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个体工商户不同经营方式的法律界定-慧安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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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工商注册: http:/准确理解个体工商户不同经营方式的法律界定阅读提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 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 可以个人合伙经营。以个人经营的, 变更经营者必须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 者重新申请登记注册,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家庭经营的, 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属变更登记事项,只需要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 记,不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以个人合伙经营的, 变更经营者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后 再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准确理解和把握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的法律界定标 准,有助于工商机关正确指导个体工商户依法选择不同的

2、经营方式申请设立、变 更和注销登记,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准确把握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 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 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上述规定,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 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 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这是个体工商户经营的3 种基本方式。个体工商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 理注销登记后,

3、 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上海工商注册: http:/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根据此条款规定,个 体工商户以个人经营的, 变更经营者必须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再由 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登记注册,经登记机关核准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体工 商户以家庭经营的, 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属变更登记事项,只需要向原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不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合伙经营的, 变更经营者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再重新申请登记注册。需要强调的是, 个人合伙 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同时改变合伙人的,还应在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前签 订新的合伙协议, 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投资方式、风险承担、 盈利共享 等事项。个人经营、家庭经营和个人合伙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因其不同的经营方式,债务承 担方式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 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关于实行合伙经营 的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 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 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上海代理注册公司: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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