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新修改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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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白腊坪煤矿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讨论稿)为了充分调动全矿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职工惜业守业、争优创效,根据四川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达竹人201164 号)以及配套分配管理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白腊坪煤矿的生产及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一、指、指导导思想思想(一)科学确定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调整分配结构,工资收入体现劳动效率、劳动效果、安全管理责任,向技术、向管理岗位适当倾斜,风险共担,效益共享。(二)工资收入以搞好安全工作为前提,以提高劳动效率完成生产任务为目的,以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为宗旨,精细管理,效果考核。二二、基本原、基本原则则(一)遵循多劳多

2、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鼓励节能降耗、增效创收。(二)工资分配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任务(产量及进尺)、产品及工作质量、经营效果挂钩,不突破达竹公司核定的工资成本和工资总额。(三)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性质和岗位职责,重点体现技术、管理岗位合理的工资报酬差别,兼顾公平。 三三、工、工资资分配形式分配形式(一)采掘队各操作岗位、机电队电钳工(含加工班组、综2采综掘包机班组)、通风队密闭维修班、运输队各操作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煤质、生产计划等挂钩考核。(二)二三线三班制操作岗位,实行台班工资制,非三班制操作岗位,实行岗位标准工资制,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矿产量和进尺

3、挂钩考核。(三)综采综掘队电钳工、机电队电钳工(含包机组)实行技能津贴,与本人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挂钩考核。瓦斯检查工实行现场安全监察津贴,与所负责头面的安全业绩挂钩考核。(四)地面部分特殊岗位(河边和二级加压站水泵工、地面推煤司机、水电维修工)实行包干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挂钩考核。(五)采掘队干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煤质、材料消耗等挂钩考核。(七)机关管理人员、机通运队队干实行岗位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等挂钩考核。四四、工、工资资序列及序列及标标准准工资序列由岗位工资、安全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假别待遇等

4、)构成。安全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津补贴的发放均以实际上岗出勤达到规定为前提条件,按实际上岗人数计发。(一)岗位工资操作岗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一,管理岗岗位工资标准见3附表二附表二,新进操作岗人员、新进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标准按达竹公司规定执行。岗位日工资标准的计算一律按计薪工作日(21.75 天)计算。(二)安全工资和效益工资1、安全、效益工资。标准详见附表一、二附表一、二。采掘队干的安全和效益工资均实行年度考核计发。机关生产口管理、非生产口副科级以上管理的安全工资实行年度考核计发,效益工资按月考核计发。机关非生产口副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全矿操作岗位员工的安全和效益工资按月度

5、考核计发,月度考核办法、年度发放及考核办法另文下达。2各类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内,按对应岗位标准的 70%执行,部门负责人被聘为副总师的,按副总师标准执行。(三)奖励工资1、属达竹公司行文规定的奖励,按达竹公司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相关负责人向劳资科提供达竹公司领导审核签字的奖励资料,经劳资部门在达竹公司结算工资粮票后方能兑现奖励。2、本矿自行设置奖励,其奖励办法必须符合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各单位(部门)奖励工资的通知(达竹人2011397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奖励的发放必须报达竹公司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发放。3、基层连队利用节余工资对本队职工进行内部奖励,必4须先拟定

6、办法经本队民管会讨论通过,并报矿工会、劳资、纪监审查认可,再报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四)年功(工龄)工资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及以下的,按 6 元/年计算;11 至 20年的,按 7 元/年计算;21 年至 30 年的,按 8 元/年计算;31 年及以上的按 10 元/年计算。年功工资不进入各单位工资结算表,由矿核定计发。实际工作年限的确定:关闭破产重组人员以资产重组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计算;新招收或聘用的合同工以最后一次进入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计算;未参与破产的本企业原固定工和原全民劳动合同制工及混岗集体工从其参工(含军龄、知龄)之月起计算。(五)津补贴工资1井下生产津补贴:采煤、掘进(含

7、瓦检)工:40.6 元/工,其中:井下艰苦津贴30 元/工,班中餐 10 元/工,矽尘保健津贴 0.6 元/工。井下辅助及其他下井人员:25.5 元/工,其中:井下艰苦津贴 15 元/工,班中餐 10 元/工,矽尘保健津贴 0.5 元/工。班中餐、矽尘补贴不纳入各单位计件工资结算,由矿按人员定位系统统计数为依据核实单列结算发放。2夜班津贴井下夜班按 6 元/工执行、地面夜班按 4 元/工执行。3有毒有害津贴充电工、电焊工、绕制工:0.60 元/工54女工卫生费:10 元/月5高温津贴(1)符合煤炭行业特殊工种目录规定的高温工种(锅炉工、锻工),在每年 5-9 月以实际上岗出勤按 8.0 元/工

8、执行。 (2)对于地面从事露天作业的非高温工种(矸石山信号把钩工、煤坪推煤司机),每年 5-9 月内在气温达到 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中持续作业 6 小时以上的,以其在高温时段(早、中班)的实际出勤,按 8 元/工计发高温津贴。(3) 对于地面室内未安设风扇、空调等降温设施或未采取其他降温措施降温的非高温工种工作人员(机电队地面加工班组、矸石山绞车司机、地面翻煤工、地面水电维修工、护矿工、皮带司机、井口计量工、洗衣工),每年 5-9 月内在气温达到 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时持续作业 6 小时以上的,以其在高温时段(早、中班)的实际出勤,按 8 元/工计发高温津贴。(4) 高温天气以达州市专业气象台公布

