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讲义-企业纳税风险及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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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纳税风险及纳税筹划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庞金伟当前的税收环境04年税收收入2.57万亿,年增长14%左右 税务对企业的影响日益显著 纳税痛苦指数160,排名第2 税收风险的日益加大 税务监管的力度日益严厉纳税筹划的准备 明白面临的税收风险 熟知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 了解税收和会计的差异 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术听我一天筹划课少纳15%-20% 的税款?企业所面临的纳税风险 征收管理方面 会计核算方面 税务机关的裁量权 税法的特殊规定征收管理方面的风险 征收管理方面的处罚规定 偷税、骗税、抗税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发票方面的处罚 一、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

2、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 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 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 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 、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

3、规定设置、保管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 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 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 四、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 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 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 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

4、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 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 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 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 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 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5、的罚款。 六、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 ,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 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 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八、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 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滞纳金,

6、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 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 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 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十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 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非法

7、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 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十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 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 十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 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 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 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 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

8、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金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 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 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 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金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 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 倍以上

9、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 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

10、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 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

11、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2、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罚金。 涉税会计核算方面的风险 税法优先于会计法 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制度的备案制度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 亏损的认定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风险 “其他”是否征税的确定 税务管理、检查的规定 税法优先权的规定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责最新税收法规的内容 税制调整期 每年修订、出台1000多个规章 税收管理体制的变化 最近的税收政策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一

13、、流转税调整 1、国税函200554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 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3、国税函2005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 审核管理的通知 4、国税函200583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 5、国税函2005256号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二、所得税调整 1、国税发20059号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 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2、国税函200559号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税2

14、00529号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4、国税发200521号制药企业按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 过比例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5、国税发200550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6、财税200535号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7、国税函2005318号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三、其他方面 1、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 知按l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国税发200511号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 审批权限的通知 3、财税200545号关于

15、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4、国税函2005190号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 知 5、国税函2005142号关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复函 6、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应税收入的确认 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 投资方面的差异正常收入的差异 会计收入的确认4个标准:实质重于形式,并奉行 谨慎性原则。 计税收入的确认2个标准:相对而言,形式重于实 质 重“索款凭据” 重“合同” 重“结算手续” 重“货物的移动”三、视同销售会计核算:因此类交易中未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 济利益流入,且为了扼制会计操纵盈余,故一般不 确认收入。 税法规定:从全社会

16、的利益考虑,从反避税的角 度考虑,要求按交易中商品的公允价值或市场价格 确认应税收入。税法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 增值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 消费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 营业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会计核算中关于视同销售的处理 一般不确认收入; 特殊的作收入确认的项目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代销业务;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时,销售的商品按照一般商品 销售的原则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 理;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分配给股东。 原则性差异高度的权责发生制与适度的收付实 现制会计核算:高度的权责发生制。 税前扣除:适度引入收付实现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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