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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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如果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自书写借条日的后一日开始计算,两年内可以胜诉但超过两年则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在两年内曾经主张过权利(要过债,必须保管好证据),则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两年,如此类推。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钱),注意保留相关诉讼时效的证据。二、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但也同样有诉讼时效中断),有证据证明曾经要过钱但对方不还的;【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复19943 号【发布日期】1994-03-26【生效日期】1994-03-2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年月日法复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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