9、的高温天气日历数为准。(5)非煤炭行业特殊工种目录规定的高温工种人员,在作业环境发生改变不符合享受高温津贴条件时,不计发高温津贴。6班组长津贴班组长津贴的标准见附表三附表三,一二线基层连队班组长以矿文件任命为准,三线班组长由部门确定,班组长津贴按月度标准考核计发,严禁班长津贴超标准、超职数发放。6班组建制及班组长的设置,10 人及以上的班组设班长1 名,副班长 1 名;4 至 9 人的班组设班长 1 名,3 人及以下的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单设班组。班组长发生变更,由队长按规定向矿工会报批。一二线基层连队生产工序或班组建制发生较大变化,不需再保留班组时,原班组的班组长津贴从次月起停发。7、瓦检员安全

10、监察津贴:采煤工作面 25 元/班,掘进工作面 20 元/班(含掘进专项巷修),按采掘头面实际生产天数考核计发,考核办法另文下达。8群监员津贴:采掘岗位 120 元/月.人;井下辅助岗位60 元/月.人,地面岗位 30 元/月.人。所聘人员及考核以矿工会文件规定为准。9职称津贴初级职称:员级 100 元/月、助级 150 元/月;中级职称:200 元/月;高级职称:300 元/月;在煤矿主体类专业(即:采掘、机电、通风、地测专业)岗位上工作的职称津贴,按标准上浮 10%后执行。享受职称津贴范围人员指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并被本矿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在岗管理人员。经考核确认未尽到职责的范围内人员,取消当

11、月职称津贴。生产专业岗位上的考核由总工程师负责提供取消依据,非生产专业岗位上的考核由政工部负责提供取消依据。10、电钳工技能津贴7执行电钳工技能津贴人员范围:综采队电钳工、综掘头电钳工、机电队电钳工、机电队包机组电钳工。技能定级每年考核评定一次,考核评定办法另文下达。初级:10 元/班中级:15 元/班高级:25 元/班技能津贴按每月制度出勤核定计发。11其他补贴(1)机关管理人员跟班补贴(指领导特别安排的须与工人同进同出的点跟、矿安监处安排的不少于 6 小时的片区巡视):50 元/个;双休日跟班 100 元/个。(2)机关管理人员带班补贴(指副总工程师及领导带班):50 元/个;双休日带班

12、100 元/个。(3)机关管理人员夜间查岗补贴:20 元/个;双休日查岗30 元/个。(4)调度值班补贴:按达竹公司规定安排的领导值班(按规定留矿休息的不享受补贴待遇),其值班补贴按工作日值班 30 元/天,周末值班 50 元/天执行。以上四项补贴均以矿安监处考核合格的个数为准,经安监处长和矿长审核签字后作为计发依据。(六)假别待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计划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假和带薪年休假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矿按规定计发支付。假别工资核算一律以矿劳资或政工部门出据的正式假条为准。81带薪假:公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按职工所在工种(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所有

13、管理人员的假别工资标准均以附表二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年休假按国务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具体实施办法按(白腊坪劳2008107 号)文件执行。2劳动保护假:病假(医疗期内)、伤假(停工留薪期内);(1)病假(医疗期内)待遇以职工所在工种(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基数,同时根据川府发1988170 号文件按以下规定计发:工作年限六个月及以 内计发比例六个月及以 上计发比例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75%65%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85%70%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 年95%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100%75%按上述规定计发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4、80%执行。癌症病可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增加 10%,但不超过 100%。医疗期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 号文件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未复工的,一律停发工资待遇。(2)工伤假工资的计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伤假工资、效益工资,不享受安全工资。伤假工资按职工本人受伤时所在岗位9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效益工资按本队效益考核结果执行。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按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假别天数管理规定(达竹人2009371 号)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满经本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停工治疗的,按本人受伤时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的 80%计发伤假工资,停止享受效益工资。凡停工留薪期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15、一律停发工资待遇。工伤治疗终结或鉴定后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伤情严重,经定点医院证明确需护理的,由伤员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护理人员:由职工护理的,其实际护理出勤工资待遇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计发;由伤者家属护理的,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分别按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40%、50%的标准支付护理费。(3)劳动待遇假加班工资: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加班的,按职工本人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不含安全、效益工资)日标准的 300%计发。所有队级、机关管理人员的日标准均以附表二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发生多工作日,在特殊

16、情况下,发生多工作日,必须经矿长审批签字方能结算计发。二三线三班制岗位,按台班数核发加班工数。(4)年终计划停产检修,在停产检修期间无工作任务的人10员,按 15 元/天发放生活费(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停产期间由单位组织学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间的工资;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处理。五五、 、岗岗位位设设置及定置及定员员二、三线操作岗岗位设置及定员另文下达,定岗定员的管理,按照达竹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矿根据生产实际按需增减。六六、工、工资资分配的具体运作与管理分配的具体运作与管理岗位工资及生产性津补贴的分配按工种性质实行计件、台班、计时、包干等方式结算分配。(一)采掘采掘队队操作操作岗计岗计件工件工资资分配分配1.采掘队计件单价组成。采掘队计件单价采掘综合岗位工资日标准 53 元/工(岗位标准 115021.75)32 元/工(井下艰苦津贴 30 元/工,三分之一夜班津贴 2 元/工)。2. 劳动定额按集团公司统一劳动定额、 白腊坪煤矿统一劳动定额执行。3.采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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