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矿区员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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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矿区员工的管理意识,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公共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高效率,使矿区的企业管理走向规范化、科技化、专业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矿区员工都要树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意识、高效低耗的运行机制、文明礼貌的道德规范、廉洁自律的品质风尚,共塑现代企业形象。第三条 矿区员工在矿规矿纪面前人人平等。形成“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矿兴我荣,矿衰我耻”的企业思想。第四条 矿区实行严格的用人用工制度,使企业真正做到不养闲人,不养懒人,不养不忠于企业的人,不养无道德品质的人。第五条 严格执行经营责任制,

2、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物质利益,做到奖罚分明。第六条 矿区实行违纪处罚和责任事故经济赔偿制度。第二章第二章 矿规矿规第七条 矿区员工都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推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做到文明礼貌,整洁卫生,作风正派。第八条 讲究社会公德,办事公道,诚实守信,严于律已,北京向辰和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向辰和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平矿区管理部员工奖惩条例建平矿区管理部员工奖惩条例2大公无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本公司利益。第九条 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干一行,爱一行”的崇高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第十条 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

3、序,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第十一条 全体员工必须品行端正,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工作中养成白班夜班一个样,好天坏天一个样,领导在场与不在场一个样,有人检查与无人检查一个样的良好习惯,反对华而不实。第十二 条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公司员工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公司财产,尽可能的减少消耗,珍惜和爱护公司里的一草一木。第十三条 尊师爱徒团结互助,树立一种新型的师徒关系。员工之间要坦诚相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沟通。不得当面说好话,背后传瞎话,打小报告,抬高自己,排挤别人。第十四条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

4、守本职工作岗位,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第三章 矿纪矿纪第十五条 矿区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严防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3(二)禁止携带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生产重要岗位,危险品必须按管理规定使用。(三)未经批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行生产操作和进入管理重地,如配电室、卷扬机房、化验室、车间、仓库、财会室等;(四)岗位工班前班中严禁喝酒,工作时间严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尽职尽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唾岗。(五)不得在班中或办公场所喧哗、聊天、打闹。岗位工不准在班中看书、看报、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批准不得替岗、换岗。(六)岗位工在岗其间

5、要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岗女工不准穿高跟鞋和裙子。(七)不准弄虚作假,假公济私,骗取和贪污企业财物;(八)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支出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不得占用和挪用公司现金。(九)爱护矿区一切设备和所有设施,严禁各种形式的破坏活动,不得在设备、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十)严禁偷窃矿区物资、材料。不准擅自拿矿区的物资材料走出矿区;(十一)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借公司物品;(十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休假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十三)矿区员工都必须保持自己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十四)讲文明、讲礼貌,不准秽言恶语伤人,不准秽言恶4语伤人,不准汹酒闹事和打架斗殴;(十五)不准口是心

6、非,阳奉阴违,结帮拉伙,闹不团结;(十六)不准泄漏公司业务上的秘密;(十七)严禁利用矿区名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矿区形象;(十八)不得收受利益关系方为达某种目的任何宴请、招待,馈赠和回扣;(十九)矿区员工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办事原则;第四章第四章 奖励奖励第十六条 矿区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生产指标的;(二)在节约原、燃材料和动力方面比较显著的;(三)在生产、工艺、产品和改进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革新或提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的;(四)爱护矿区财物,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矿区财产免受损失的;(五)在改进矿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做出显著

7、成绩突出的;(六)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七)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公正廉洁,维护企业利益,有突出事迹的;(八)严于律已遵守规章制度抵制歪风邪气表现突出,被员5工公认为表帅并视为楷模的;(九)有其它重大功绩的。第十七条 对员工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视情况颁发一次性奖金。第五章第五章 处罚处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矿规矿纪,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等经济处罚,同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关系等行政处分。第十九条 违反矿规矿纪又触犯刑律的,移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二十条 员工受过两次罚

8、款的同时给一次记过处分,受过两次警告的同时给一次记过处分,受过两次记过处分的立即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十一条 由于违规违纪引发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赔偿损失的前提下,再按本规定处罚。第二十二条 中层以上干部(包括技术人员)除遵守本矿规矿纪外,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记责任分 0.5分,较大的记 1 分,月末按累计分数折扣绩效工资。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矿规矿纪行为,知情不报或包庇纵容者与违反者同样等处罚。第二节:违反安全规程第二节:违反安全规程第二十四条 爆破员、火工材料保管员、电工、焊工、锅炉6工没有持证而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例罚所在单位负责人 200 元,罚其本人 100 元。

9、第二十五条 违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发生亏库对保管员罚款 200 元,同时给予记过处分;(二)值班人员出现脱岗、睡岗,对当班人员罚款 150 元,同时给予警告一次;(三)报警装置失灵,每发现一次罚值班人员 50 元;(四)不按规定发放火工材料,违规一次罚保管员 50 元;(五)非火工器材管理人员进库不做制止的,罚保管员 50元;(六)对爆破员领用的火工材料不在加工房加工的罚款 50元;(七)将火工材料带入或存入宿舍、办公室及不应存放的场所,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 200 元,对知情不报者罚 100 元;(八)对剩余的火工材料不及时退库,罚当事人 200 元;第二十六条 违反化验室

