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豪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等审批申请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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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存栏生猪年存栏生猪 850850 头养殖场建设项目头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苍南县豪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苍南县豪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盖章)(盖章)20162016 年年 0404 月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监制国家环境保护部监制建设性质:新建环评编号:审批编号:苍环批号审批日期:年月日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一)项目名称年存栏生猪 850 头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苍南县豪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吴 世 敬 联系电话136-9583-5948 联系人吴 世 敬建设地点苍南县马站镇库下村建设性质新建建设依据/占地面积1

2、881.5 平方米建筑面积1296.3 平方米总投资100 万元环保投资10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10%员工人数4 人年工作日365 天投产日期已投产生猪存栏数生猪出栏数主要原辅材 料消耗消耗情况行业类别及代码850 头/年1600 头/年饲料630 吨/年畜牧业 A03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主要能源消耗年用量废水量(t/a)2840/水2150 吨/年CODcr(t/a)7.40/电/NH3-N(t/a)0.73/主要设备排水去向零排放水泵6 台畜禽粪便270.6t/a/粪便分离机1 台生活废弃物0搅拌机1 台项目来由:项目来由:为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畜牧业污染源整治,充分利用山

3、上的地理环境优势,参照农业局、畜牧局的发展农业设施用地规划和环保局环保需求,苍南县豪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选址于苍南县马站镇库下村地块进行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建设年存栏生猪 850 头,进行集中饲养,规模标准化养殖,促进周边农户和畜牧的发展。项目已依据温州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温农【2013】6 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马站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马站所以及马站镇库下村委会同意本项目选址。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二)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一):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居居民民区区居居 民民 区区360 米米730 米米820 米米居居 民民 区区3项

4、目平面布置示意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二):小溪小溪小溪小溪小溪小溪小溪小溪小小溪溪小小溪溪4#4#1#1#2#2#2#2#噪声监测点位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三)一、项目及周边环境概况:一、项目及周边环境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有员工 4 人,均不在场里食宿,年工作 365 天。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1881.5m2,建筑面积 1296.3m2。包括一层猪舍 11 座、办公仓储一幢及环保设施一座。年存栏生猪 850 头,年出栏生猪 1600 头,产值 350 万元/年。(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苍南县马站镇库下村,项目所在区域,西北侧约 360m 处为居民住宅

5、,东侧有一条山水水沟,其余周边为林地。二、工艺流程及污染流程二、工艺流程及污染流程1 1、施工期污染源施工期污染源本项目已投入使用,猪舍、办公楼、沼气池、堆肥场所等主体工程均已建设,故本项目不存在施工期污染问题。2、营运期污染源、营运期污染源生产流程简述:生产流程简述:(2.1)饲料的配给:图图 2-1饲料配给饲料配给流程图流程图(2.2)生猪养殖:图图 2-2生猪养殖生猪养殖流程图流程图成品成品 预混料预混料配给配给投喂投喂粉尘、噪声粉尘、噪声5(3)生猪养殖流程说明:配种妊娠阶段:此阶段母猪要完成配种并度过妊娠期。配种期约需 4 周,妊娠期 12周,确定妊娠后转入定位栏。分娩阶段:妊娠阶段

6、的母猪在产前一周进入产床,在此阶段要完成分娩和对仔猪的哺育。保育阶段:仔猪断奶后转入仔猪保育栏,在保育栏饲养 9 周左右,体重达 15 千克以上。这时幼猪已对外界环境条件有了相当的适应能力,再转入育肥舍进行育肥或猪仔出售。育肥阶段:进入育肥阶段的猪仔按育肥猪的饲养管理要求饲养,约 18 周,体重达90kg 时,即可上市出售。表表 1 1营运期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营运期项目环境影响因子时段排放源污染物名称营运期水污染物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地面的冲洗水、养殖废水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沼气、猪舍、粉尘噪声噪声猪叫声、水泵噪声、畜禽粪便分离机噪声等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猪粪、病死猪、沼渣、废弃消毒器具6建

