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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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迎春路南段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工程工程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 :) :泰安市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2012016 6 年年 3 3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2、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迎春路南段(灵山大

3、街至南湖大街)工程建设单位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 张广银 联系人 吕建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 16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71000建设地点 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 ,北起灵山大街南至南湖大街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E4812 公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280绿化面积 (平方米) 6820总投资 (万元) 11089.68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54.48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的比例 5.0%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项目由来及简介1. 项目由来及简介

4、随着泰安市的经济发展,农村人口将逐步转变为城市人口,享受市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时,随着财力的日益增强,泰安市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原则,逐步加快城区的改造和建设步伐,促进城区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泰城城市道路、 桥涵、路灯、河道、园林绿化、广场、城市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候车亭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泰山风景名胜区除外)等工作。为了解决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存在的交通问题,泰

5、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 11089.68 万元,建设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工程,该工程北起灵山大街南至南湖大街(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道路全长约 682 米,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 40 公里,双向 4 车道,路面宽度 40 米,道路两侧人行道各5 米, 绿化带共 10 米, 同时配套雨水、 污水、 路灯、 电力等基础设施。 本工程预计 2016年 12 月建设完成。 32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2.12.1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和性质地点和性质 项目名称: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6、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至南湖大街) ,北起灵山大街南至南湖大街。 2.2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政策的符合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政策的符合性 2.2.12.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 “按照布局优化、通道顺畅、效能提高的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路网完善、港航协调、衔接高效、管理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有助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改革,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

7、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山东省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 2、符合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体制机制和行业发展政策,保障现代交通业发展,有利于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交通一体化,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3、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城市主次干道路的连通,提升城市功能。 道路建设完成后将有助于解决附近上峪、下峪、紫欣园、青山家园小区居民的出行问题,同时对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周边环境,推动泰城东部发展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4、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周边环境,提升人们生活质量 本项目建设完成,周边环境

8、得到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市区各管网设施得以完善,管网的整体作用得到增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发挥。充分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环境治理目标,将自然雨水汇集入原有河道,污水并入市区污水管网。人行道两边沿线的垃圾箱对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起到了根本性的改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综上所述, 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 符合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网的建设,有助于交通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有助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泰安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因而,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2.2.22.2.2 项目建

9、设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订版) ,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类“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为鼓励类项目。 2.2.2.32.3 项目建项目建设设与鲁环发与鲁环发20072007131131 号文件和鲁环函号文件和鲁环函20122632012263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 (鲁环发2007131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鲁环函2012263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表 1 与鲁环发与

10、鲁环发2007131 号文要求符合性分析号文要求符合性分析 与项目有关的与项目有关的“禁批禁批”和和“限批规定限批规定” 企业情况企业情况 是否禁批是否禁批 或限批或限批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符合 否 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 区划分要求 符合 否 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 减排任务的完成 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 治污减排任务的 完成 否 相关 法律 法规 符合 性 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污染物达标排放 否 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否 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 否 企业 限批 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或验收

11、未予通过的 不存在以上问题 否 饮用水源保护区、 各类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影响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的 否 城市规划区内、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外,有污染的新项目 否 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 先建项目、 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 区域内污水 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 项目不属于左侧范围 否 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不属于左侧范围 否 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 5km 之内有污水排 放的项目 项目选址不在南水北调 和小清河大堤两侧 5km 之内 否 局部 禁批 或限 批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

12、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无相关情况,符合要求 否 5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 5km 之内有污水 排放的项目 表表 2 与与鲁环函鲁环函2012263 号文要求符合性分析号文要求符合性分析 与项目有关环评审批要求与项目有关环评审批要求 企业情况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 (鲁环发2007131 号) 符合“三同时”制度 符合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 险的通知 (环发2005152 号)及关于构建 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 200980 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 评价工作 此次环评已编制风险评价 内容 符

13、合 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 的意见(环发200962 号)符合性 符合环发 200962 号文 符合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符合性 基本 原则 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符合性 不属于限批范围,符合南 水北调要求 符合 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符合性 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建设项目符合性 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符合性 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符合性 重点 行业 建设 项目 应遵 循的 其它 原则 农药行业的建设项目符合性 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由表 1、表 2 可见,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鲁环

14、函2012263 号)中相关要求,不存在企业限批和流域限批情况。 2.32.3 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3;工程技术标准见表 4。 表表 3 3 工程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编号编号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挖除旧路面及人行道 m 4700 2 拆除路缘石 m 260 3 路基挖土方 m 35000 4 路基填土方 m 24640 5 行车道路面 m2 18480 6 人行道路面 m2 4200 67 立缘石(花岗岩) m 5600 表表 4 4 工程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标准 序号 项 目 单位 1 道路等级 次干道 2 计算行车速度 40 公里/小

15、时 3 路基宽度 40 米 4 人行道宽度 6 米(两侧) 5 绿化带宽度 共 10 米 6 路基边坡 1:1.5 7 路面排水方式 地下雨水管道 2.42.4 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投资 11089.68 万元,根据项目承办单位的资金筹措意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征地拆迁费用 9089 万元(含 10%不可预见费)由泰山区财政投入,剩余 2000.68万元资金全部由泰安市财政投入。 表表 5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1 道路 m 682 2 项目建设周期 月 12 3 总投资 万元 11089.68 3.1 工程费用 万元 1621

16、3.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万元 8460.53 3.3 预备费 万元 1008.15 2.2.5 5 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 1、路基路基 路基标准横断面 迎春路南段(灵山大街南湖大街)路基宽度 40m(3m 绿化带+3m 人行道+2m绿化分隔带+24m 车行道+2m 绿化分隔带+3m 人行道+3m 绿化带) 。 路基边坡 路基边坡坡率采用 1:1.5; 挖方段土质边坡坡率采用 1:1.5, 石方边坡坡率根据岩石风化程度确定,岩石风化程度为弱风化时,采用 1:0.5;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时,采用 1:1。 路堤填料 7采用碎石土作为填料,碎石土中的风化粒料含量应大于 70%,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10cm。 路堤填筑 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 90% 。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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