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收资金管理办法(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中中国国*公公司司营营收收资资金金管管理理办办法法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结合分公司管理要求和经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一、 、营营收收资资金金管管理理细细则则1.营收资金是指本公司的营业厅(含自办营业厅、合作营业厅等)及银行等社会代办网点向本公司移动通信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和集团用户)收取的各种款项。2.各营业厅在收到营收款项时, 应于当天银行结账前, 全额送存指定的银行。送存后继续营业收取的营收款, 应妥善保管, 并于次日送存指定银行。收入现金必须经过验钞机检测,防止伪币收入。偏远的合作厅和代办点至少5天交款一次。3.营业款送存银行时要派发车辆,营业款额较大的营业厅送
2、交银行时应由两名人员一起送交,以保证营业款的安全。4.每日营业结束,各营业厅(点)应填制营业日报表,报表由制表人、审核人和营业部负责人签字(制表、复核应由不同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现金交款单、银行进帐单与日报表相符, 日报表数额与所附发票数额相符。营业日报表及交款单以旬为周期,及时送交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账务处理。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坐支、挪用营收资金。所有营收资金必须及时划转入省公司营收资金帐户。6.对自办(合作)营业厅和社会代办点收回的营收资金,每5日编制汇总营业日报表、核对营业收入发票存根联与银行送款单等, 核对无误后,送交财务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如有不符, 及时查明原因, 严重事
3、项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以确保营业款项的准确性和资金的安全性。二二、 、管管理理职职责责划划分分1.营业报表的编制与复核由市场部业务管理员负责,营业旬报及月报及时报送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2.营收资金的管理与稽核由综合部稽核员负责,每月对各县分公司(营业部)营收资金上划情况进行通报并考核。3.各县分公司(营业部)经理为其所在单位营收资金管理第一负责人。三三、 、考考核核办办法法1. 若发现截留、坐支、挪用营收资金情况,向责任人追讨相应数额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双倍罚款。2. 若发现短款(除截留、坐支、挪用原因外),由短款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短款原因,并在通报下达 2 日内,以财务通报数额为依据补齐短款。3.当月营收资金上划率作为县分公司(营业部)经理和各营业厅负责人绩效考核的扣罚项,当月营收资金上划率在96%(含 96%)以上的视为合格,低于 96%的予以处罚,每低于 1 个百分点扣罚 100 元。四四、 、本本办办法法适适用用于于*分分公公司司, ,自自 2010 年年 6 月月起起执执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