7、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四)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1 1、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苍南县环境质量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大气质量属二类区。因此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据苍南灵溪镇空气自动站大气监测点,对大气中的 SO2、NO2、PM10等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2。表 22014 年度苍南灵溪镇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监测 点位监测 项目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年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 浓度范围(mg/m3)超标率 (%)浓度 (mg/m3)达标 情况项目 所在 地SO

8、20.0010.05400.150.130达标0.06NO20.0010.09000.080.023达标0.04PM100.0090.9001.20.150.058达标0.10根据苍南灵溪镇监测点为所得全年 350 个有效监测数据可知:SO2、NO2指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指标日平均浓度值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百分率为 98.8%,PM10年平均浓度值达标。大气环境中 SO2、NO2、PM10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二级质量标准。2 2、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水质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项目附近马

9、站镇浦门河点位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据苍南县环境监测站2015年11月对项目附近马站镇浦门河点位点位进行监测,具体数据见下表3。表表 3 320152015 年年 1111 月马站镇浦门河点位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月马站镇浦门河点位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L(pH 除外)监测指标站位pH 值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马站镇浦门河点位7.239.010.820.183.4分类达标类类类类从表中可知,氨氮、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7(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水体受有机物污染严重,主要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的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的污染

10、。3 3、声环境、声环境根据该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点 4 个(布置点位置见附图二)。监测时间:2016 年 04 月 15 日,昼间测一个时段的等效 A 声级。监测仪器:AWA6228 多功能声级计;监测结果:详见表 4;表表 4现状噪声监测结果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单位单位 dB(A)点位分类1#东侧2#南侧3#西侧4#北侧备注噪声值 dB(A)48504951厂界评价标准昼间 60 dB(A)夜间 55 dB(A)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中“表 7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放牧区声环境质量评

11、价指标限值”。4 4、外环境情况概述、外环境情况概述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块周边均为山林,周围 300m 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目标,项目东侧有一条山水水沟,下雨天会有雨水流动,其余时间无水。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符合项目建设用地的周围环境要求。8二、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废气本项目恶臭污染物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指标见表5。表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项目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60恶臭中的 H2S、NH3场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

12、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值,具体见表 6。表表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场界标准值)场界标准值序号控制项目二级标准值 (mg/m3)排气筒高度排放量1H2S0.06150.33 kg/h200.58 kg/h250.90 kg/h2NH31.5154.9 kg/h208.7 kg/h2514 kg/h2、噪声、噪声根据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本项目畜禽养殖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执行该规范中 “表 6 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及放牧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即昼间 60dB,夜间 50dB。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

13、声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夜间 50dB。具体标准见表 7。表表 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 dB(A)夜间 dB(A)2 类605093 3、废水、废水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相关标准,见下表8。表表 8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种类猪m3/(百头d)季节冬季夏季标准值1.01.5注:废水最高允许排

14、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 的平均值计算。本项目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肥,不得向周围水域排放。表表 9农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灌溉水质标准序号项目类别作物种类水作旱作旱作1BOD5(mg/L)601002COD(mg/L)1502003SS(mg/L)80100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5.08.05pH5.58.56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40007蛔虫卵(个/L)24、固废固废本项目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畜禽粪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

15、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畜禽养殖业必须设置废渣的固定储存设场所, 储存场所要有防止粪液渗漏、 溢流措施。所有畜禽养殖场的病死畜禽尸体均应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按 GB 16548 和 HJ/T 81 中有关规定执行。禁止直接将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他环境中。畜禽粪便还林时,不能超过当地的最10大林地负荷量,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用于直接还林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经无害化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和处置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

16、6548-199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表表 10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控制项目指标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5个/公斤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五)一、项目排污情况及环境措施简述:一、项目排污情况及环境措施简述:1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已投入使用,猪舍、沼气池、堆肥场所、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均已建设,故本项目不存在施工期污染问题。2 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一)废水一)废水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猪舍地面冲洗废水 (废水中含尿及地面残留的粪便等)。生活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共有员工 4 人,均不在场内食宿。年工作 365 天。职工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冲厕用水,冲厕水用量按 0.04t/(人d),转污率按 0.8 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3t/d、47t/a。生活废水中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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