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7432461 上传时间:2018-04-16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完善 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和镇农村财会服务站管理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高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制订的高明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中介组织和镇农村财会服务站代管的村(居)委会、经联社、经济社和村(居)民小组(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工作。第三条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设报账员和制单员各一人,不设出纳员和会计员。出纳工作由镇农村财会服务站代管

2、,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组织代管,日常收支由报账员负责。第四条第四条 纳入社会中介组织和镇农村财会服务站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民主监督权不变,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第二章第二章 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第五条第五条 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除外)应依法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六条第六条 社会中介组织依法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2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第七条第七条 社会中介组织主管记账业务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第八条第八条 社会中介组织聘用和镇农村财会服务站会计人员(会计人员

3、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及遵守职业道德,另外每年必须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九条第九条 报账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接受区、镇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业务培训。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依据管理依据第十条第十条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高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及有关农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杨和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农村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订立的有关村规民约、章程。第四章第四章 社会中介组

4、织责任范围社会中介组织责任范围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业务工作业务3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社会中介组织的办公地点要设置在杨和镇内(分设两个服务点,分别在杨梅片和人和片) ,并建立定时、定点的办公制度,办公时间与镇农村财会服务站同步。从业人员的配备,以满足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办事为前提。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依法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各类收支原始凭证,并及时进行账务核算。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依时到镇农村财会服务站将支票头和银行对帐单、原始凭证、合同等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会计信息,按照会计制度每月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合同发包收入明细表、财务收支

5、情况说明表,在下一月度 25 日前送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确认。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做好跟踪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合同的执行。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自觉接受镇审计办公室或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做好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的整理移交,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上报资料,准确提供各类会计信息。第二节第二节 记帐管理记帐管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社会中介组织的记帐应采用会计电算化,使用的软件不能自行开发,应使用财政部批准具有商业化的会计软件。4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社会中介组织必须建立一整套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

6、制度等,并报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备案。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社会中介组织应分专人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严禁记账和审核同一人操作。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社会中介组织对打印的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记账凭证可以使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记帐凭证填写每项经济业务时,摘要栏记录能清晰反映每一次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账凭证填制,可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

7、账凭证上,为了方便日后查账,中介组织应设置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统一编号,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发包合同等资料,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其他会计凭证。5(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

8、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社会中介组织年末将打印出来的会计账簿、凭证和会计报表按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编号顺序装订成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社会中介组织采用会计电算化核算,对所有的会计资料,每月要在正常业务的其他硬盘或其他区域保存一次,每季度要用磁性介质保存一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社会中介组织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记,以便于保存和查找,还必须做到防火、防潮、防尘和防磁。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社会中介组织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重要资料必须保存双份,并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在保管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如需查询

9、,应向镇农村财会服务站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查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在代管期内应代为保管,期满后移交给镇农林渔业局管理。第四节第四节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中介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必须设立专账登记,按资产类别、型号、规格设明细账和6管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中介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的物品凡单位价值 300 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未达到 300 元但一次购买数量多,使用年限超过 2 年以上的也应列入固定资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理,做好村集

10、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转让、调出和报废的账目处理。第五章第五章 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任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任范围第一节第一节 组织责任组织责任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章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民主理财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章程和合同必须经村民代表或户主会议通过,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送一份镇农村财会服务站备案。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村(居)委会成立农村财务监督协调小组,协调报账员、制单员、出纳员和中介机构的财务工作。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账务提出疑问;(二)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资料;(三)有权要求有

11、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四)有权依法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7第二节第二节 理财小组职责理财小组职责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理财小组定期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开支单据要经理财组审核签名盖章后才能报销。对不合理开支或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所审核单据取得过半数理财成员签名视为通过;理财小组不得无故拖延审核集体的合理支出,如出现争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金额较大的由户主会议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能解决的,报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处理,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接报财务纠纷后,要及时介入调处,经调查,收支属合理的,应给予入账。第四

12、十条第四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下列监督权:(一)有权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二)有权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务,反映有关财务问题;(三)有权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四)有权依法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五)理财小组要认真审核单据,对用途不明、内容不清、金额有涂改、金额大小写不相符的单据不应确认签名。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理财小组只有监督审核权,没有审批权,理财小组成员如不参加本村的财务收支单据审核工作,或者对合理的开支单据不给予审核、签名的视为不履行职责,属于失职行为,经教育仍不改的,依法撤消其理财小组成8员资格。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13、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解决,补助标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制订方案,层级审核后报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备案。第三节第三节 审批责任审批责任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建立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合理安排集体资金,一切经济开支都要有审批手续,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民主理财的审核程序,严格实行审核审批制度。(一) 开支审批手续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开支由组织负责人签名审批,开支单据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并经理财组审核。 2.开支审批权限:村(居)委会 1000 元以下的生产性开支和 500 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居)委书记(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和 500 元以上的非

14、生产性开支,由村(居)“两委”干部联签。经联社和经济社(村民小组)500 元以下的生产性开支和 200 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分别由经联社长和经济社长(村民小组长)审批;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生产性开支和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由经联社或经济社社(组)委会成员联签;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生产性开支和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由经联社或经济社(村民小组)负责人和理财小组会议决定(单据报销时要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日期、应参加人数、实到会人数、通过事项、通过人数) 。9经联社(指一社一村的) 、经济社 3000 元以

15、上 30000元以下的生产性开支和 1000 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由村民代表和党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单据报销时要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日期、应参加人数、实到会人数、通过事项、通过人数),超过 30000 元以上的所有开支要经过村民大会决定(单据报销时要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日期、应参加人数、实到会人数、通过事项、通过人数) 。一社多村的经联社 3000 元以上开支要经村民代表和党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单据报销时要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日期、应参加人数、实到会人数、通过事项、通过人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开支超过 5000 元的要经村(居)委会审批后才能支付款,

16、凡涉及工程发包的要付工程承包合同书 。3.以上开支审批权限,各经联社和经济社(村民小组)可根据自身情况,调低相关标准,并经村民或户主代表会议通过,报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镇农村财会服务站、中介机构及村(居)委会备案。(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会议误工补助费、公差的车船费、住宿费、电话费、干部成员工资、奖励等开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出标准经村民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农村财务监督协调组、镇农村财会服务站、社会中介组织备案,超标准部分由当事人自负。干部成员参加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另外领取补助费(如有村规民约、章程规定的除外) 。10(三)严格控制村集体经济组织业务餐费开支,报销餐费必须使用正式发票,三联根收据报账员拒绝付款;理财小组拒绝签名,镇财会站拒绝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在 5 万元以下的,年业务餐费开支不得超过总额的 5%;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在 5-10 万元的,年业务餐费开支不得超过总额的 4.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