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技术及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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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技术及应用指南发布时间: 2009-3-11 信息来源:上海市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技术及应用指南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指南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5 年 6 月编委会成员总顾问:胡延照顾 问:徐建国王 坚 陈海刚乐景彭周永兴阮前途主 编:蔡祖泉副主编:陈金海郑 龙 陈汝媚曹 婕 刘纪平滕乐天责任编辑:陈振千谈宏淦曹基华王 康主编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电力公司执编单位: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箱: 主要编写人员:陈培新陆正嘉郑忠贤陈伟明杨公侠章海骢俞安琪陈 洪周太明苏耀明张 帆 程丹明顾海雯张 华前言我国对节约能源十分重视,在照明领域也开展了大量的节能工作。国家经贸委 1

2、993 年开始把照明节能提到了能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其置于资源节约工作的优先位置,于 1996 年正式制订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正式组织试点和实施。国家也提出要在 2007 年前实现照明节能节约 30 的目标。上海将进一步加快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电力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道路照明系统作为城市市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开展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工作尤为重要。在强调持续发展、注重能效的今天,编制并发布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指南 ) 已具有紧迫意义。本指南包括总则、规范和依据、节能原则及评价、节能技术、实施案例等内容。指南系统归纳了适应上海城市发展需要的道路

3、照明节能管理原则和主要技术,界定了上海市各级道路的分类,绐出了各级道路的路面亮度和照度水平,并提出了特殊场所的道路照明设计要求,为推荐道路照明设计节能方案提供了依据。 指南还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功率密度指标,总结归纳了道路照明节能措施,主要从光源的选用、灯具的配套技术和照明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本指南对今后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为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的能效、降低系统功耗、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提供了实施依据。指南指明了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的发展方向,为今后道路照明节能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市经委首次编制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指南,不少方面还需要充实和完善,今后会对指南进行滚动修订

4、,希望社会各界对此予以帮助和支持,使指南 在促进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建国目录1 总则 , 12 规范和依据, 22 1 标准规范 , 22 1 设计要求 , 22 2 1 道路分类, 22 2 2 道路照明指标体系及规定, 62 2 3 常规照明灯具布置, 82 2 4 特殊场所道路照明要求, 93 道路照明节能原则及评价, 113 1 道路照明节能管理原则, 123 2 道路照明节能技术原则, 123 3 道路照明节能设计评价指标, 134 节能技术 , 144 1 光源, 144 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 144 3 照明配电,

5、 164 4 照明控制, 164 5 设备的质量控制, 174 6 照明成本评估, 175 实施案例, 185 1 节能控制箱节能案例, 185 2 高效光源及灯具节能案例, 23附录 A 术语, 25附录 B 参考文献, 291 总则为将上海加快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电力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推广道路照明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道路照明系统的主要功能是: 保证交通安全? 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保障人身安全? 提供舒适环境 提升都市形象道路照明节能是在保证上述系统功能的前提下改进和提高系统的能效,其主要措施包括:? 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 提高维护系数? 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

6、根据本指南的要求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本指南主要目的:在满足道路照明各项功能需要的基础上,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的能效,降低系统功耗,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以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本指南主要内容:对上海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的规范和依据、管理与技术原则进行了简要描述。并介绍了主要的道路照明节能技术及适用范围,同时还提供了实施案例以作参考。 2 规范和依据2 1 标准规范本指南以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 和国家相关标准为参考依据,结合上海市道路照明和节能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写,主要包括:?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91? Technical Report Recommendations F

7、or The Lighting Of Roads For Motor And Pedestrian Traffic CIEll5 199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2005 征求意见稿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200l?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 68 19922 2 设计要求2 2 1 道路分类为保持与现行规范的一致性上海市城市道路功能分级按照快速路、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四级划分 划分原则如下: 快速路快速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 4 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快速路具

8、有较强的通过性交通特点,服务于市域范围长距离的快速交通及快速对外交通。快速路的服务对象是大容量、长距离、高速度的汽车交通。上海快速路具有以下 2 个特点:(1) 机动车专用,如高架路、高速路。(2) 快速路两侧设置较宽的防护隔离带道路红线宽度 50 米以上, 设计车速 60-80km h ,车道宽度一般为 3.5m ,客车专用车道可降至 3.25m 。如:南北高架、延安路高架、内环线、外环线、沪嘉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注:高速路的车辆进出段、收费站等特殊路段应按照快速路的照明要求设计。 主干道主干道与快速路共同构成城市主要交通走廊,贯通城区大部、连接中心城各部分或郊区重要公路。主干道为市域范围

