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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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 系建立探讨摘要 本文从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角度出发,对黔东南地区养老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后,提出在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国家又承担不起社会化养老的过渡期间,应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当地情况的,由国家、社区、家庭、个人四者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关键词 社区养老 农村社区 养老服务体系 黔东南 一、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养老现状 1.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基本情况与养老现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处云贵高原东南地缘的苗岭山脉向湘桂丘陵盆地过渡地段,总面积 3.03 万平方公里,辖 1 市 15 县和 1 个经济开发区,共有 116 个乡、90 个镇、5 个街道办

2、事处、3550 个村民委员会、195 个居民委员会。居住着苗、侗、汉等 33 个民族,总人口 431.29 万,其中农村人口 351.41 万,少数民族总人口 347.68万,苗族 178.43 万,侗族 135.9 万,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和苗族、侗族人口最多的州。全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 76%,农业人口人口占 89.9%,农民人均收入为1207 元,居贵州省的第九位。早在 2000 年,黔东南州的老年人人口就已经达到 45万人左右,老年人口系数 11.3%,到 2010 年将达到 53 万左右,老年人口系数达 12.7%,老年抚养比从 2000 年的 16.87%到 2005 年的 17

3、.74%,而 2010 年将增加到19.61%。将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得到赡养。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结构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最低层次的保障,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区服务。第二部分是由保障对象所在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所投的商业保障。第三部分则是在前两者的基础2上,满足更富裕人群更高层次社会需求的高层次社会保障。在黔东南地区,享受第一部分的仅是少部分的“五保户”,而对于第二部分,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政策支持,集体适当资助的个人账户的做法,通过调查,有 98%的人都回答“没钱加入”。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地农民 80%以上基本上处于家庭赡养的自我保障形式,保障水平与

4、城镇相去甚远。 2.创新的“两户”养老保障制度 我国地域宽广,东西部经济、文化差别很大,养老保障不可能在全国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每个地区都应根据自己的特点来确定相应的缴费水平和给付标准。黔东南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的给付上有很大的创新。它实行的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养老扶助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只生育一个孩子或是两个女儿而又做了绝育手术的农民家庭,从男性 60 岁、女性 55 岁起领取养老金。拿锦屏县来说,2003 年 10 月后可领取养老保障基金的共有 11 人,其中独生子女户 4 人,二女结扎户 7 人。具体做法是由符合进入养老保障条件的农村“两户”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养老

5、保障合同书,最后取得养老保障基金领取册。 “两户”养老保障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还对计划生育人口进行了控制,是一举两得的新举措。 二、黔东南地区现行养老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衰退 虽然黔东南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一对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胎,但随着计划生育的广泛开展,家庭结构必朝着 4:2:1 方向发展。在黔东南州统计局的抽样调查中显示,2005 年全州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39 人,其中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2,农村为 3.43。这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依靠其子女来赡养的可能3性越来越小。反过来看,年轻一代即使有赡养上一代甚至上两代的心愿,但其物力与精力明显不济

6、。 2.养老保障覆盖面积小 早在 1986 年,黔东南州就开始试行养老保险。至 2003 年 7 月底止,全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有 971 户,参保职工 59768 人,其中企业 45892 人,事业 8339 人,个体工商户 5537 人。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社会保障只覆盖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而占黔东南人口大部分的农村人口还未被覆盖。 3.基本养老金缴付上的不公平对待 (1)缴付上存在的户籍差别。缴纳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纳者必须是非农户口。这也就代表农民不能像城镇人员一样,参加养老金的社会统筹。 (2)缴费水平上的差别对待。单位人员的缴费是由单位按缴费工资基数的 20%来缴纳,职工个人

7、按 8%缴纳。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就需要自己缴纳20%,进入个人账户的也是 8%。 4.养老水平低 在黔东南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分类施救办法中规定,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 625 元。那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只有 52 元。但在近年来,物价水平不断的上涨,有限的补助已经难以解决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构建黔东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在针对现在老年人赡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内有学者提出要建立一种“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和巩固家庭养老的地位 居家养老将是中国以后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它以“家”为平台,集中家庭,政府和社会三方面的力量,

8、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为老年人营造一个稳定温暖的养老环境。42.加强黔东南地区的经济建设 经济条件的制约黔东南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首先,必须加强当地的经济建设步伐,为社区养老的开展铺平道路。黔东南是一个少数民族风情浓厚的地区,在经济建设上建议从旅游方面加大投入。 (1)培育乡村旅游新产业,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2)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旅游开发。 (3)保护好生态资源与民族风情。 3.逐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政府应重视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经济帮助。在城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供养的人员的数量以每年 1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老

9、年人福利机构的数量有较大的增长。但在农村,老年人福利机构的主要对象还只是“五保老人”,而非所有老年人。 (2)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农村社区经济文化条件差别很大,也就决定了在探索社区养老出路时,不能搞规范化和统一化。 (3)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对于低龄且能自我照料的老人,可以对其进行上门的日常生活照料,如整理家务、个人护理、饮食服务等等。 (4)充分挖掘和利用本社区的资源。对于农村社区福利机构中的服务人员,应由本村富裕劳动力组成。在走兼专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道路。它既可以解决本社区富裕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又可以利用大家熟悉的关系,更容易与之沟通,便与及时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务。 (5)建立健全社区养老的相关机制。由于农村社区保障是一种非正式的保障方式,农村社会保障经费也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容易出现随意挪用经费的情况,所以,当地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5行。 (6)“低”保障原则。由于黔东南地区农村老年人消遣活动较少,生活花费较之也少,加上农村社区一般难以拿出大量资金来发展社区设施与养老院。因此在发展社区养老的初期应以低保障为原则,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出发,养老服务可以以粮食补贴和务工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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