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条款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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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条款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号:172001004)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 2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2 第二条 投保范围 .2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 2 第三条 保险责任 .2 第四条 责任免除 .2 第五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3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 . 3 第六条 保险费的交纳.3 第七条 续保 .3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如何申请保险金 .

2、 3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3 第九条 申请时效 .3 第十条 申请所需的材料.3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 3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3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 4 第十二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4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4 附表一:附表一: 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4 附表二:附表二: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基本保险金额表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基本保险金额表. 5 附表三:附表三: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费率表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费率表. 5 第1页,共1页 第一部分 您(投

3、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 天至 60 周岁周岁1。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保险责任第

4、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疾病2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意外伤害事故3入住医院医院4治疗,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住院5从第 4 天开始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每日住院津贴乘以实际住院天数住院天数6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天)每日住院津贴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90 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每保单年度承担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 180 天为限。 二、住院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住院费

5、用7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给付取得补偿,我们仅给付剩余部分的 90%。每保单年度所承担的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住院费用保险金为限。 第四条 责任免除第四条 责任免除 在任何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的仍然有效。 在任何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近一期已交的保险费(比例规定详见附表一: 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以下简称“附表一” ) ,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一、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 二、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6、康复性治疗; 三、美容手术、整形手术,或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 四、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 、分娩(含难产) 、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 、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五、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1周岁: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法定身份证明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疾病:疾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 30 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 30 天后(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 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3意外伤害事故: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医院: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 的医疗机构。 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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