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共治”管理理念述评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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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美国大学“共治”管理理念述评及启示摘 要在辨析“共治”概念的基础上,认为美国大学管理的“共治”理念有别于教授治校和大学自治,是指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论文全面介绍了“共治”理念在美国大学的发展、面临的挑战,并结合我国大学管理提出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共治;大学;美国 共治(Shared governance),或被译为共享管理、共同管理、共享治理、共同治理、分享治理、成员共治、大学分权、联合治理、共事决策是 20 世纪美国大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 一、共治与教授治校、大学自治理念之辨析 所谓“共治”,首次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 1966 年大学治理声明中定义为“教师和行政部门基于双方特长的

2、权力和决策责任分工”,一般理解为大学董事会、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美国大学管理决策的原则、20 世纪美国大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 1共治与教授治校概念之辨析 有不少学者将“教授治校”与“共治”相提并论,认为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促进了美国现代大学的学术繁荣。但“教授治校”这个耳熟能详的词在现代美国大学管理中却没有合适的对应词汇:是教师自治(Faculty autonomy)?教师参议会(Faculty senate)?教师治理(Faculty governance)?还是教师参与(Faeulty involvement)?其基本含义是“教授在大学的

3、决策与管理中起决定性的或主导的作用,学校的行政机构起服务与辅助作用”(陈红太,2003)?或仅仅是“教授参与治校”?有质疑的还包括:也许在欧洲大学有规定,只有正教授或高级教师才有权参与院、系或学校的行政2管理,但美国大学一般提教师(Facuhy),包括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不单纯是教授(Professor)。教授治校是特指教授还是泛指教师?大学教授在大学全体成员数量上不是绝对多数,在美国大学中不仅仅教授,其他职位的教师、职员、学生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意见都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单提美国大学是教授治校是否偏颇? 事实上,尽管教授治校在欧美也是一种思潮,甚至可承认是西方大学管理的一种模式,尤其 19

4、 世纪之后的德国大学教授曾拥有绝对的学术管理权,但一直以来并未成为美国流行的大学管理理念。在西方,二战之后教授治校理念日渐势微, “教授在大学管理中的权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与规制,过去纯粹的教授治校逐渐演化成为由大学各种利益相关人员参与的“共同治校”,在我国近代,西方大学管理实践及其中包含的管理思想,曾被很不精确地概括为“教授治校”,并被加以借鉴,近代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基本上是仿造西方模式建立,这种借鉴毫不足怪,但随着时代变迁和其他种种复杂原因,我们后来抛弃了它。在现代台湾,自 1986 年底李远哲首度提出“教授治校”观念,短短几年“教授治校”在台湾大学中受到普遍重视和快速发展,如今却遭到包括

5、大学校长层面管理者的普遍质疑,认为“台湾的大学受到教授治校观念的极大伤害”、 “不应再推广教授治校说法”等,甚至谓之“国粹”,现在台湾转而推行“大学行政法人化”。台湾东华大学原校长、加州州立洛杉矶大学原副校长牟宗灿在 1996 年 4 月 17 日在联合报撰文澄清教授治校、落实大学成员共治。文中写道:“国外大学并不用教授治校此名词,一般采用大学成员共治。 ”另外,一向争取和维护大学教师权益的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也以支持共治为己任,不提“教授治校”,美国大学教授的宗旨完整地表述为“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旨在提升学术自由和共治、制定高等教育的基本专业价值和标准、确保高等教育对公共利益的贡献”。 3因此,对“

6、教授治校”在美国大学管理理念中,更理性的理解应该是:大学通过共治理念,让教授与其他大学成员一起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并发挥一定的治校作用。 2共治与大学自治概念之辨析 我国也有学者强调“大学自治(Institutional autonomy,University autonomy)”,认为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是美国大学精神,往往把共治的理念置于大学自治之下来理解。 “所谓大学自治是指大学作为一个法人团体享有不受国家、教会及任何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法人团体和个人,如统治者、政治家、政府官员、教派官员、宣传人员或企业干预的自由”(爱德华希尔斯),该定义已在较大程度上被认可。大学自治可理解为大学作为一

