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中学2011年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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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朝阳中学朝阳中学 2011 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方案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方案一、个人自评申报基本条件申报基本条件1、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每任职一年得 1 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任职一年加 2.2 分;团支部书记、科组长、治安队长、班主任、副班主任、辅导员每任职一年加 2 分。根据学校实际,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在完成工作量的同时又兼任两项以上职务者,可同时累计得分。未满一年则按月计算(一年以 10 个月工作时间换算)。2、学历:研究生毕业 5 分,结业 4.5 分;本科 4 分,专科 3 分。3、资历:中学教龄每年得 1.5 分,离职进修期间不计分。

2、4、具有计算机等级合格证的 A 级 3 分、B 级 2 分、C 级 1 分。5、任现职以来,出满勤者得 10 分。连续请病、事假一个月扣 3 分,以此类推。无故旷课含(升旗、例会、集体活动等)每节次扣 1 分,累计三次无故旷课和累计三次以上不经教导处而私自调课者师德修养不能考核为良。6、考核:连续年终考核被评为称职者得 3 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者每次奖 1 分,校级考核优秀每次奖 0.5 分。工作业绩考核加分(占工作业绩考核加分(占 40%)业绩奖励(只记任现职以来的成绩)由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的先进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次奖 6 分,由市政府、市教育局授予十佳者,每次奖 4

3、 分,由市政府、市教育局授予的先进教育者(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次奖 3分) 。校级先进每次奖 2 分。同一年被评为省、市、校级先进者则只取得最高项。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奖 3 分。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奖2获省级一等奖奖 3 分,二等奖奖 2 分,三等奖奖 1.5 分。获市级一等奖奖2 分,二等奖奖 1.5 分,三等奖奖 1 分。教学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奖 2分(论文奖分最高只记 10 分) ;优质课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奖 15 分,二等奖奖 10 分,三等奖奖 3 分。市级一等奖奖 10 分,二等奖奖 6 分,三等奖奖 3 分。校级优质课获得一等奖奖 3 分,二等奖奖 2 分,三等奖

4、奖 1 分。说课获奖得分占优质课的 1/2,课件、教案、导语、板书、提问获奖得分占优质课的 1/3。同一次活动同一篇论文、说课、课件、教案、导语、板书、提问同时获省、市级奖励者只取最高项,其它未评奖项由职称小组参照相似奖项记分,教师现任职来,所教学科中考学生分数达加中分数线以上的科任按照以下标准奖分计算来奖分;术科奖分为一人次 6 分;自 07年起中考成绩“三率一分”共 4 项指数,任何一项指数排列在市前 5 名奖10 分,4 项均以累计计分(下同) ;排列 67 名奖 8 分;排列 8-10 名奖 6分;排列 11-13 名奖 2 分,排名 14 名以后不奖分;中考正式考取省一级重点中学学生

5、达到 4 人以下,任教科任均获奖励 3 分;达 59 人,奖励 6分;达 10 以上奖励 10 分,因参评教师有些不是循环教学,所以中考加分时任教初一、初二、初三的统考科任比照同类加分标准计分,比例为:25%:25%:50%。 (如出现当时有尖子班和普通班,普通班学生考试成绩达加中分数线的,每生奖励任教科任 3 分) 。生地考试“三率一分”4 项指数,任何一项指数排列在市前 5 名奖 5 分,排列市 67 名奖 3.5 分;排列810 名奖 2.5 分;1113 名奖 1 分;14 名后不奖分;初一、初二任教此两科的比例计分为:30%:70%。中考体育加试中,95%100%的学生获满分则一次性

6、奖科任 5 分; 90%94%学生获满分则奖 3 分,低于 90%的学生获满分则奖 1 分。中考考取省一级重点中学学生均获体育满分加奖 2分;中考考取省一级重点中学(此项暂含海桂学校)的特招生每科任一次性奖 1 分,术科教师一次性奖 6 分。由学校指定的教师,其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学艺3竞赛,获国家级(代表省参赛者)一等奖者奖 15 分,二等奖者奖 10 分,三等奖者奖 6 分,优秀奖者奖 4 分。获省级(代表市参赛者)一等奖者奖10 分,二等奖者奖 6 分,三等奖者奖 3 分,优秀奖者奖 2 分。获市级一等奖者奖 6 分,二等奖者奖 3 分,三等奖者奖 2 分,优秀奖 1 分;

7、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获奖分 1 分;二等奖奖 0.6 分;三等奖奖 0.3 分。 (可以根据人数累计) 。术科比赛,以团体(含传统项目赛)奖为准,获市第一名奖指导教师 6 分;第二名奖 5 分,第三名奖 4 分;第四名奖 3 分,第五名奖 2 分,第六名奖 1 分。单项赛奖分标准为第一名奖 0.5 分、第二名奖 0.4 分、第三名奖 0.3 分。 (注:同一竞赛有学生获奖同时又授予团体奖的只取一项)同一次竞赛,同一项目只取其最高一项奖励予以奖分。由多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其获奖得分由各位指导教师平均分配。由学校派出的非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其获分则只得教育部门组织竞赛奖分的一半。以参赛人数分配奖额的学科竞赛则不予以奖励。 (以市教研室答复为准)主持教研、教改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者按学术论文、优质课同类奖励。二、职评考核小组打分(占 20%)三、教代全民主评议打分(占 5%)四、行政考核打分(占 35%)五、职评小组根据个人自评分、职评小组打分、民主评议打分、行政考核分得出总分并排序,送校行政确定推荐人选。六、行政领导办公会议确定推荐名单。 注:个人奖励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为准,指导学艺竞赛得奖以上级通 报为准,学生获奖则指导教师受学校同等奖励。以后各科老师要注意收集个 人获奖凭证)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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