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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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专栏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专栏编辑导语:今年 4 月是全国第 21 个税收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大学生是明日创业之星,为扩大税收宣传的广泛性和影响力,盐城地税四分局开展了税收宣传走进高校系列专题活动。为使大学生了解创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特此编辑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在税收方面适用的优惠政策,供大家参考。依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得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详细规定如下:问: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优惠减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答:企业所得税法第 27 条、28 条、30 条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这些税收优惠政

2、策对高校毕业生同样适用。第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蔬菜、谷物、水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取得上述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取得上述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

3、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五,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工业企业,年度应

4、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第六,高校毕业生从事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所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所发生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问:创业开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创业开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

5、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一)从事下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不包括鸟类、珍禽) 6林产品的采集(不包括咖啡、可可等饮料作物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 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二)从事下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近海和内陆捕捞)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

6、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创业开办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答:(一)、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2、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从事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

7、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废渣、废液(水)、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问:创业开办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答: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1、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

8、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目录规定项目的所得,不得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3、所称承包经营,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4、所称承包建设,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

9、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5、所称内部自建自用,是指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7、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因目录调整,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8、企业在

10、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问: 创业开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答: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

11、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12、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问:创业开办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1、企业自 2008 年 1 月 l 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

13、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 5 个纳税年度。2、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3、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4、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5、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 5

14、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问:创业开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15、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问:创业开办软件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有权部门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二、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四、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所需的

16、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五、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0。六、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 8以上。七、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 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 50以上。 问:创业开办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享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范围、工商登记名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要按规定完成备案程序;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额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四、创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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