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复习资料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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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概论体系框架第一章 绪论 1. 理解公务员制度 2. 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精神与特点 3. 研究的内容,方法与意义 第一节 理解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的定义:传统:称为“文官” ,是与其他专职服务于国家的机构相对应的,如军队, 司法与警察等。现代:称为“公共雇员”或“政府雇员” ,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 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旅行国家公务的公职人员。 (一) 公务员的范围(二)2.中国划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 负担工资福利的工

2、作人员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七大组织(除工勤人员之外):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人民 法院,民主党派及部分社团机关注:除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务员”外,还有部分人员和单位“参照”该法进行管理:1、 公务员法第 106 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 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 2、部分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对其参照公务员法进 行管理。 e.g. 下列属于公务员的是( A,B,D ) A 曹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B 蒋树声 中国民主同盟 主席 C xxx 江苏省妇联 办事

3、员 D XXX 泰州市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 思考:如何看待此次公务员范围的界定 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从制度上建 立统一的对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 将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有些不妥;(司法独立性破坏、法律交叉冲突、考 试录用标准) 人员范围扩大,财政负担加重; 社会价值观变化; (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法律主体在法律中的位置(地位与作用) 。是其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意味着这一职业阶层的身份及其保障,也意味着他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权 利与义务的综合表现。 典型:英美法系即“职位制”:“任命” 权利获得合同化,私法约

4、束大陆法系即“职业制”:“契约”权利获得法制化,公法约束 职业制与职位制标准比较职业制(Career systems)职位制 (Position systems)进入公务员 队伍的条件(Conditions)1.录用之初只能进入初级职 位2.特定的终身职业需要相应 的文凭和(或)教育背景3.职业之初,有相应的培训 和试用期1.录用之初也可进入中级职 位2.特定的终身职业不需要相 应的文凭和(或)教育背景, 但是特定的职位需要具备相 应的技能资格3.职业之初,没有相应的培 训和试用期职业发展(Career development)确定的晋升制度没有确定的晋升制度雇佣(Employment)终生雇

5、佣像私人部门一样,是合同雇 佣,没有终生雇佣薪水制度(Salary systems )法定制度集体协议/个人化工资退休金制度(Pension systems )法定制度集体协议劳动立法(Labor legislations)就工会参与有关劳动条件等 方面的决策有专门的立法由政府当局将与工会之间谈 判,在集体协议中确定有关 公务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 参与权类似私人部门工会的 参与权(三) 公务员制度的含义 现代公务员制度最早产生于 19 世纪初的英国。 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与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务员制度: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等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一 系列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

6、的总称。 二起源与发展 恩赐制 ,个人徇私制,政党分肥制,功绩制早期萌芽确立发展实施普鲁士的实践英国的实践美国的实践我国的实践1794 年的法典 普鲁士各邦普 通国家法“Prussian state common law“ “官员是国家公仆”1853 年诺斯科特 特里威廉报告 “Northcote-Trevelyan Report” 现代公务员制度的 基 本框架 1883 年彭德尔顿法 “Pendleton Act ”美国公务员制度的 基本法1982-1988 年拟建国家公务 员暂行条例1989-2005 年93 年颁发国家 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 年以后公务员法补充:中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 改

7、革的必然 缺乏具体制度 干部外延过大 政企分开 政事分开 政社分开公务员制度在现代国家体系中的地位 完成国家和政府使命的必要工具和手段 政府实施其施政目标的主要载体 政府存在合法性的具体体现第二节 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精神 一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精神 “竞争精神”与“常任原则”的统一 “法治精神”与“中立原则”的统一 “专业精神”与“分类原则”的统一 “科学精神”与“人本原则”的统一, “民主精神”与“效率原则”的统一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自身弊端外部环境推进1993 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建立公务员制度2006 年实施 公务员法实行“两官分途” ,坚持“政治中立” ,强调“功绩主义” ,实施

