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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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导 言从古代到近代,从奴隶买卖到“个人自由”,这个演进的过程便是封建社会。要明了这社会的本质,如同其他社会一样,非剖析它的生产关系不可。封建社会的生产简直可说全部是农村生产。这种生产关系,因为地方和时代的不同,显然有很多的差别。赋役制(日本的庄园制,西欧东欧的 Colonia,俄国的 ),强役制(西欧的Villainage,le servage,die Leibeigenschaft,俄国的 ),工偿制(俄国的),都是封建社会的不同的生产关系。赋役制|农民有一切农本;对于他所耕的农田有永久使用权。强役制|农民有一切农本;对于他所耕的农田一部分有永久使用权,一部分既无所有

2、权又无使用权。工偿制农民大部分有一切农本,有少量的土地;但是或者钱或者谷或者土地往往不能够用。赋役制|地主没有农具耕畜;但领有全部农田,分给农民耕种。强役制|地主没有农具耕畜;但领有全部农田,一部分自己经营而役使农民耕种,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工偿制|地主大部分没有农具耕畜;但有多量的农田,或全部自己经营而使负债的农民耕种,或分一小部分给农民耕种。赋役制|地主所借以剥削农民的是经济外的强制权。2强役制|地主所借以剥削农民的是经济外的强制权。工偿制|地主所借以剥削农民的是因为他借钱借谷或借地给农民而发生的债权,和经济外的暂时强制权。赋役制|剥削的普遍形式是物租,但一部分是力租。强役制|剥削的普遍形

3、式是力租,有时还附加些物租。工偿制|剥削的普遍形式仍旧是力租,一部分是物租,但工资形式已经存在。赋役制|农民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并不分开,而农民不能享受他的剩余劳动的生产物。强役制|农民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都划然分开,而农民不能享受他的剩余劳动的生产物。工偿制|农民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分开,或不分开,而农民但求他自己能够享受他的必要劳动的生产物。强役制到雇工制(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转变的程序中,在俄国有工偿制;在法国另有别种制度。中国现在,赋役制,强役制,工偿制,或雇工制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可是绝不占农村生产关系的主要地位。封建社会的农

4、村生产关系,除赋役制,强役制和工偿制以外,其他制度的分析还待继续进行。一 赋役制赋役制以小规模农业的自然经济为基础,联合着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在小经营中制造必要的及剩余的生产物。这种剩余生产物以物品田租的形式流入地主的掌握3中。物租与力租不是没有合并的可能,但在赋役制下力租确限与极小部分。即使中国或印度的地主比较法国地主所领的土地面积要小得多,土地所有者与直接生产者间的生产关系还是丝毫不变的。印度的与中国的地主在赋役制下同样是以物租的形式向农民榨取剩余生产物的。这种榨取方式同欧洲中古时代地主所用的完全没有什么差别。在赋役制下,这种榨取的方式决不会因土地属于封建国家或属于私人所有而有所改变。因为赋

5、役制时代的赋税与田租是同一性质的。那些专门注意到土地所有的大小,或僧侣政治的有无,或集权分权的差异,或地主是否有司法权的人们便错认了封建组织的根本。他们因为忽略了农民与地主间的生产关系及掠夺方式,所以不能明白封建社会的本质。封建社会的这种生产关系和掠夺方式很能够从田租的形式中观察出来。在自然经济还没有破坏的时候,如果物品田租流行得最广,即是表现着赋役制势力的支配;如果力役田租流行得最广。即是表现着强役制势力的支配。赋役制的剩余劳动生产物普通和必要劳动生产物都在直接生产者的经营中间。强役制下的必要劳动生产物虽然在直接生产者的经营中,其剩余劳动生产物却在地主的土地上面。赋役制下的农民是相对的独立生

6、产者。强役制下的农民则除能自由经营他的小小的“分有地”以外,却完全失去他的独立性质。自地主看来,他们和其他的生产手段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西欧从赋役制到强役制的转变和从地方分权到中央集权的过渡完全相符合。因为西欧赋役制时代的政治表现为分权;强役制时代为集权。_ SDubrowski,“Ueber das Wesen des Feudalismus,der Leibeigenschaft und des Handelskapita ls”,Agrar-Problome,2 Bd2 HeftMuenehen,1929,S,209ff 日本封建的前期表现地方分权。后期则表现中央集权。但小野武夫尚疑中央

7、4集权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可能(小野武夫,农村社会史论讲,东京,昭和二年,页13;180)。13 世纪的末年莫斯科附近地方有一种封建社会。土地的全部当时皆为那些战争的领袖所有。他们和他们部下的武装者统治了全部的劳苦群众。这些武装者便是后来的地主,又名贵族。他们主要的职业是战争,对于农业经营原来没有什么兴趣。除开住宅以外,他们自己只管理菜园果园以供给自家应用。他们坐收农民的物品田租。农民自己贩卖生产物的很少;他们的生产物一部分留给自用,一部分缴给地主。物品田租不仅限于农场生产品,并且还包含着许多手工制造品。14 世纪时代莫斯科商人渐渐发展他们的威权,已经到黑海和意大利等地方去经商。16 世纪的莫斯

8、科是欧洲著名大城之一。从莫斯科运往各地的货物多极了;从各地运往莫斯科城内的日用品亦很多,单说从伏尔加流域一方面运来的每日平均就有 700 大车左右。那时农业的幼稚,生产力的薄弱,加以商业的发展和奢侈品的要求,种种情形使地主的欲望和农民的劳苦同时并增。地主不仅需要谷物,羊,鸡,鸡蛋等等给他们自家应用;并且还要求农民格外多缴些租,可以使他们把物租方面得来的东西贩卖到市场去换得种种奢侈品。于是农民所缴纳的田租,由定额的物租一变而为谷物的分租。分租的成数又从 14 变为 13,再变为 l2。地主榨取的谷物愈多,他们在市场上换得的金钱也愈多。有时因为地主来不及贩卖谷物,便向农民索取一部分钱租。_ Dub