9、内较长距离出行提供服务,其“通行”功能优于“通达”功能。对于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主干道主要提供行驶车速、通行条件介于快速路和其他道路之间的服务。主干道一般为双向 6-8 车道。上海市内环以内车道宽度平均 3.25m ,客车专用车道局部路段可降至 3m ,但至少有一条车道宽度为 3.5m ,供公共汽车和大型客车使用。内外环间射线道路车道宽度 3.5m 。如:杨高路、沪太路、远东大道、浦东大道、张杨路、肇嘉浜路 次干道城市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性功能,次干道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次干道既要汇集支路的交通,又要疏解来自主干道和部分快速路的出入交通。城市次干

10、道要兼有“通”和“达”的功能。根据上海的城市发展和道路网络情况建立功能多样化的次干道系统,将次干道分为 2 类:交通性次干道、综合性次干道。其中综合性次干道包括生活性次干道和景观性次干道。次干道以机动车使用为主,重点考虑公共汽车兼顾非机动车。次干道最小宽度为 32m ,能够布置双向 4 条机动车道、 2 条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一般次干道红线宽度不小于 35m ,宜取 40m ;机动车道数超过双向 6 车道, 道路红线宽度为 42m 或 45m 。景观性次干道对道路红线宽度不作限制,根据绿化或其他设施要求而定,如:长宁路、武宁路、南京西路、浦东南路、东方路、周家嘴路、大连路 支路城市支路是次干道

11、与街坊内部道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还包括非机动车道路和步行道路。上海内外环之间支路宽度以 20m 和 24m 为主, 16m 和 30m 为辅,道路断面均为一块板 . 支路也包括内环以内车行道宽度 5.5m 以上能够通行机动车的道路。如:华山路、福州路、浦电路、武定路、蓝村路、枣阳路附表 2.2.1 列出了本市机动交通道路的四线七类功能分类情况。表 2.2.1 上海市道路功能分类级别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类型道路使用汽车或客车专用机动车专用汽车或客车专用机动车专用或机、非合用机非合用非机动车与行人优先、货车限制客车专用道路分隔形式封闭中央分隔中央分隔带或划线分隔快慢分隔快慢分隔单向设

12、计时快慢不可分不分隔不分隔通过能力 1000pcu/h 7001000pcu/h 500700pcu/h 500pcu/h道路红线宽度( m )5060 5060 4250 42 3642 24 16 机动车道数(双向) 6 允许偏置68 可设可变车道48 46 4 ,允许是一级单向道路24 23 自行车道形式无与人行道共用与人行道共用局部可独立机动车或独立独立或与人行道共用机非合用划线分隔机非合用公交线路公交快线主干线路及少量区域线路主干线路、区域线路公交线路公交站形式不设站港湾站港湾站港湾站路抛站路抛站路抛站路边停车- 禁止禁止禁止短时停车允许允许出租车扬招- 禁止禁止允许允许限速( km

13、/h )6080 60 50 50 3040 30 20 行人过街- 少少较少中等多道路两侧开发低低中中 高高2 2 2 道路照明指标体系及规定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辆使用的机动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使用的人行交通道路照明两类。机动交通道路照明应满足路面平均亮度 ( 或路面平均照度 ) 、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 ( 或路面照度均匀度 ) 、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等评价指标。各级道路照明标准见表 2 2 2 1人行交通道路照明应满足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以及垂直照度等评价指标。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时交通控制系统完善、不同类型道路使用者的分隔良好的道路,宜选

14、择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时,应考虑所处区域的性质和规模,市区和其他繁华区域可选择高档值,而郊区和乡村可选择低档值。表 2.2.2.1 机动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类型道路级别路面亮度照面照度眩光限制TI(%) 最大初始值环境比诱导性平均亮度Lav(Cd/m 2 )总均匀度 / 纵向均匀度平均照度Eav(Lx)均匀度Emin/Eva快速路1.52.0 0.4/0.7 2030 0.4 10 0.5 很好主干道迎宾路、行1.52.0 0.4/0.7 2030 0.4 10 0.5 很好政和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次干道0.751.0 0.4/0.5 1015 0.35 10 0.5 好支路0.50.75 0.4/- 810 0.3 15 - 好注:表中规定把亮度作为道路照明评价指标的同时也接受照度这一评价指标,这是针对目前实际情况而采用的一种过渡办法,在有条件进行亮度计算和测量的情况下,还应以亮度指标为准;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 30% ;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表 2.2.2.2 人行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夜间行人交通量区域维持平均水平照度( lx )最小水平照度( lx )最小垂直照度( lx )交通量大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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