8、统一管理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务员队伍的领导党管干部的原则 公务员范围的界定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分类管理和统一领导 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公务员的管理监督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研究的内容、方法与意义 一研究的内容二研究的方法 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生态研究法,案例研究法 三研究的意义 有助于探索现代国家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普遍趋势 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和管理水平 有助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理论和实践 有助于理解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

9、性和必要性 第二章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1.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述 2.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内容 3.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与意义 第一节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述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 公务员义务(Right of civil servants):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中法定权力和行为方式的约束,或者说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 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限制和保证行使权力的法定范围、管理幅度、自觉程度公务员权利(Obligation of civil servants):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的过 程中,享有的合法权力

10、和利益,拥有的法定手段和法定条件。 保障其享有的合法权益、拥有的法律手段和法定条件 (二)公务员义务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同一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均衡性 (三)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产生第二节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内容 一、国外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义务:忠实义务, “政治中立“义务,服从义务,保密义务,回避义务,品行义务,申报财 产义务 权利: 参与工会与罢工权利政治权 政治平等的权利申诉与控告的权利身份保障权薪酬权经济权 退休权辞职权休假权教育权 二、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原则,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效率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协调的原则,保护公务员权利的

11、原则 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 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 密,遵纪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 他义务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具有的工作条件,职业常任 ,获得工资报酬等待遇,参加培训,对 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法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规定:公务员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 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 。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

12、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违法或不义务与权利的产生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律关系 &公务员法律关系法律事实适当) ,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 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该公务 员不承担责任”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刑 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第三节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与意义 特点:法制性,平等性,强制性,不可放弃性 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 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 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

13、家公务的有效保障 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对公务员实施有效的监督第三章 公务员分类管理 公务员的类别划分 两种公务员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第一节 公务员的类别划分 分类是管理的基础 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最重要途径是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一般事务官&特别公务员 事务官&政务官 行政官&司法官 公务员的类别(1) 一般职公务员 VS 特别职公务员 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 特别职公务员:依据特别法律通过选举或任命而产生的公务员 公务员的类别(2) 政务官(Administrative officers) VS 事务官 (Servi

14、ces officers) 政务官:一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实行任期制。服从政党的意志,维护执政党的利益, 随执政党的更迭而进退,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副业者(Amateurs) 事务官:一般通过考试择优录用,按功绩晋升,任职不受竞选结果的影响,实行常任制, 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专业者(Experts) 公务员的类别(3) 地位的独立性不同 身份的保障不同 知识的要求不同 适用的法律不同公务员类别划分的意义 国家人事行政的基础 制约着管理方式 是国家权力系统的稳定机制 第二节 两种公务员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职位分类(含义,实践,比较,发展)行政官司法官(法官, 检察官)品位分类 以品(官阶

15、、等级)和位(职位)作为分类评价的基本要素,只要具备一定官阶就可以担任与此 级别相应的不同业务性质的职位,并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 以人为对象: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 考虑因素:学历,资历,职位 实践:英国 不考虑其所任职位的工作性质,数量和质量 寻找“通才” 衰落:1968 年富尔顿报告 职位分类: 以工作内容、责任为分类的依据,每一个职位有一个等级,而不是“人”的等级。 以职位为对象:将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分为不同的 类别和等级。实践:美国科学管理:将组织中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加以分离。强调组织工作计划化,标准化, 程序化。强调

16、组织管理职能的专门化。 美国: 1883 年彭德尔顿法 1923 年职位分类法职位(Position)职位是指某一时间内某一主体所担负的一项或几项相互联系的职责集合。例如,办公室主任同时担负单位的人事调配、文书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处理等职责。职位一般与职员一一对应,即一个职位一个人。 职务即工作 职系(Series)职系又叫职种,是指职责繁简难易、轻重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并不相同,但工作性质 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如机械工程职系、教师职系等。职系是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员工时,从专业性质上进行考核的依据.每个职系便 是一个职位升迁系统。 职等(Grade)在不同职系之间,把职责轻重、工作繁简复杂情况以及任职资格条件充分相同 的职位归入同一等。同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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