9、rowski:“16 世纪俄国的商业发展并不比中国落后。外国人那时游历俄国的都说莫斯科商业不亚于那时的伦敦,甚至说不亚于那时的日尔曼自由商业都市”。5地主要求金钱的迫切,使他们觉得农民所供给的谷物还不十分可靠。他们终于自己经营农田,想自己独立“生产”。当然他们自己不会去做苦工,还是要他们的仆人去下田耕种。他们经营的农田扩张起来,单靠仆人的工作是不够的;他们就不得不强迫那些有农具的农民来替他们耕种。所以从前农民缴纳物租以外只须替地主担任很轻的劳役;现在这种劳役,处于地主强迫之下,便很快的加重起来。从前替地主做工,一年以内不过八天。现在每星期须有两天。后来每星期三天,并且还有增加。力租与物租农民必

10、须同时负担。但如此还不足以使经营农田的地主满意。要应付地主农田上正在扩大的工作,只有增加农民的一法。恰好那时许多新结婚的青年农夫农妇,因为要打算成家立业,必须要求得家庭以外的援助。他们需要农舍,耕畜,农具;他们并需要种籽和食粮,开始去从事农作。经营农田的地主们就利用这良好机会,给与农民上述的一切需要品;同时便一步一步的紧逼着农民替他们做工。因为借贷的关系,农民就完全被地主制服了。自然最初的时候农民不惯于这样的压迫。无论是陷于力租的旧农民或是负债而劳役的新农民,都设法要逃避那苛刻的商业性质的地主经营。于是地主们勾结封建主,最后又凭借莫斯科王公的势力,得着自由处置农民的特权。农民虽然逃避,地主可以

11、找他们回来,严紧的给他们工作,使他们无法可以离开耕地。没有这样权力的地主们只得眼看着他们的农田一天一天的荒芜起来;这些农田便被有威权有势力的大地主们(当时最著名的大地主就是寺院)并吞去了。在这个局面里,强役制的经济便建立于俄国。_ MDokrowski,“Geschichte Russlands von seiner Entstehung bis zur neue sten 6Zeit,”Leipzig,1929,S4657:“Zerfall des Moskauer Feudalismus ” Dubrowski:“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引起赋役到强役的过渡;它们本身没有什么生产方法,没

12、有剥削直接生产者的特殊方式,也不能单独创立一种社会构造。但在封建社会各种构造的罅(瓦器的裂缝)隙中,商业资本和高利货资本确负了重要的任务。在许多要素中间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即是使任何一种封建社会构造兴起,扩大,而后解体的一个因子”。隶市场已衰落了,大规模的地主经营(Latifundia)便向小规模的农民经营(Colonia)迅速的让步。这种农民(Coloni)的农具和耕畜最初虽由地主供给,后来完全要由他们自己置备。他们假使耕种官地,必须缴纳物租和少量的力租;假使耕种私人的土地,同样须缴纳物租,但力租的部分往往用钱租去替代。物租租额的多少要看农产的性质而定,有时占产量 l2,有时 l4,有时 1

13、3。力租的担负较轻。一年不过是六天的工作。至于钱租在那时就没有通行的可能;因为第 3 世纪中罗马的币制已很纷乱,钱的价值早已跌落了。5 世纪后东罗马帝国招抚夷狄,释放奴隶,积极改良农业,帝国的威权因此大振。可是,屯田一天一天的扩大,地权亦一天一天的集中到寺院和贵族的手里;政府的官地渐渐减少;小地主(原来经营军屯或民屯的主人)也渐渐降而为贫民(Penetes)。贫民先失掉自己的农田接着便替人家耕作。6 世纪至 8 世纪间在寺院和政府官地上耕作的农民(Liberi coloni)对于耕地虽然没有所有权,却还有永久的使用权(ususfructus),能够享受一部分的生产物。_ 西欧强役制的时代,一般

14、说来,是公元 7001200。西欧赋役制的时代大约是7公元 200700。Paul Vinogardoff 解释公元 4761000 西欧社会,似乎没有注意到赋役制(colonia)。他说“Although the turnover of this economythe Manorappears to be very considerable,the home-farms with independent cultivation a large scale are not common,and there are no latifundia in the sense of greatplant

15、ation estatesThe type of combined economy based on the mutual support of a Manorial centre and its satellite holdings isthe prevalent one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2,Cambridge,1913,p650 WEHeitland,Agricola,Cambridge,1921,pp211212 coloni 有两种。第一种是 Liberi coloni,又名 tributarii,又名 inqnilini。这种农民在贵族的

16、土地上耕作的很少。第二种是 adscriptiltii,又名 enapographoi,大多数在贵族的土地上耕作。第 8 世纪以后第一种已实际变为第二种,而第二种已和农奴(servirustici 又名。paroikoi)没有什么不同。这种使用权可以世袭,也可以移转给人家。农民的婚姻和迁徙可以自由,在家庭中可以执行父权,在法庭上可以有证人资格。他们把农产物的大部分献给地主作为物租(cens),另外缴纳些钱或物品作为附租(canons)。赋役制在日本盛行的时期大约是从 914 世纪。那时渔猎已经不是重要的生产事业;全部生活都被农业所支配。耕地扩张起来,灌溉很快的发达,技术向前进步,于是贵族们将他们所占有的“功田”, “位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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