7、个学术单位,在机构管理、资金控制、教职员聘任、招生、课程和评价等方面相对独立于政府和社会其他管理体系。当然,有自治权的大学必然涉及到教师在大学管理中的微观参与和决策过程,但“大学自治”无疑是把大学视为一个管理实体的宏观层面的大学管理理念。 “共治”作为美国大学内部管理的重要理念,不是教授治校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也不是大学自治。共治体现为两个基本原则:重要事务由大学各组成成员依身份参与决定;根据组成成员对要承担的具体事务涉及的职责来确定其不同的发言分量。 大学治理声明中详细地阐述了共治理念, “本声明是对大学治理中相互理解的呼唤。基于团体利益和共同努力的理解至少需三个实质前提:公立或私立大学常常更

8、少自治,大学控制的支持建筑、研究和学费的基金逐渐缩小,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执行机构影响学术政策的重要决定,如能顺利听取各种声音、综合各方势力,大学应当可取得满意的、大体一致的意见;学者交流,大学利益是永久重要的;大学所有成员明白他们互相依存,沟通有效,具有共同行动能力,将对解决教育问题能力增强感到满意”。这三个前提可概括理解为:大学所有成员互相依赖、4有效沟通、合作解决教育问题。也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授的声音易被听到,但美国大学管理的原则是“共治”,在高等教育研究文献中可以频繁地看到“共治和学术自由的传统”的表述而不是其他,并认为共治和学术自由即 21 世纪美国高等教育史。 二、大学共治理念在

9、美国的发展 美国大学校内行政管理事务在 19 世纪之前主要由董事会管理,教师仅仅相当于雇员。进入 19 世纪,教师和董事会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1825 年哈佛大学教师因对殖民地的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对停滞的课程表示不满,他们的抗议使其争取到控制学生招生和教育方向的内部权力。哈佛大学事件拉开了共治理念在美国大学发展的序幕。但早期关于大学教师参与的论点只强调教师们处理单纯学术事务的能力。 密执根大学的首任校长 H泰彭(HTappan)在 1858 年提出:既然学者是“建设大学的唯一劳动者”,教师应享受 在教学方法和课程上更大自主权。这个观点在其后 50 年里被美国大学广泛认同。到 21 世纪初大学

10、教师的专家地位逐渐上升,至二战之后的学术革命中加速,一些大学不仅承认教师对课程之外的掌控,且在教育相关的其他事务中教师也享有强势发言权。 1966 年, 大学治理声明第一次给予大学教师在大学学术治理中的正式合法地位。该声明常被称作“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由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美国教育委员会(ACE)和美国大学董事会协会(AGB)三家联合发表。1990 年 4 月,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原始文本作了个别语句修改。该声明开篇即说, “以下声明指引董事会成员、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使其相信美国大学已进入提倡各大学组成成员适当分担责任的阶段”。 5之后,共治

11、理念在美国大学全面渗透、发展,成为现代美国大学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大学教师不仅拥有了参与决定教育和研究事务的权利,而且更普遍地涉足教育政策,如制度目标、规划、预算、选举管理者。1988 年,加利福尼亚州甚至由立法机关颁布 ABl725 法案,希望在全州 106 所社区学院推广共治。1998 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模仿著名的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学术自由奖,设立拉尔夫布朗共治奖(Ralph SBrown Award),奖励高责任体现高等教育共治原则的公认有突出服务的学术领导,次年圣克拉拉大学(SCU)校长和校董因开创了教师重要角色、校园管理新模式首次获奖。 共治在美国及美国之外的西方大学得到拥护和发展的

