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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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对策犯罪是社会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犯罪形态亦随之产生相应的嬗变。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尤其是工业化革命以后,社会分工与合作的趋势日益明显,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犯罪形态也逐渐呈现出组织化的态势。有组织犯罪作为一种最严重、最危险和最高形态的犯罪,对当代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国际关系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严峻而棘手的社会问题。犯罪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伴生物,随着中国向着现代化的社会目标迈进,有组织犯罪悄然兴起、不断增长,成为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巨大隐患。对此,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大众都极为关切并积极思索应对的策略。与传统

2、社会中“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1之传统意义上的犯罪不同,在近现代社会中逐渐孳生出的有组织犯罪,带有自身的某些显著特点,是一种最高形态的犯罪,因此,预防、抗制有组织犯罪,除了借鉴传统的对付个体犯罪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外,还必须另辟新径,以便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据有组织犯罪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演化规律,笔者认为,从社会层面上讲,控制有组织犯罪,主要应采取以下对策:(一)在大力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共同致富的思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市场经济是为实践证明的迄今为止最具效率的经济

3、体制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建,为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起到了举世公认的积极作用。但是,在2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中,也产生了与市场经济相关的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引发了不少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中,最为重要和明显者即为社会不公问题,这些问题和矛盾成为有组织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加以克服和解决。1.收入差距悬殊,导致贫富分化现象蔓延基尼系数(因其首倡者为统计学家科拉多基尼KGini而得名)是经济学中常用的一个测量收入不平等的方法,值域处于 0 和 1 之间(0G1),其以较接近于零值表示较为平等,以较接近 1 表示较不平等。国家统

4、计局 1995 年对农村基尼系数计算结果为 0.33,世界银行 1994 年的计算结果为 0.41,1998 年为 0.44。2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 2003 年合作调查祖国内地基尼系数约为 0.53 或 0.54 左右。足见收入差距不是缩小而在增大。当然,基尼系数大并不一定就会出问题,但也确实需要有效的对策。其实,近几年香港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也大致在 0.52-0.53 左右,再分配调整后还在 0.42-0.43 左右,加之香港面积比祖国内地小得多,应该早就出问题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主要原因是较好地解决了两端的问题:一是保证所有的下端的社会成员都能过上一个有体面的生活,即通过一般的经

5、济综合援助,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让一般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都没有问题,甚至过上较有尊严的生活。这便大大缓解了因贫困可能导致的诸多社会矛盾。二是让富人为社会所能接受。主要是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富人的得财方式是通过规范的市场以合法的手段取得的;二是让富人挣钱后的行为能被接受。在香港,富人的钱主要是两种用途:用于投资和扩大再生产,这便为社会带来了财富和就业机会;或者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这两种花钱方式事实上公众都是可以获益的。3但是目前在我国,滥用权力或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发财致富的情况还相当严重,极少数富有3者拥有数以亿计的财产,过着骄奢淫逸、挥霍无度的生活;而另一方面,高达 2.46

6、 亿的农村贫困人口和 2800 万的城市贫困人口(1995 年)还在为自己的平等“生存权”而斗争。4从经济学角度看,所谓人权,首先就是个人得到生存的权利,在社会上个人生存得不到满足时,奢谈其他人权就没有意义。我国社会学家则负责任地指出,2003 年我国人口 GDP 首次达到 1000 美元,标志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因此,在这一阶段,对公平的社会诉求明显增强,成为推动社会保障加速发展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十分重要。如果不实现必要的社会公平,社会动荡会破坏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当然,如果不保持一定的效率,经济发展又可能陷入

7、停滞,因而呼吁“底线公平”。指出,“底线公平”虽然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利益上,但直接处理的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权利与责任)、政府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即,它是全社会除去个人之间的差异之外共同认可的一条线,这条线以下的部分是每一个公民的生活和发展中共同具有的部分,是起码的部分,是其基本权利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个公民,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那就保证不了生存,保证不了温饱,保证不了为谋生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因此,需要社会和政府来提供。所有公民在这条线面前所具有的权利的一致性,就是“底线公平”。这一底线是社会和政府责任的底线。至于这条底线以上以外的部分,则可以由市场、企

8、业和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去承担,并成为灵活的、反映差别的部分,以便发挥激励作用,呈现出弹性的调节机制。近年来,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突破了警戒线,但却保持了社会的整体稳定,就有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份功劳,它能够最明显地起到缩小社会不公平程度的效果,是花钱最少、效益最好的制度。5这种看法,无疑是有见地的。2.城乡差别为世界之最、 “三农”问题突出4与中国的具体国情有关,在改革开放之前,为了保障计划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城市部门获得了全社会 80%以上的投资;实行以城镇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隔离的户籍制度为特色的城乡分割体制;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不平等交换,每年转移约二三百亿元农村创造的价值。这实质是

9、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因为它使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而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改革开放后,由于仍未彻底放弃“国有企业优先”、 “城市优先”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因此,近年来,占人口 30%左右的城市一直占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 70%以上,“剪刀差”的绝对数量按现值计算仍在增加,如 1997 年甚至达到 2252 亿元。城乡分割体制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消费和福利待遇差别。根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 4 倍,并且这种状况仍在继续,而世界各国工业化过程中该差距一般在 1.5 倍以下,很少超过2 倍。城乡在物质基础、文化水平尤其是福利待遇上差别更是日趋明显。以教育为例,国家教育经费绝

