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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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按照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于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4 月 1 日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1、县域基本情况宜川地处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南部、黄河中游壶口瀑布之滨,北靠延安宝塔区,南接黄龙,毗邻韩城,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相望,属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地貌以“山、川、沟、塬”为主。全县国土总面积 2931 平方公里,辖 4 镇 2 乡,1 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 1

2、1.8 万人。2、扶贫工作基本情况宜川县总人口 11.8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8.5 万人,县域经济以果业、旅游、油煤气为主。宜川县属黄河沿岸贫困带,于 1978 年被国家列为老区扶持县,1985 年被确定为国家贫困县,2001 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4 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截止 2015 年底,宜川县仍有贫困村 77 个,贫困户 3824 户9306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2247 户 6561 人,无劳动能力 1577 户2745 人)。2014 年至 2015 年,我县共实施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 10 个,总投资 3 亿元。3、扶贫领域

3、案件基本情况2013 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 294 件,其中反映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 46 件,占信访件总数的 15.6%;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案件 209 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 23 件,占案件总数的 11%。这些案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几种。二、存在问题二、存在问题(一)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灾扶贫

4、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林业站原站长羽某某,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侵占退耕还林等资金 42000 元;云岩镇衣善村支书兼村主任张某某,把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面积 89.47 亩变更到自己和妻子名下,虚报冒领集体粮食直补款 37827.27 元;秋林镇白浪堡村原支书李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 18165 元,非法占有村民办理宅基地证费用 3000 元;英旺乡党山村支书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克扣“五保户”供养款 3260 元,据为己有。(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

5、不严、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村级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阁楼镇民政站站长张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给村民办理危房改造事项为由,向村民索要 36500 元;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宅基地手续;云岩镇曲州村支书付某某,用村集体资金为其亲属补偿建房费 5000 元,比赔偿标准多 40

6、00 元;县退耕办原主任杨某某,在明知存在退耕还林面积划定有误的情况下,不加以纠正,导致他人冒领国家补助,造成损失;云岩镇史村支书袁某,在国土部门未批手续情况下,同意给村民划分宅基地,致使村民违规修建住房 14 院,造成土地用途改变,群众利益受损。(三)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随意开支、白条支出,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如:原阁楼镇平斗村支书贺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 7506.52 元。在农村基层,也存在部分挥霍浪费的现象。如:壶口镇昝家山村支部书记兰某某、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利用村集体款报销外出旅游费用。(四)服务

7、意识不强。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如:街道办干部李某某,在灾后重建申报验收中发现部分村民站在别人新建房前照相,伪造建房照片以获得补助款,李某某没有制止也没有向领导反映,致使未建房的 13 户村民通过验收。(五)监管力度不够。损害群众利益的种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认识不足,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落实措施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正风肃纪的监督执纪问责力

8、度不够,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单一,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由于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快,纪委书记专职不专、业务能力不熟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案件,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少之又少,甚至有的乡镇没办过一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如秋林镇纪委在 2015 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办案数量为零。三、原因分析三、原因分析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主观上的和客观上的,但归根结底,其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从主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

9、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二是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因为不学法不学政策,所以不懂法不懂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三是不良利益驱动。有的是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有的是单位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则是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从客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

10、也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让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机可乘。制度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领域制度虽然不少,但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如在农民工工资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农民工的待遇由雇主决定,国家虽有制定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其他的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农民工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村土地征用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土地资源价值也不断发生变化,国家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不及时,导致一些地方以地生财

11、,侵害群众利益。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但一些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当前,许多领域的工作机制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大,弊端多。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有的虽然建立了预防和惩处措施,但由于预防无力惩处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盛行。宜川县农村人口多、农村干部多、扶贫政策多,这些政策涉及的资金多、种类多、部门多、范围广,尤其是在个别偏远农村,由于监管不到位,村民不了解政策等原因,极易导致政策落实卡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四、对策建议四、对策建议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

12、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为了预防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扶贫领域的不良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一)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源头治理。为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关口前移,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同时突出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抓好治理工作。一是抓好“常”“长”二字,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向干部赠阅廉政书籍,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

13、型媒体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力度。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群众身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组财村审乡监管专项检查、窗口单位收受“红包”、“小金库” 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管。中央的扶贫政策再好,层层下达,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乡镇一级的党员干部。这些基层党员干部职级虽然不高,却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地起着关键作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内容覆盖

14、面广,任务繁杂担子重。在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在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唯有对基层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群众“父母官”,这样才能够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真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在党员干部身边安插“眼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自觉。一是完善了信访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广泛收集案件线

15、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重要信访举报问题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二是疏通渠道,严格贯彻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例行廉政谈话制度,广泛收集信访问题线索。同时通过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宜川廉政网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实时跟进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把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基层群众中。三是仔细核实做好信访反馈工作。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查实后,信访查办人都会联系信访反映当事人,当面做好反馈工作。对反映中查实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对反映中失实的问题也做好了解释澄清工作,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发生。(三

16、)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联动机制实现强化。今年宜川县已经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重组设立了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合并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纪检监察三室,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中心、信访举报中心,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占 75%以上。对 7 个乡镇(街道办)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配齐了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调整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运作程序,促进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二是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纪律审查机制逐步健全。不断推进纪律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纪律审查管理,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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