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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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交底内容: 1 基础 (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 C35 基础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 0.1%。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 (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 30KN 以下)应为 60100KPa;中型 (起重量 31150KN)应为 10120

2、0KPa;重型(起重量 150KN 以上)应 为 200KPa 以上。 每隔 6m 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 在纵横方向上,轻钢顶面的倾斜不倾斜度不得大于 0.1% 钢筋接头间隙不的大于 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 不的小于 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道高度差不得大于 2mm。 距轨道终端处 1m,必须设置缓冲,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 在距轨道终端 2m 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撞块。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4)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 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每月或连续大雨时,应及时对轨道

3、表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度,钢轨的不直度及 轨道的通过性能,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2 轨道铺设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刚劲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 受工作状态下最大的载荷,并应满足塔机的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 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轨道不得直接铺设在地面建筑物上。 (3)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必须平整捣实。道木之间应 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撑,不得悬空。路基两侧和中间部分 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 (4)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 6m 设轨距拉缸一个。 (5)

4、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个 20m 应 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6)路基土壤承载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 的要求。 (7)距轨道终端 1.5m 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半 径。(8)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 期内,每周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9)塔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专业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塔机的安装。(10)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3拆装作业:(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

5、证书的专业 队进行,并应有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2)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安全保护用品,高出作业时应系好 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和异常时, 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事故。(3)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方案,遵守拆转该工艺和操作流程,使用明确的 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 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轻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作业。(4)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产的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 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 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

6、底。(5)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对所拆装起重机的歌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 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 患排除于作业之前。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 顶升承脚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辅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身机 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这立即 更换。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机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 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要求。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

7、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安全监督岗位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6)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案拆卸起重机时,必须按技术 部分的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7)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天气等恶劣天 气时,应停止作业。 (8)在拆装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 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9)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 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 扳手,并应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0)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到天气巨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

8、等意外情 况,短时内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 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1)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 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装置装齐。 (12)起重机的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试验,整机安装完毕后, 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 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 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 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4起重机的附着锚固: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

9、下列要求:(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手里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 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采用扶着杆 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一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1000。(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架布设时,扶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 10 度。(4)附着框架直接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 ,紧固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 斜撑时应加固。(5)塔身顶身节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 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

10、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和异常情况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 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8)遇有 6 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和拆卸锚固装置。(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人员负责,工作时应系 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10)轨道式起重机做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 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架。5操作前检查。(1)上班必须继续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填写情况及 记载事项。(2)操作前应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向将夹轨器固

11、定,清楚行走轨道 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 23m,并检查轨道的平 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规定,路基不得有沉 降、流坡、裂缝等现象。(3)启动前,重点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缝、开焊现象。 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油位符合标准。 各部制动轮,制动带,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 绳应符合规定,安全装置(力距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 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4)如果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和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 应加封(

12、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5)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的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 和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简灵活有效,不得拖缆。(6)送点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 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7)所有电器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每 20m 做一次接地,不 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8)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 松动,并应清楚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6。作业操作:(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声 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

13、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2)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作高控制器时 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幻运转 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倒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 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和制动。(3)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 起重量。(4)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 动器使之缓慢下降。(5)提升重物做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6)在吊钩提升、起重下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 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

14、距离(如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 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7)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 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 量的 90%及以上,严禁变幅。(8)对于无中英集中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 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9)装有下、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0)作业中,当停电、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应切断 电源,如吊挂上挂有重物,应稍送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的下 降到安全地带。(11)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

15、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 度作业。(12)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 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 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风力在 4 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 4 级,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 卷筒。下降时英适时收紧电缆。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 使用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

16、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 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从 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选择启动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升降时,顶升承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 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13)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 5 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的联系,上不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 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未排除隐患,不得继续 作业。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拨出塔身底座的支撑梁或支腿,通 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砌块塞紧。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 3 各楼层。 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 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撑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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