10、大部分花在城市,农村则主要靠自己解决,致使农民文盲多、文化水平低。再加上各种名目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于是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和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终于浮出水面,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普遍的贫困化又使得几乎农村中的每个劳动力都是潜在的流出者,于是出现1988 年后的“民工潮”现象。研究证明,一个农村劳动力收入达到 2000 元水平时,他们就不太可能到外地打工了。但目前由于人地关系紧张和平均主义的土地占有制度下的小规模农业经营状况,绝大部分地区的收入并不能达到这种水平。6因而农民在家乡受穷被欺、在城市遭受歧视,从表面情况看,与领导作风、城市管理和自身素质等有关,其实深入地

11、分析,则是农民无权、社会地位低下和社会不平等的产物。联系犯罪问题考察,有学者就指出:“事实证明,当今中国所发生的大量犯罪是贫穷对富裕的报复,是乡村对城市的报复,是落后地区对发达地区的报复。但面5对猖獗的愚昧野蛮,人们除了谴责、痛恨,却很少深挖个中原因。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是怎么产生的?贫穷落后的农村已经成了犯罪的渊薮,成了愚昧丛生、迷信横行的基地。在这样一个社会基础下,文明富裕的城市人能独善其身吗?”7关于社会公平问题,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已有议论。其中有一种流行的看法就认为:“只要蛋糕做大什么都好办。 ”在整个社会物质匮乏的时候,人们都急于增加物质财富,“赶超型”的单纯以 GDP 为追求目标

12、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盛行,但是,90 年代以来我国 GDP持续高速增长,可以说蛋糕越做越大,但是蛋糕的分配却越来越不公平,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包括犯罪问题由此而生。其实,邓小平同志讲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既要强调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又要强调“我们不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提出“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 ”8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生前提出的新经济发展理论即强调,必须注意解决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问题;必须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失业和贫困问题;必须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不断协调二者的关系。9

13、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存在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的问题。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已经逐渐成为共识。当然,“发展才是硬道理”,对此不能有丝毫动摇,这也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二)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完善权力监督机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加强和完善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地防范权力异化、变质以至沦为社会的敌对力量和犯罪的服务工具,已成为世界性的课题。2003 年 10 月 31 日第一项全球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件便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腐败现象越来越触目惊心,有人甚至断言:局部的、地方性的黑金政治在我国已经显现,10腐

14、败官员成了有组织犯罪滋生和发展的“保护伞”。6在美国有一句大家都熟悉的话,叫做:黑手党如果不和官方勾结,一天都存在不了。11事实证明,在我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问题也存在着千丝万缕般的联系。1990年哈尔滨市以宋永佳(“乔四”)、王伟范和郝伟涛为首的三个犯罪集团,横行时间长达六、七年之久,在 47 名成员中,就有被腐蚀的公安干警 5 人。1987 年 12 月郝伟涛与吴家国发生纠纷,郝纠集 20 多名打手,乘坐 4 辆面包车去将吴打了一顿,其中一辆车上坐的竟是市公安局刑侦处的干警。事后吴曾到派出所、道里分局和市局刑侦处等五部门报案,不仅都未受理,而且报案材料也不翼而飞了。1995 年破获的河南省

15、拓城县流氓恶势力集团,头目就是原县人大代表、交通局长、党组书记郭永志,47 名集团成员中,13 名骨干中的 11 人就被安排在交通局工作。1997 年 8 月,湖南省衡东县换届选举。时任常务副县长的张泽静依仗庄湘吉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的势力当选为县长。从此张便成了该黑社会组织谋取非法利益的官方代表。1998 年长春破获的梁旭东为首的特大犯罪组织,是在“政治权力”的扶植下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的。初步查清了的 9 起案件中,就涉及党员干部 35 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 12人。35 人中,5 人是检察官,4 人是法官,15 人是警察。而伴随腐败升级的则是政治权力与黑社会相互勾结的进一步升级。在 1998

16、年查处的湛江特大走私案中,被拉下水的公职人员有 200 多人,其中厅局级干部 12 人,处级干部 45 人,科级干部 53人。原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原湛江市副市长杨衢青、原湛江市打私办主任郑炳林、原湛江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局长邓野、政委陈恩、原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原湛江海关港口办主任方鹏以及原茂名海关关长杨洪中、副关长王思源等均背离职守成了走私犯的帮凶,致使该地区两三年间走私案值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 60 多亿元。1999 年查获的厦门特大走私案价值高达人民币 530 亿元、偷7逃税款人民币 300 亿元。在此案中,首犯赖昌星在厦门海关被称为“地下关长”。因为一些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原关长杨前线常常要事先征得赖氏的同意。据统计,在厦门仅海关涉案人员退出的赃款就达 5000 多万元,其他涉案的大批高官其中还包括原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新近宣判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中,刘涌在拉拢了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后,第一次出手 10 万元美金便“套牢”了该市原市长幕绥新。变成了黑市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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