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土建201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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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执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 50214-200112.2.2 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进级,长度模数以150进级(长度超过900时,以300进级) 。模板工程23.3.4 钢模板在工厂成批投产前和投产后都应进行荷载试验,检验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焊接质量等综合性能,当模板的材质或生产工艺等有较大变动时,都应抽样进行荷载试验。荷载试验标准应符合表3.3.4的要求,荷载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抽样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J执行。模板工程33.3.5 钢模板成品的质量检验包括单件检验和组装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3.5-1和表3.3.5-

2、2的规定。模板工程43.3.8 配件合格品应符合表3.3.8所示的要求,产品抽样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J执行。模板工程54.2.2 组成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楞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表4.2.2的规定。模板工程64.4.1 模板的支承系统应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件的刚度进行布置。内钢楞的配置方向应与钢模板的长度方向相垂直,直接承受钢模板传递的荷载,其间距应按荷载数值和钢模板的力学性能计算确定。外钢楞承受内钢楞传递的荷载,用以加强钢模板结构的整体刚度和调整平直度。模板工程74.4.6 支承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细比大干110时,应按临界

3、荷载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3.5。模板工程85.2.6 拆除模板的时间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办理。模板工程95.3.2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模板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105.3.4 高空作业人员严禁攀登组合钢模板或脚手架等上下,也不得在高空的墙顶、独立梁及其模板等上面行走。模板工程115.3.5 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严禁抛掷踩撞,若中途停歇,必须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模板工程

4、125.3.6 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模板工程135.3.7 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模板工程145.3.12 拆除承重模扳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坍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模板工程执行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13.0.2 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模板工程23.0.4 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

5、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模板工程3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 Q235A 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模板工程44.2.1 配板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3 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模板工程56.1.6 吊装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模板工程66.1.7 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当风力超过 5 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模板工程76.

6、5.1 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6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模板工程8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模板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7、3 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 600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执行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15.1.3 滑模装置设计计算必须包括下列荷载:1 模板系统,操作平台系统的自重(按实际重量计算) ;2 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包括平台上施工人员、工具和堆放材料等;3 操作平台上设置的垂直运输设备运转时的额定附加荷载,包括垂直运输设备的起重量及柔性滑道的张紧力等(按实际荷载计算) ;垂直运输设备刹车时的制动力;4 卸料对操作平台的冲击力,以及向模板内倾倒混凝土时混凝土对模板的冲击力;5 混凝土对模

8、板的侧压力;6 模板滑动时混凝土与模板之间的摩阻力,当采用滑框倒模施工时,为滑轨与模板之间的摩阻力;7 风荷载。模板工程26.3.1 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第一批插入千斤顶的支承杆其长度不得少于 4 种,两相邻接头高差不应小于 1m,同一高度上支承杆接头数不应大于总量的 1/4。当采用钢管支承杆且设置在混凝土体外时,对支承杆的调直、接长、加固应作专项设计,确保支承体系的稳定。模板工程36.4.1 用于滑模施工的混凝土,应事先做好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工作,其性能应满足设计所规定的强度、抗渗性、耐久性以及季节性施工等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规定:1 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增长速度,必须满

9、足模板滑升速度的要求。模板工程46.6.9 在滑升过程中,应检查操作平台结构、支承杆的工作状态及混凝土的凝结状态,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模板工程56.6.14 模板滑空时,应事先验算支承杆在操作平台自重、施工荷载、风荷载等共同作用下的稳定性,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应对支承杆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模板工程66.6.15 混凝土出模强度应控制在 0.20.4MPa 或混凝土贯入阻力値在0.301.05kN/cm2;采用滑框倒模施工的混凝土出模强度不得小于0.2MPa。模板工程76.7.1 按整体结构设计的横向结构,当采用后期施工时,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结构稳定并满足设计要求。模

10、板工程88.1.6 2 混凝土出模强度的检查,应在滑模平台现场进行测定,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工作班上气温有聚变或混凝土配合比有变动时,必须相应增加检查次数。模板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执行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开挖深度超过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米(含3米)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米)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米但地质条 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2开挖深度超过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 执行标

11、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13.1.2 门窗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面积大于 1.5的窗玻璃;2 距离可踏面高度 900以下的窗玻璃;3 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 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4 7层及 7 层以上建筑外开窗。塑料门窗工程26.2.8 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砖砌体上安装时,严禁用射钉固定。塑料门窗工程36.2.19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塑料门窗工程46.2.23 安装滑撑时,紧固螺钉必须使用不锈钢材质,并应与框扇增强型钢或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塑料门窗工程57.1.2 安

12、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手攀窗框、窗扇、窗梃和窗撑;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有紧固牢靠的挂点,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体上。塑料门窗工程执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1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装饰装修工程2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装饰装修工程执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1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 米,可燃 材料堆放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

13、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 10 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 米。消防工程24.2.1 1、建筑构件的燃料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心板材时,其 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消防工程34.2.2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消防工程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于 3.0h 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

14、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 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 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 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 0.5。55.1.4 施工现场的消防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 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消防工程6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

15、级应 符合设计要求。 6.2.3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 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 产生静电。 6.3.1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 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 覆盖或隔离。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6.3.3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 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烯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 附件缺损的乙烯瓶。消防工程执行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

16、00414.1.1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拆除工程24.1.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拆除工程3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工程4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拆除工程5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拆除工程6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拆除工程4.3.2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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