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7841953 上传时间:2018-04-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律师资信调查的途径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1824 评论:0 条 更新时间:2009-8-7 18:22:14 因调查对象的不同,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途径也有所不同。 推荐阅读:律师资信调查 因调查对象的不同,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途径也有所不同。实践中,律师资信调查可 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调查对象是中国境内公司、企业律师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资信调查:(1)通过工商名录、商业广告、报刊杂志等了解其基本情况;(2)通过工商、税务、金融等机构调查了解调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3)通过对与被调查对象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企业的调查,了解被调查对象的产品质量 状况、商业信誉等情况。2.律师涉

2、外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委托外国律师进行。近年来,我国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同外国的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建 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互相协助进行法律事务调查等工作。许多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在我 国的允许下,也到我国各大城市设立办事处,其任务就是代理在其本国的诉讼或法律事务 调查等。因此,律师进行涉外资信调查,可以通过有协作关系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或通过外 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委托外国律师进行。(2)委托中国银行进行。中国银行是我国从事外汇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中国银行已同 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千家银行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互相代理有关金融业务。律 师进行涉外资信调查,可以委托中国银行,由其委

3、托外国代理银行代为调查外商的资信情 况。(3)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我国设立在与我国经贸往来较多的国家的使领馆,一般 都设有商务处和商务参赞等机构和人员,他们代表我国政府协调和驻在国的经贸关系,对 驻在国的经济法律及 i 商企业的状况都非常了解。因此,律师涉外资信调查,也可以请使 领馆商务处进行。律师调查事项一般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但律师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调查主要是商务调 查,所以律师应严格依照法律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进行研究,然后做出是否接受调查,以 防止委托事项侵犯其他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律师的资信调查可以通过律师依据法律专长和特殊身份给当事人解决社会生活和经济 交往中的诸多问题,有利于

4、经济关系的建立,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律师资信调查的概念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4316 评论:0 条 更新时间:2009-8-7 18:21:32 律师资信调查,是指当事人为预防风险,保障其投资、贸易经营的安全,委托律师代 理其对他方的资产状况和商业信誉,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的考察和了解的业务活 动。律师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资信调查,是律师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律师发挥自己职业 优势,行使调查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推荐阅读:医疗机构 所谓资信是指来往客商的资金能力和信誉。根据律师工作的实践,资信调查的内 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5、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被调查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 如果是经济组织,应当包括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 公司,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是自然人则应当查明:(1)出生日期;(2)身份证件、 签发日期;(3)户籍所在地;(4)居住地;(5)家庭基本情况;(6)毕业处所;(7)工作处所;(8)有无犯罪 记录;(9)个人信誉情况;(10)有关职能部门评价。2.对方当事人的资本状况。包括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有资本总额及其 对外债权债务、经济效益情况、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力量等内容。注册资本总额,是企业在注册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它仅仅是表示企业

6、依法成立 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数额,一般并不完全显示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实有资产总额,是指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总额。对无限公司而言,还包括股东所 拥有的全 部财产;对股份公司来说,实有资产是公司的现有资产,其数额依法律规定,一 般应高于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发生债务时,是以公司的现有财产进行清偿的。 因此,企业的实有资本的数额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应在资信调查时予以查清。对外债权债务,是表明企业资本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了解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 不仅看 其注册资本、实有资本,同时还要看其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实际状 况、企业对外债权情况;企业对外债务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其他财务数据有

7、时还表现为 诉讼形式,律师在进行资信调查时,查清对方当事人有无诉讼在身,是查清其债权债务的 一个有效方法。3.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情况。包括其经营范围和方法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内容。调 查对方 当事人的合法经营项目、经营活动的方式,以确定其商业性质。企业经营实际现状, 企业实际办公状况,企业机构设备情况,企业经营状态。资产实地追踪,固定资产现状的 全方位追踪调查,提供所在地点,资产具体数额,产权所有并辅图片资料。深度背景分析, 主营范围,主要货源,主要市场,供销渠道。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包括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开工状况、经济效益状况以及产品 市场状况。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开工不足、经济效益逐步下降、产品不适销对路、没有市场等情况。4.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情况。主要包括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履行合同的能力, 以往的履约率,服务质量情况,产品的声誉情况、产品的销售服务情况,实际信用状况, 合作伙伴评价,业内人士评价,主管部门评价,重大不良记录等。5.对方当事人财产担保情况。主要应调查该企业是否对其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已经 设定了抵押担保;是否为其他企业设立了保证人担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商业信誉甚至比资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 组织形式等更为重要,是商业交往中彼此首要考虑的因素。免费法律咨询,3 分钟 100回复!我要发布法律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