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前重点精心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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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36 2012017 7 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前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前重点重点全全面面归纳归纳 整理整理 第一章第一章 税法总论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为非重点章,单选、多选题命题,12 分。 本章重点与要点 一、税法的特征与目标一、税法的特征与目标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一)特征: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 (二)目标:5 个 二、税法的原则二、税法的原则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要点 税法的基本 原则 (四个) 1.税收法定原则;2.税法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 则 税法的适用 原则 (六个)

2、1.法律优位原则 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上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 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税法的适用 原则 (六个)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 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 则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 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 程序从新原 则 对于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却在新税法 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纳税义 务,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3、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 用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四、税法要素:四、税法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五、税收立法原则与立法机关五、税收立法原则与立法机关 2 / 36 (一)原则:5 项 (二)立法机关与法律级次 分类 立法机关 举例 税收法 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4、 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如:增、消、营暂行条例 税收法 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 暂行条例 税收地方法规 税收规 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 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我国目前还没有) 、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

5、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七、税收执法七、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 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 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 (二)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征收 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 局系 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 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 局系 统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海关 系统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提示】企业所得税有国税局管理的,也

6、有地税局管理的。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八、依法八、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纳税与税法遵从 (一)征纳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务代理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5 项意义 第二章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本章为重点章节,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一般在 1520 分。 3 / 36 本章重点与要点 一、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 征税 范围 项 目 一般 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 特殊 规定 1.特殊项目:31 项

7、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 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4)混业经营。 (二)提供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行 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交通运 输业 (1)陆路运输 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 路运输 (2)水路运输 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 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 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邮政业 (1)邮政普遍 服务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 邮政汇兑等业务

8、活动 (2)邮政特殊 服务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 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 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续表 试 点 行 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1) 研发和 技术 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 信息技 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 程管理服务 (3) 文化创 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 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 物流辅 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

9、务、打捞救助 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 运服务 (5) 有形动 产租赁 服务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 动产经营租赁 (6) 鉴证咨 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4 / 36 (7) 广播影 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 放映)服务 【提示 1】区分营改增后各项业务的行业归属 【提示 2】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服务,不缴增值税。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9 种视同销售 2.区分自产货物与

10、外购货物 3.区分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处理 4.视同应税服务: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 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 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50 万元以下 (含 50 万元) 50 万元以上 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80 万元以下 (含 80 万元) 80

11、 万元以上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500 万元以下 (含 500 万元) 500 万元以上 (二)不够销售额,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 准确税务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所在地和权限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 下称认定机关) 。 (四)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 规模纳税人。 (五)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

12、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 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三、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三、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要记要记 (一)基本规定及适用范围 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 5 / 36 11%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 一般纳税人 6%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列举的应税服务 4%或 6%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 3%征收率 销售或进口货

13、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提示 1】适用 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 13%;调制乳为 17%) ;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如: (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等。 【提示 2】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含港澳台、 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 。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承租服务,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适 用零税率。 2.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

14、研发服务。 3.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 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 人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购进或 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 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 依 4%征收 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 (14%)4% 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 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 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该固定资产的 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 已抵扣 增值税售价 (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 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 税人

15、 (除其他 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 2%征收率征收增 值税 增值税售价 (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 以外的物品 按 3%的征收率征收增 值税 增值税售价 (13%)3%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提示】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分析发票(普通发票要换算) ;分析行业; (零售行业要换算) ;分析业务(价外费用、 应税服务) 1.各种销售方式: 销售方式 销售额确定原则 一般销售 方式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劳务

16、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殊销售 方式 (1)折扣折让销售 税法分别规定计税销售额 (2)以旧换新销售 (3)还本销售 (4)以物易物销售 6 / 36 (5)包装物押金 (6)旧固定资产销售 特殊销售 方式 (7)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税法分别规定计税销售额 视同销售 方式 (1)没有价款,又无同类货物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 本利润率) (2)取得销售额,但销售额明显偏低, 且无正当理由 2.营改增纳税人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差额为销售额 (1)融资租赁: 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有形动产租赁: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 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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