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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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教学管理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工作制度一、 昆明医科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二、 昆明医科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三、 昆明医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四、昆明医科大学师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五、昆明医科大学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的实施办法 六、 昆明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试行) 七、昆明医科大学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八、昆明医科大学考场规则 九、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师教学纪律 十、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第二临床医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师听课制度 十二、第二临床医学院教研室教学设备管理条

2、例 十三、第二临床医学院文件管理制度 十四、第二临床医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十五、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评估及考核管理制度 十六、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临床实习教学查房制度 十七、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临床见习管理制度 十八、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十九、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师讲课管理制度 二十、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师备课制度 二十一、第二临床医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二十二、第二临床医学院新教师上课准入制度 二十三、第二临床医学院上新课教师准入制度 二十四、第二临床医学院试卷命题、交付、印制管理制度 二十五、第二临床医学院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管理制度 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

3、在线才智在线昆明医科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昆明医科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等学校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是高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从教的重要 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师任课资格制度,加强对任课资格的管理,建设 一支品德高、业务强的教师队伍,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 师法 、 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条例 、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 号)和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等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取得教师任课资格的基本条件一、取得教师

4、任课资格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3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 力和科学研究能力。4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 通能力,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5. 新招聘的教师(含新调入的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必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二、主讲教师二、主讲教师1主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 验能够独立承担本科生一门课程教学工

5、作的教师。学校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均实 行主讲教师制,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是承担本科生课程主讲工作的必备条件。 2凡具有讲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教 学工作一年以上),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都可以申请主讲教师资格 认定。3主讲教师实行校内申请认证制度,详见昆明医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及管理办法 。三、助讲教师三、助讲教师1助讲教师是指具备教师任课资格的基本条件,尚不能独立承担本科生课 程教学工作的教师。2凡取得助教(或相当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者,接受过青年教(医)师导师 制培养一年以上,经试讲效果良好,导师和教研室认为已达到承担大课教学能 力的助讲教师,可以协助主

6、讲教师承担部分大课讲授任务。3凡取得助教(或相当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两年者,接受青年教(医)师导师 制培养半年以上,导师和教研室认为已初步达到教学要求的助讲教师,可承担 实验、实习、见习课教学任务。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4教学工作必须在教学导师和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5符合任课教师资格,但属首次在本校讲课的助讲教师,必须在教研室或 二级单位试讲,经专家评议合格后,方可承担教学工作。四、兼职教师四、兼职教师(一(一) )校内兼职教师校内兼职教师1校内兼职教师是指二级单位从校内聘请的、符合本规定中教师任课资格 的教师。2取得讲师(或相当职务)以上任职资格,在本

7、校承担过教学工作,教学效 果好的兼职教师,经教研室、二级单位审核,教务处备案,可以兼任一门课程 的主讲教师。3取得助教(或相当职务)任职资格两年以上,经教研室、二级单位审批, 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助讲教师。4申请兼职教师资格,要征得所在部门、二级单位领导的同意,做到本职 工作和兼职教工作的时间和质量互不影响。( (二二) )校外校外( (国内国内) )兼职教师兼职教师1校外兼职教师是指二级单位从校外聘请的、符合本规定教师任课资格的 教师。2取得讲师(或相当职务)以上任职资格,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者, 经过逐级考核认定,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主讲教师。3取得讲师(或相当职务)以上任职资格,或具有硕

8、士学位的高校教师,经 过逐级考核认定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助讲教师。 4聘请校外兼职教师的程序:(1)教研室提出拟聘意见,报二级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或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后 决定;(2)二级单位对拟聘者的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3)将考核情况书面报教务处审批; (4)报人事处备案。五、其他事项五、其他事项1.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一次,各二级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前, 将本学期承担工作的主讲教师、助讲教师、兼职教师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师培科审核。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当事人的任课资格:(1)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者;(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3)教学质量考核、测评不合格者;

9、(4)学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者;(5)违反教学工作规范,受到行政处理者。3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承担教学工作人员的任课资格管理,由本单位按照 本规定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六、本规定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六、本规定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 准。准。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 量与水平,根据中华

10、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 号)和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学校开设的本科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制 主讲教师是指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新进教师 须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或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能够独立承担本科生课 程教学工作教师。 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是承担本科生课程主讲工作的必备条件,未取得主讲教师资 格者原则上不能担任本科课程的主讲任务。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教 师

11、,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第二条第二条 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 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聘任到讲师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硕士 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三)2002 年以来招聘或调入我校的教师,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并取得合格证,方可申请主讲教师资格。(四)依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五)经考核被认定已具备担任本科生课程主讲教师的能力。第三条第三条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和程序(一)认定机构:学校成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人事 处负责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

12、日常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组 织、申报及考核工作。(二)认定时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或重新认定时间为每年的 10 一 11 月。(三)认定对象及办法: 1在编在岗的从事或拟从事课堂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符合主讲教师资 格条件的,应申请认定主讲教师资格。 2对目前已具备教师资格,曾经独立承担过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具 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可免予办理听课等考核手续,直接填写申请表格,经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报认定机构同意,可获得主讲教师资格。 3应届毕业生、从非高校系统调入或从其他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以 及从未担任过

13、主讲教学任务的教师,若申请承担本科课程主讲工作,必须按主 讲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获得主讲教师资格。4对于已经取得主讲教师资格,但在后续的教学工作中,因课堂教学质量 评估不合格被取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限期整改后须依程序重新申请进行认 定。(四)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程序1申请人填写昆明医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 ,教师本人向二级教学 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昆明医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职称 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二级单位审查申请人资格,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3申请人写出主讲课程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讲稿),交所在教研室审查, 并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4由各二

14、级单位组织对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学生、同行和专家评价,评 价结果达合格以上。5二级单位组织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工 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将申 请表及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处复审。6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单位的审核结果及复审意见,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并颁发昆明医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 主讲教师职责(一)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负责地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 工作。(二)承担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指导实习 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三)负责课程教学资料的积累。积极参与科研、教研教改工作。应用现代 化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探索和开展双语教学。(四)维护课堂纪律和执行课堂考勤制度,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以保持 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五)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第五条第五条 管理考核(一)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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