乡镇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任经理,法人代表是戴振铎。我到后正好组建公司,此前的征地情况我后来见到合同才知道。公司征地 630 亩,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征地 220 亩,共850 亩,是一块地,地点是中山市三乡镇南龙管理区,都是山坡地,极少耕地。我们付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土地转让费 4300 万元。给农民补偿费 2500 多万元,给中山市时代家私厂(法人代表陈卓林)中介费 1270 万元,实际办证 186.6 亩,还差三乡镇建设发展总公司转让费 600

10、 多万,我认为三乡镇和陈卓林收的都不合法。与陈签的手续费协议,实际他根本没办手续,还要 20 亩土地,公司没给他。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年 7 月,戴振铎到三乡镇来买地期间我们认识,以后戴让我帮他买地、征地,委托我全权帮他办理手续,戴振铎以其公司名义写了一个授权委托书。我与戴的公司签了协议书,明确了责任和义务,一个是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法人代表戴振铎亲自签的;另一个是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

11、,是胡立波盖的个人章。我当时是以中山市三乡镇时代家私厂经理的名义与他们签的协议书。除了合同规定外,我们还为他们做规划设计,市场调查。我收取总的费用大约 1000 多万元,都打入时代家私厂的帐号,具体记不清了,现在没有原始帐了,收款的名目一个是搬迁费用,再一个协调各种关系等等。办证我没有办,税费我没代他们交,但农民搬迁中花了一些费用是我办的。当时我们时代家私厂的经营范围主要是生产家私,不是中介和咨询公司,与征地没有什么关系,但征地是戴振铎托我办的。证人廖秀康(系原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书记)的证言,证明东北金城公司在南龙村征用的土地一直闲置,南龙村管理区分别与东北金城公司及时代家私厂签订价格为 48

12、000 元/亩和 33000 元/亩土地补偿费协议的经过:1992 年,中山时代家私厂陈卓林来找我,说他打算在南龙村征地开发房地产,后来陈卓林带东北金城公司戴振铎来南龙村看地,他们在鲤鱼嘴坑尾一带购买 800-900 亩地。此后,陈卓林召集戴振铎、我以及南龙村管理区其他工作人员在时代家私厂分别签订了征地协议。陈卓林以时代家私厂名义与南龙管理区签订了土地补偿费为 33000 元/亩的征地协议;东北金城公司与南龙管理区签订了土地补偿费为 48000 元/亩的征地协议。后来东北金城公司汇给南龙管理区土地补偿费 2000 万元左右(具体数字以财务帐为准)。戴振铎来南龙村看地时没有问过土地价格,陈卓林与

13、南龙管理区签订 33000 元/亩的征地协议时,戴振铎没有在场。南龙管理区确定土地补偿费为 33000/亩时,在南龙村开过村民大会,村民们都同意这个价格,他们对鲤鱼嘴至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20000元左右,因为村民间的土地交易价格是 20000 元/亩。我们卖完这块土地后感到特别高兴,因为我卖出了比实际价格高出很多的钱。邻村人认为我们村这块土地的状况这么差,都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感到很惊讶,因为我们这块土地凹凸不平,甚至有山地,沼泽地。同时其还证实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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