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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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 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必 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场纪律;同时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 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东北石油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 则。 第一条第一条 关于考试违纪的认定 (一)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包括手机、MP3、商务通等电

2、子设备,与考试 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纸条或其他载体)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 置者;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者; 3、擅自分拆考卷,有作弊企图者或多要、多答试卷者; 4、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者; 5、未经监考人员允许,私自传、接物品或擅自借用他人的考试用品或开卷 考试中擅自借用他人的书籍、笔记本、文具等物品者; 6、课程考核合格后,擅自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者; 7、在考场内,喧哗、吸烟、干扰考试正常进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 的行为者; 8、不服从监考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者; 9、考试期间,在考场外无故逗留,经考务人员劝说无效者; 10、在考试过程中

3、,手机、MP3、商务通等电子设备处于开机状态且未放在指定位置者; 11、用某种示意、动作相互传递有关考试信息及有类似迹象者; 1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及造成他人偷看试卷 机会者; 13、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 14、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未交考卷或未经允许将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带出考场者; 15、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 息者; 16、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者; 17、在考场内、外为他人提供作弊机会,或协助他人作弊但未构成作弊结果 者; 18、辱骂、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并经考试主管部门认定者;

4、 1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者。(二) 考试违纪性质的认定 1、凡符合上述第1-3条规定者,认定为情节较轻; 2、凡符合上述第4-10、19条规定者,认定为情节较重; 3、凡符合上述第11-18条规定者,认定为情节严重; 4、凡累计违纪两次(含两次)以上者,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二条第二条 关于考试作弊的认定 (一)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 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1、考试开始之后,夹带、翻阅或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纸 条或其他载体(包括电子设备)中的信息者(开卷考试时,教师允许查阅的书 籍、资料除外);

5、2、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手机、MP3、商务通等电子设备参加 考试者;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者; 4、在考场内以借用计算器、工具书、文具等物品的方式或以其他形式传递、 接受有关考试内容者; 5、在考试过程中,以发送短信、传接纸条或其他信息载体等方式由考场内 向考场外或由考场外向考场内传递信息者; 6、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MP3、商务通等电子设备者; 7、在试卷或答题纸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者; 8、在考试过程中,传递或接受试卷、答卷、草稿纸、纸条者; 9、进入考场后,在书桌、椅子、各类证件、身体各个部位等处画写、藏匿 与考试有关的

6、内容者; 10、在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考场,在考场外偷看或与他人交谈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者;11、根据试卷卷面答题内容,经阅卷教师鉴定,并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确 认属作弊行为者; 1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者; 1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各种通讯设备作弊者; 14、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者; 1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 16、组织三人(含三人)以上共同作弊者; 17、伪造或协助他人伪造假考试证件或携带假考试证件参加考试者; 18、在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未经允许将试卷带出考场者、在考场外见到 考试试卷并参与答卷者; 19、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严重辱骂、威胁、殴打监考教师或考试 工作人员并经考试主管部门认定者; 20、其他作弊行为。(二) 考试作弊性质的认定 1、凡符合上述第1-12、20条规定者,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作弊行为严重;2、凡符合上述第13-19条规定者,认定为作弊行为严重; 3、凡累计作弊两次(含两次)以上者,认定为作弊行为严重。 第三条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 释权归教务处。 第四条第四条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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