12、同时,也遭致不少批评意见,甚至有更激烈的意见要求对其进行全面改革。至 1998 年美国大学董事会协会(AGB)的治理声明指出, “一些董事会、教师和行政主管认为内部治理规则已妨碍了及时决策,小派系争论阻碍了决策进程”,并建议由董事会重申他们的最终职责和权力,明确阐明谁在各类具体决策中拥有权利,设立加速决策的最终期限,明确权力模糊不清和重叠的区域。 无论如何, “共治”发展至今,已被认为是美国传统的大学管理理念。实施共治的 5 个基本要素包括:构建信任体系、开放的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多数意见原则、不同意见的妥协。无论共治是通过何种途径实施的,其核心原则是大同小异的。 三、现代大学共治面临的挑战和

13、期望 1社会经济发展对共治理念的冲击 技术上的发展正改变着高等教育。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教学和管理模式的改变。教师和学生将联接网络的计算机作为教学和研究的工具,且能即时获6得学校的各类管理资料。教学方式改变了,管理方式也改变了。弗吉尼亚州 90 年代末通过政策:大学教师未获得管理人员允许,禁止通过公共计算机访问直接资料。将管理人员置于同意或拒绝教师调查的位置。舆论认为,这个规定限制了教师参与管理的范围,损害了共治。 全球化趋势也威胁到共治精神。如跨国公司和互联网的发展,教师在美国能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就无法受到有效保护。当远程教育、全球范围内的学术交流不断发展,教师不得不在世界

14、范围内开展学术活动,学生也来自世界各地时,共治也要受到不同地区的文化和法律的影响。 新经济和学术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成的文化系统使高等教育具有双重经济角色,高等教育既要为大学获取收入,也要为全球竞争创造知识和财富。相对于全职教授和终身教授,兼职教师和非教师专业人员在部分观点上取向金钱更甚于取向学术。资本主义意识和金钱意识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滋长,花时间在共治上逐渐被认为是一件不经济的事情,认为是投入时间多而结果不可测。 2大学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对共治提出的新要求 进入 90 年代后,美国大学财政普遍紧缩,一些项目未经与教师商议就被关闭了,还有一些项目因管理上的分配倾向学校任务中心项目而中止了,舆论因此认

15、为,大学社区中学术和管理的平衡改变了,甚至认为共治理念被校园行政管理部门搁置一边或置之不理。 对共治理念的冲击还来自教师性质的改变,如兼职教师数量的上升、非教师专业人员的出现。根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的数据,从 1970 年到 1993 年,美国大学全职教师增长了 47,而兼职教师增长了 355,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之比从 1:35 迅速上升到 l:15;到了 2001 年秋,全美大学一共有 60 万全职教7师和 50 万兼职教师,逼近 1:1。兼职教师在多个大学具有类似的身份。因为其兼职身份,他们很少可能进入大学的治理体系,但他们无疑也提供了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没有考虑越来越举足轻

16、重的兼职教师的共治体系能体现共治精神吗?非教师专业人员(Nonfacultyprofessionals)在大学的出现是另一新现象,他们也被称为管理性专业人员,除了由管理人员聘任、考核、解聘之外,相对于教师由同行来操作,其他方面在学位、知识体系、专业联系上与教师并没有差别,甚至他们也参与教学。日益增长的非教师专业人员让大学管理者对共治理念越来越迷惑了。 新概念大学的出现也使共治左右为难。如 1971 年创办的提供成教服务的国家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一直未设终身教职系统,至 20 世纪 90 年代仍全部聘请兼职教师。发展到现在,以其在加州 17 万全日制学生和 26 个教学中心的规模,仅约 200 名全职教师,其余上千名教师是一至二年合同制教师和兼职教师。虽然大学也努力推行共治,但在其教师参议会和教师委员会中主要成员是全职教师。 另外,还有来自大学管理者的责难:教师通常局限于本身的科研领域和自身小团体利益,缺乏对全局的深入了解和思考,对外部环境不敏感,在共治过程中往往陷入小集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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