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8798088 上传时间:2018-05-0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 1、奖励和处罚类别、奖励和处罚类别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2 2、考核、考核金额标准金额标准运输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驾驶100 元、押运员 150 元、安全主管 300 元。调度 200 元。经理 400 元。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

2、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 300 元、员工 100 元。3 3、奖励、奖励3.1 奖励内容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经安委会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季会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2予一定比例的奖励。3.2 其他类型的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委会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运输有显著成绩的车辆和个人。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

3、绩者。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4 4、处罚、处罚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4.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车辆内吸烟者处罚 100 元/次。4.1.3 违反操作规程,超速驾驶,扣罚当事人 50 元/人次。其他违反交通法行为扣罚当事人 50 元/人次,酒驾直接开除。4.1.4 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 200 元。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4.1.5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 100 元/项。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4.1.7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

5、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 200 元/次,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4.2 安全事故的处罚4.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4失的 50%。4.2.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元(含 1000 元)以上4000 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 45%。4.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4000 元(含 4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6、。4.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1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 35%。4.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00 元(含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4.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0 元(含 50000 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4.2.7 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

7、罚款 100 元/人次,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50 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 300-500 元罚款并给予记大5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扣除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各级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4.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4.3.1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3.2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3.3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毕业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