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合疗慢病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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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调调整整东东海海县县新型新型农农村合作医村合作医疗疗特定慢性病特定慢性病管理管理办办法的通知法的通知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经研究决定,对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门诊报销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原就诊证于 2011 年 7 月 6 日起全部停止使用,重新登记办理新的特定慢性病就诊证。2、请各乡镇合管办按调整后的特定慢性病申报程序通知到各村卫生室,并大力进行宣传,将申报材料由村卫生室初审后报乡镇合管办,再由乡镇合管办复审后于 7 月 31 日前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于 8 月组织专家组审核并办理特定慢

2、性病就诊证,逾期不予办理。3、特定慢性病人 2011 年 7 月 6 日前发生的费用按原规定予以报销,2011 年 7 月 6 日后发生的费用按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4、本通知 2011 年 7 月 6 日起执行,原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门诊报销管理办法自行废止。二 O 一一年七月六日附 1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门诊报销管理办法附 2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审批表附 3 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专家审核组名单附 1:东东海海县县新型新型农农村合作医村合作医疗疗特定慢性病特定慢性病门诊门诊报销报销管理管理办办法法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受

3、益度,根据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一)东海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治疗费用适用于本办法。(二)纳入“特定慢性病门诊报销管理”的病种为以下 13 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肝硬化代失偿期、股骨头坏死、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II 期以上高血压病(含 III 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氏病、重性精神病。(三)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专家审核组专家审核组成员来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专家审核组名单见附件)。(四)特定慢性病的鉴定时间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实施

4、一次,各乡镇合管办将特定慢性病患者鉴定申请材料集中到合管办统一进行鉴定,上半年各乡镇于 3 月30 日之前,下半年于 7 月 31 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县合管办。(五)特定慢性病的申报程序1、先由患特定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向所在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供免冠 1 寸照片 2 张(1 张用于审批表,1 张用于办理就诊证),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初审盖章后,符合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条件的,填写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审批表,并报所在乡镇的合管办。2、乡镇合管办

5、复审核实并盖章后,将材料按规定时间集中报到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分别于 4 月份和 8 月份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特定慢性病患者,县合管办统一发放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门诊就诊证(以下简称就诊证),一人一证。全县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建立特定慢性病人档案,按期进行访视。 就诊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审一次,年审时间为每年的 3 月 1 日3 月 31 日。无年审的不再享受特定慢性病报销。(六)特定慢性病人的就诊管理1、患特定慢性病的参合农民持就诊证须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转到县外的,应办理转诊手续。2、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特定慢性病患

6、者时,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原则上,特定慢性病人门诊一次处方用药量不超过 1 周。3、特定慢性病人诊疗时,就诊医院若为其提供特需的治疗药品和检查项目(指目录以外的)时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度。(七)特定慢性病的补偿管理1、特定慢性病病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范围仅为就诊证上所标注病种范围的药品和治疗费用。2、特定慢性病门诊费用按就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比例,在特殊大额门诊待遇类别中报销,且每例特定慢性病报销需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分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副院长审核签字。3、特定慢性病门诊费用可按季度进行累加报销,报销时间集中为每季度的最后 10 天。4、特定慢性病人办理补偿手续时,需出示就诊证原件,

7、并提供就诊证复印件 1 份、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合作医疗卡、处方(县外门诊还需提供转诊证、医疗清单)、费用发票等材料。(八)特定慢性病的监督管理1、 特定慢性病患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合管办向直接责任人追回已报销的资金,取消特定慢性病报销待遇;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将本人的就诊证借他人就医的;(2)冒用他人就诊证就医的;(3)弄虚作假或就诊证丢失,未及时挂失,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4)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其它行为。2、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合管办追回违反规定报销的资金,并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其它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8、送司法机关处理。(1)搭车开药、串换药品的;(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不执行药品价格规定的;(3)不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不因病施治,滥用药、滥检查的;(4)不具备诊疗条件,故意截留患者,造成医疗纠纷的;(5)借用他人就诊证弄虚作假,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6)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违反规定报销的资金,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将不属于特定慢性病的患者纳入特定慢性病的;(2)报销审核不严,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

9、(3)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的。(4)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其它行为。附 2: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审批表编号 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证号申请人 姓名性 别民 族出生 年月身份证号 (粘贴 1 寸 免冠照片处)家庭住址(现居 住详细地址)电 话 特定慢性病 病种村卫生室审核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乡镇合管办审核 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专家组 审核意见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县合管办 审批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局领导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此审批表每项须填完整。 2、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 、相关辅检资料附 3: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东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专家审核组名单专家审核组名单于军会于军会 内科主任医师内科主任医师鲍宜周鲍宜周 外科主任医师外科主任医师陈兴祥陈兴祥 内科副主任医师内科副主任医师高宪彬高宪彬 内科副主任医师内科副主任医师赵克才赵克才 外科副主任医师外科副主任医师王佃军王佃军 内科副主任医师内科副主任医师周延生周延生 内科副主任医师内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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