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资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8908886 上传时间:2018-05-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什么是非法集资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什么是非法集资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什么是非法集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什么是非法集资(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

2、式和其他形式。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这里“不特定的不特定的对象对象”是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般来说,具有以上四个特征的集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案例:河北省任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1999 年 7 月 13 日,河北省任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解决资金困难为理由,在任县县城设

3、置了固定场所,发放宣传品,挂横幅标语,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集资是以“入股”的形式,期限 3 年,年利率10,并允诺到期后由县财政兑付。截止查处时共集资 14 万元,其中,内部职工入股 8万元;社会公众入股 6 万元。 从煤炭工业有限公司所实施的集资情况看,该公司是以“入股”解决企业困难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该非法集资活动已被取缔。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4、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

5、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诈骗必须以非法占有所集资款项为目的,其他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还有返还的意图,但其本身的集资行为是违

6、法的.非法集资数额达到非法集资数额达到 600 万元,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有两个条文,万元,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有两个条文,一个是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的处罚较轻,一般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恶意占有公这个罪名的处罚较轻,一般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恶意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一般处众存款的目的,一般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根据大量法院判决表明,多数情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根据大量法院判决表明,多数情况下都会判处缓刑,不用坐牢的,如河北的孙大午;况下都会判处缓刑,不用坐牢的,如河北的孙大午;另一个就是集资诈骗罪另一个就是

7、集资诈骗罪,这个处罚很,这个处罚很重,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将公众的钱财占为己有的目的,有诈骗的目的,主观恶性重,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将公众的钱财占为己有的目的,有诈骗的目的,主观恶性较强,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处较强,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 5 年以上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徒刑,特别严重的,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公司负责人属于第一种情况,那样就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主要就是罚金,如果是第二种的话,处罚就很重了。 对于下面的投资者而言,如果跟公司没有直接的联系,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因 为最多只是从中收取提成,主观上并不具备吸收他人存款或者占有他人存款的 目的,所以不呼构成犯罪,不能构成非法集资。对于自己的损失,非法金融 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 247 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