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7683327 上传时间:2018-04-2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二、设定依据 2004 年 9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6 号公 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 货物原产地条例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 作的意见 (桂政发201072 号)文件的规定的具体实施管 理方式:该项目委托县经贸局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四、行政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

2、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应当在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出 口货物的原产地,并向签证机构提供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 证书所需的资料。 (二)签证机构接受出口货物发货人的申请后,应当 按照规定审查确定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签发出口货物原产 地证书;对不属于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 应当拒绝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三)应出口货物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的请求, 海关、签证机构可以对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情况进行核查, 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3、 (一)实施对象: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 发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三来一 补”业务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实施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 原产地条例第二条,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 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 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 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但是,对实施优惠性贸易措施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 确定,不适用。 六、申请材料六、申请材料 (一)注册申请材料: 1.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一份; 2.登记注册申请函一份; 3.原

4、产地证书签证章及印模备案函一份; 4.原产地证书手签员和申领员授权书一份(企业 最多同时授权三名手签员) ; 5. 申请注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产品清单(的函) 和/或含进口成份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 (产品如含 有进口成分的,须填写后表)一份;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进出口企业资 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原件(供核对) 和复印件一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供核对)和复 印件一份; 8.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出口货物为含有进口成分的异地货物,由货源地 签证机构出具异地货源原产地调查结果单一份。 (2)申请单位到异地贸促会签证机构申请注册和签证 时,由申请单位所在地

5、的贸促会签证机构出具所在地贸促 会签证机构证明一份。 (二)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申请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 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缮制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 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一份; 4.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合同/信用证影印件一份。 5.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在货物出运日之后或后发证情况下申请签发原产 地证时提供货物运输单据一份; (2)在货物出运日申请原产地证时提供解释迟交申请 书原因的函件一份; (3)原产地证第七栏载有约束性、限制性或承诺性条 款时提供保函一份; (4)申请单位提出更改已签发的原产地证内容或已签 发的原产地证

6、遗失或毁损,申请单位申请重发时需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 一份; (5)申请单位提出更改已签发的原产地证内容时,需 退回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一式三份; (6)出口货物为含有进口成分的异地货物,由货源地 签证机构出具异地货源原产地调查结果单一份; (7)由代理公司申领原产地证时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8)不具备申请资格的企业参加国外展览会时申请单 位需提供参展批件一份; (9)涉及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质量标准等问题, 需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一份; (10)同在贸促会注册的单位相互代理申领原产地证 时需提供代理协议一份; (11)申请单位参加国际招标、国产货物虽不

7、出口但 要出具原产地证时提供中标证明书或合同的复印 件一份;(12)临时委托本单位或其他代理单位的人员办理原 产地证时需提供非注册申领员临时授权证明 。 七、办结时限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需核查货物的承诺在 1 个工作日内办结;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 二十条:应出口货物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的请求,海 关、签证机构可以对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情况进行核查,并 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实地核查 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八、行政审批数量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

8、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一)收费项目: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 (二)收费标准:35 元/份 (三)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 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2839 号)第一条第 (八)项第 10 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由 每份 50 元降为每份 35 元。 十、咨询、投诉电话:十、咨询、投诉电话:0772-5212505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流程图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行政审批办公室服务窗口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 定,并告知向有 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 局职权范 围内申请材料不 齐备或不符 合法定形式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审 核意见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行政审批办公室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