10、管理制度按下列规定处罚:(一)私拿、乱用化验室的各种药剂,发现后罚当班车间主任 200 元,直接责任人罚 500;(二)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 100 元;(三)剧毒药品管理失控,发生中毒等事故,罚管理员 100元;第二十七条 违反尾矿库管理制度按下列规定处罚:7(一)外人、牲畜进入尾矿库区,未能阻止外人在值班室逗留,发现一次给予当班人员 100 元罚款,并给警告一次;(二)值班员出现脱岗、睡岗一次罚款 100 元;(三)尾矿回水设备由于人为造成不能正常运转,致使废水外溢,罚当事人 200 元,并给警告一次;(四)对尾矿坝因预险不及时或在本能的情况下没进行及时处理而造成废水外

11、溢或决口,处罚当事人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处罚,并给记过处分一次;造成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按渎职罪论处。第三节:违反操作规程第三节:违反操作规程第三十三条 凡操作用电或电、气作业的工人,未按规范程序进行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第三十四条 凡操作固定机械的岗位工,未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设备运转超过规定指标,又不进行处理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赔偿。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司机由于对机械性能和部件磨损程度不掌握或驾驶技术问题所造成的事故,并给予一次罚款 200 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违反交通法规由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罚款,公司不予报销,由司机本人自理。第三十六条 凡不按

12、规定程序启动设备,一次罚当事人 100元,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给记过处分一次。第三十七条 破碎工未保证皮带送料均匀,发生设备空转,出现断料或给料不稳,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8第三十八条 球磨机涨肚或磨矿目数不够,发生一次罚球磨工 100 元。第三十九条 化验、检斤、检质工对各自负责的生产指标,(数量、品位、矿石质量等) ,出现偏差不及时调整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第四十条 员工食堂管理员、炊事员不按食品卫生法规定采购原料、加工食品,发生中毒事件,每人罚款 500 元,停发当月工资。第四十一条 食堂炊管人员未按规定每十天对加工及餐馆用具进行一次严格消毒的,一次罚款 50 元。第四节

13、:违反工作规程第四节:违反工作规程第四十二条 保安人员违反工作规程按以下规定处罚:(一)矿区保安人员执勤中不着装,罚款 50 元;(二)擅离岗位或班中睡觉,罚款 100 元;(三)不经批准擅自放行外人进入选厂,罚款 100 元;(四)不按规定登记值班记录,每次罚 20 元;(五)本管辖区内发生被盗、丢失,保安人员负责连带责任,按标的额大小处丢失被盗物资额 10%50%的罚款,并给予记过处分。第四十三条 违反财务、会计、劳资工作规程按下列规定处罚:(一)现金出纳的“现金日记帐”与主管会计“货币资金”科目的收付存额不一致、帐物不相符以会计帐面为准,长款归公9司,亏款由出纳员自补。(二)发现擅自占用

14、或挪用现金,除责令限期退补外,按其占用或挪用数额的 20%罚款。(三)员工对所使用和保管的材料、工器具、家具用具出现亏损或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给予罚款 50 元。(四)公出借款在回单位后七日内必须结清,超过七日不结,按借款额每日罚息 2%。(五)每月 30 日前必须将上月的工程验收单、出库单、各选厂用电量报表、员工考勤表、检斤单等及时报送财务或人事部门,每一项迟报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以此累推计算。第四十四条 员工食堂内部核算要准确,饭菜价格合理。待客用餐必须以实际成本核算,不准加价,发现一次加价罚款管理人员 50 元。第四十五条 化验室化验结果出现一次失真,处罚当事人 100元,误差

15、超过 6%以上一次罚款 50 元。第四十六条 不认真填报考勤记录,发现一次罚考勤员 50 元。第五节第五节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第四十七条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20 元(超过 2 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八条 不履行请假手续,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罚款 30 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第四十九条 岗位工班前、班中喝酒,终止当日上岗履责的,10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岗位工脱岗、睡岗、串岗,一次罚款 40 元。第五十条 班中看书、看报、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第五十一条 参加会议无特殊原因迟到的罚款 30 元。第五十二条 连续旷工 3 天,年累计旷工 1

16、5 天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第六节有悖文明、违反道德规范第五十三条 在设备、设施等处乱刻、乱画、乱涂罚款 30 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第五十四条 工作人员不注重仪容仪表,发现数次不合要求,罚款 20 元。第五十五条 所管辖区内卫生不合格罚负责人 20 元,其他人员 10 元。第五十六条 在生产单位区域内进行各种类型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对参与者每人罚款 500 元。第五十七条 酒后失态一次罚款 50 元;汹酒闹事,罚款 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加罚 100 元,同时赔偿损失,并给记过一次处分。第五十八条 矿区内发生斗殴事件而出现的致伤后果,受害人的工资、医药费由当事人负责承担,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酌情分别给予 500 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不分场合,口出秽言恶语的,发现一次罚款 3011元。第六十条 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吵闹、播放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一次罚款 30 元。第六十一条 偷拿公物在 50 元以下价值的罚款 100 元,并给予一年时间每月降薪 50 元的处罚。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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