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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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0620202020 年)年)商商丘丘市市人人民民政政府府 二二九九年年十十一一月月第三章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一、合理一、合理调调整整农农用地用地结结构构农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853518.83 公顷调整到 2010 年的857218.83 公顷和

2、2020 年的 865318.83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 3700 公顷和 11800 公顷,比重由 2005 年的 79.77%提高到 80.11%和80.87%。1.严严格保格保护护耕地和基本耕地和基本农农田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062010 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4197 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20062010 年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 4411 公顷。到 2020 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0900 公顷以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 11445 公顷,耕地保有量稳定在 719910.06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 612

3、600 公顷以上。2.适当增加园地适当增加园地园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27144.62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 28044.62 公顷和 2020 年的 29144.62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增加 900 公顷和2000 公顷,比重由 2005 年的 2.54%增加到 2.62%和 2.72%。3.逐步增加林地逐步增加林地林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48718.49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 53118.49 公顷和 2020 年的 63718.49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增加 4400 公顷和15000 公顷,比重由 2005 年的 4.55%增加到 4.96%和

4、 5.95%。4.合理安排其他合理安排其他农农用地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57738.69 公顷减少到 2010 年的56138.69 公顷和 2020 年的 52538.69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减少1600 公顷和 5200 公顷,比重由 2005 年的 5.4%减少到 5.25%和 4.91%。二、合理增加建二、合理增加建设设用地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179444.94 公顷调整到 2010 年的184744.94 公顷和 2020 年的 192744.94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 5300 公顷和 133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

5、重由 2005 年的 16.77%分别提高到 17.27%和 18.01%。1.有序增加城有序增加城镇镇工工矿矿用地用地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33896.7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37796.7 公顷和 2020 年的 50096.7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增加 3900公顷和 162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 2005 年的 3.17%增加到 3.53%和 4.68%。2.逐步逐步缩缩小小农农村居民点用地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127182.32 公顷减少到 2010 年的125882.32 公顷和 2020 年的 118082.32

6、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减少1300 公顷和 91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 2005 年的 11.89%减少到11.76%和 11.04%。3.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设用地用地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16789.59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19339.59 公顷和 2020 年的 22589.59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增加2550 公顷和 58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 2005 年的 1.57%增加到1.81%和 2.08%。适当增加其他建设用地

7、面积,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1576.33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 1726.33 公顷和 2020 年的 1976.33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分别增加 150 公顷和 4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 年的 0.15%增加到 0.16%和 0.18%。三、适度开三、适度开发发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未利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37059.36 公顷调整到 2010 年的28059.36 公顷和 2020 年的 11959.36 公顷,与 2005 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 9000 公顷和 251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46%分别减少到 2.

8、62%和 1.12%。未利用地主要开发为耕地、园地和林地。专栏专栏二二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结结构构调调整表整表单位:公顷;%2005 年2010 年2020 年 地类 面积比重2006 2010 年增减面积比重2006 2020 年增减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070023.110001070023.110001070023.1100.00耕地719910.0667.280719910.0667.280719910.0667.28园地27144.622.5490028044.622.62200029144.622.72林地48718.494.55440053118.494.961500063718.4

9、95.95牧草地6.97006.97006.970.00 其他农用地57738.695.4-160056138.695.25-520052538.694.91农用 地小计853518.8379.773700857218.8380.1111800865318.8380.87城市9555.870.89311012665.871.18843017985.871.68 建制镇15577.881.4650016077.881.5600021577.882.02采矿和独立建 设用地8762.950.822909052.950.85177010532.950.98农村居民点127182.3211.89-13

10、00125882.3211.76-9100118082.3211.04城 乡建 设用 地 小计161079.0115.052600163679.0115.37100168179.0115.72交通水利用地16789.591.57255019339.591.81580022589.592.11 其他建设用地1576.330.151501726.330.164001976.330.18建 设用 地小计179444.9416.775300184744.9417.2713300192744.9418.01水域8210.550.7708210.550.7708210.550.77未 利滩涂沼泽18978

11、.331.77600024978.332.33-18100878.330.08自然保留地9870.490.92300012870.491.2-70002870.490.27用 地小计37059.363.46-900028059.362.62-2510011959.361.12第二节第二节 优化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确保落实河南省下达商丘市规划指标的前提下,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调整现行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布局不合理的地方,尽量避免耕地保护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冲突,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建设发展预留空间。一、生一、生态态建建设设用地空用地空间间布局布局将水源保

12、护区、自然风景区、湿地保护区等优先划为生态保护用地,在城镇周围适当布置生态绿化用地,在农业生产区合理布置农田防护林。任庄水库、林七水库、吴屯水库、郑阁水库等作为全市的水源保护地,在核心区域内禁止开发;梁园区、民权县等黄河故道区等沙化地区要重点进行植树造林、控制沙化;在市域内铁路、公路、主要河流及支流两侧建设防护林带,建设平原区标准农田林网体系;在中心城区内,维持城市自然景观生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加大对商丘古城的保护,以斑块-廊道-基质为基础,进行自然景观生态规划,建设生态城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确定化工、医药及其他特殊单位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二、二、优优化化农农用地

13、特用地特别别是基本是基本农农田布局田布局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优化全市农用地布局。1.耕地布局耕地布局以建设全国优质粮产业基地为目标,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优质小麦、专用玉米、高淀粉甘薯、高油大豆等优质粮食生产。规划期间,全市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在各县(市、区)的分布面积略有调整。其中梁园区减少耕地 499.326 公顷,睢阳区减少耕地 134.237 公顷,市辖区合计减少 633.564 公顷。民权增加 106.555 公顷,宁陵增加 351.034 公顷,柘城增加 69.959 公顷,永城增加 106.016 公顷,合计增加 6

14、33.564 公顷。2.基本基本农农田布局田布局依据商丘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耕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特别是优先将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以及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 “绿带”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因采煤塌陷、污染严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等调出,重点将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河南省下达商丘市核减基本

15、农田保护指标为 11408.75 公顷,据此合理调整了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其中市辖区核减基本农田面积 6982.36 公顷,永城核减 2000.83 公顷,睢县核减 33 公顷,民权核减800 公顷,宁陵核减 922 公顷,虞城核减 670 公顷,夏邑核减 0.56 公顷,其他县面积保持不变,详见专栏三。根据优化布局结果,核减基本农田 11408.75 公顷,调入基本农田29033.37 公顷,调出基本农田 29033.37 公顷,调整幅度为 4.65%。其中城市规划区调出 1976.92 公顷,镇区(含扩展区)调出 5151.00 公顷,产业集聚区(含控制区)调出 3800.82

16、 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调出 9225.50 公顷,生态保护及其他调出 6715.57 公顷,独立建设用地调出 2163.56 公顷。其中调整比例较大的县区有睢阳(7.43%)、民权(6.95%)、夏邑(6.7%)、梁园(5.22%),详见专栏四。专栏专栏三三 商丘市基本商丘市基本农农田核减情况田核减情况统计统计表表单位:公顷 核减面积 序号名称2005 年 基本农田 面积中心城区 (含扩展区)产业集聚区 (含控制区)历史遗 留问题其他小计新一轮规 划保护目 标1睢阳区590001782 1782572182梁园区34703.361897.1811.36 194.92903.36318003开发区22971785 512229704市辖区合计96000.365464.1811.360706.96982.36890185虞城8630015052000670856306民权6950050030000800687007宁陵48000360.38304.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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