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服务标准(事项编码gz03c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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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公共服务标准 (事项编码: GZ03C013-000)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中山市古镇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一、受理范围1. 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采伐商品林(非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单位或个人。(铁路、 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粤林2002124 号,自 2002 年 8 月 22 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 2)没有超过采伐限额; 3)方式和更新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主伐的森林、林木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生长量和

2、工艺成熟指标。二、设立依据1.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分为 2 级,分别为市级、镇(区)级。 权责划分: 1. 市级权限:中山市林业局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 2. 镇(区)级权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后呈市 林业局审批。四、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 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3、。表 1 积分入学学生医疗保险业务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名称要求要求原件原件/ / 份数份数复印件复印件 / /份数份数纸质纸质/ /电电 子版子版 广东省林木采伐申请表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1 0纸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本人签名的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机构的,要提交上 级的法人证书和法人授权文件)1 1纸质 林木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或合同、协议等 0 1纸质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1)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包括 行政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场、相关林业合 作组织等)申请采伐,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 提交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 2)采伐经济林、薪炭

4、林、竹林以及非 林地上的林木,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根据申办2 0纸质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提交广东省简 易伐区调查设计,一次采伐蓄积5立方米 以下的可免于设计。更新造林作业设计书更新采伐林木的依据省厅规范文本设计并填 写。 2 0纸质 万分之一采伐范围示意图无 1 0纸质 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交材料1)清除枯死树木,须提交防检站枯病死 树鉴定意见;2)因征占用林地涉及的工程采伐,须同 时提交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时的申请表或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如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 木,必须同时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同意的材料;4)如属承包采伐、须提供承包山林协 议书(协议书需附承包范围图);5)

5、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 须提交林木采伐公示材料。01纸质 五、业务表格广东省林木采伐申请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即日受理时限受理时限3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受理时限说明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 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5 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法定办理时限说明25 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 在接到采伐申请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研究 批复。承诺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办理收费不收费。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6、: 1.申请。申请人到所在镇(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其中国有林 地上的林木采伐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服务窗口(B47、B48)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 3 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 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 受理,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 料需补正的 3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逾期不 提交的,

7、退回申请材料。 3.审查。受理后,所在镇(区)和中山市林业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受理后 15 个工 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 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所在镇(区)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 3 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 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 以受理,

8、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 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 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审查过程, 发现材料需补正的 3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 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逾期不提交的,退回申请材料。 3.审查。受理后,中山市林业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 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 不予许

9、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所在镇(区)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 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 2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网上办理流程图。九、办理地址1.1. 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办理地址名 称国有林地上林木个人或集体所有林木地 址中山市林业局审批服务窗口(市行政服务 中心 B47、B48 窗口)古镇镇东兴东路 3 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2 号 楼行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电 话0760-89817215,0760-898172160760-22341615,0760-22812345 电子邮件网上办理http:/ 称国有林地上林木个人或集体所有林木网上办理http:/

10、 essguide/null/front/townshipService. action?guideTitle=&pageNum=3&pageSiz e=10&spellOrder=asc&catalogCode=&tow nName=guzhenzhen&deptId=&yth=十、法律救济(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途径中山市林业局古镇镇窗口咨询中山市林业局审批服务窗口(市行政服务 中心 B47、B48 窗口)古镇镇东兴东路 3 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2 号 楼行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电话咨询89817215,8981721

11、622341615 网上咨询http:/ 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邮政编码:528403,邮寄地址: 中山市东区 博爱六路 2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B48 窗口。邮政编码:528421,邮寄地址: 古镇镇东 兴东路 3 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2 号楼行政(公 共)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投诉渠道中山市林业局古镇镇 窗口投诉中山市林业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投诉中心 电话投诉8981721322342001网上投诉http:/ 电子邮件投诉信函投诉邮政编码:528403,邮寄地址: 中山市东区 博爱六路 2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B37 室邮政编码

12、:528421,邮寄地址: 古镇镇东 兴东路 3 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2 号楼行政(公 共)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1)手机短信:编辑“TS#投诉人姓名#被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投诉内容”发送至 10639666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1)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山市博爱六路 12 号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 一楼东侧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大厅,电话:0760-88365337。 2)中山市林业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 26 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林业局监察室,电 话:0760-88221919 3)古镇镇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中山市古镇镇政府第二办公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0760-22342001 行政诉讼(视管辖权而定):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 131 号;邮编: 528415;电话:0760-22588600。图1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办理流程图图2 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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