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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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苍南县灵溪镇吕建海鲜楼 评价单位(公章):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编制日期:二 0 一四年十二月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7 三、环境质量状况.15 四、评价适用标准.1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28 七、环境影响分析.29 八、公众参与.32 九、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41 十、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2、及预期治理效果.43 十一、结论与建议.44 附图: 1、苍南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2、苍南县生态功能区划图 3、苍南县空气功能区划图 4、苍南县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附件: 1、工商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租赁协议 3、公示证明 4、个人、团体公众调查表(样表) 5、承诺书 附表: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1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苍南县灵溪镇吕建海鲜楼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吕建

3、联系人联系人 黄女士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园 4 号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5905777566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32500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园 4 号楼第二层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 行业类别及代码行业类别及代码I67 餐饮业 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1020m2 绿地率绿地率 / 总投资总投资 500 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2.6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对餐饮场所的需求也日益增大, 为此苍南县灵溪镇吕建海鲜楼拟投资

4、 500 万元成立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 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位于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园 4 号楼第二层,营业建筑面积 102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中餐制售业务。该项目于 2014 年 8 月 2 日装修完成,但本项目尚未进行过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补办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苍南县灵溪镇吕建海鲜楼委托,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承担该基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

5、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规模、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园 4 号楼,为独立建筑,实际租赁面积1020m2,其中厨房面积约 80 m2,设 5 个灶台,大厅及 16 个包厢共 300 个座位,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经营时间为 10:0022:00。 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2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3、项目总平布置、项目总平布置 项目租用的新世纪花园 4 号楼第二层,该楼共三层,一层为商铺,三层为宾馆。本项目主入口位于项目东北侧一层, 由主入口上二层为点菜看板区, 点菜看板区南侧设有

6、大厅和 16 个包厢,厨房位于项目南侧。油水分离器位于项目南侧一层;风机位于项目楼顶处;分体式空调挂机挂于项目西侧墙面。 4、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约62人, 包两餐, 不提供员工宿舍, 年工作日365天, 营业时间10:00-22:00。5、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水源:由市政管网供给。 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本项目所在地灵溪镇属于苍南县城(灵溪)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所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经苍南县城(灵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

7、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放 (2)供配电 由市政电网供电。 (3)空调 本项目设置分体式空调,分体式空调挂机挂于项目西侧墙面(见图 1-1) 。 (4)厨房和烟道设置 厨房油烟经净化后经业主自己搭建的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见图 1-1) 。 空调挂机位置 油烟管道 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3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风机位置 油烟管道 排放口 图图 1-1 油烟管道和空调挂机位置示意图油烟管道和空调挂机位置示意图 (5)燃气 厨房生活用气使用灶具(管道煤气) ,不使用锅炉。 (6)垃圾收集系统 垃圾分

8、类收集,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剩余部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6、项目与周边住宅相对位置、项目与周边住宅相对位置 位于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新世纪花园 4 号楼第二层, 东侧为车站大道, 过路为空地(规划为商业用地) ,南侧为新世纪花园 5 号住宅楼(与厨房最近距离为 46m) ,西侧新世纪花园 6 号住宅楼(与厨房最近距离为 21m) 。北侧为新世纪花园商业用房,之后为新世纪花园 9 号住宅楼。 本项目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东侧靠近车站大道, 其距离新世纪花园 5、6、9 号住宅楼的距离分别为 65m、38 m、63 m,详见图 1-2 项目相对位置图。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9、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4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图图 1-2 项目相对位置图项目相对位置图 六号楼 本 项 目厨房 38m车 站 大 道63m九号楼 21m46m五号楼 东侧 南侧西侧 北侧65m油烟排放口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5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0、 (2003.0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03);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04);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7);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2); (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2005.12); (10)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870号,2008.09); (11)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2008.10); (12)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浙政办发2005109 号,2005.12); (13)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 年修订); (14)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09); (15)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06); (16)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2014.01);(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2009.10); (18) 关于进

12、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 号,2007.02); (19)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稿) (省政府令第 321 号,2011.12); (20)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 (浙环发201210 号,苍南县灵溪镇大福鼎海鲜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 4 幢 7 楼 6 联系电话:0577-88980705 2012.02); (21) 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 (温环发201073 号,2010.06); (22) 关于印发的通知 (温环发201088 号,2010.08); (23) 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温发改价2013225 号,2013.06); (24)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25) 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 (温环发2013105 号,2013.9.18) ; (26) 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温政发2012228 号,2012.12) 。 2、有关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1-201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 2.3-199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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