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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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深圳市学校深圳市学校办办学水平学水平评评估估工作手册工作手册( (义务义务教育教育阶阶段)段)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年五月- 2 -目目 录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评估方案评估方案1. 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实施办法(义务教育阶段) 32. 评估指标体系 133. 评估用表 174. 评估指标解读 235. 评估日程表366. 评估相关会议议程 37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评估工具评估工具1. 评估资料目录382. 评估反馈意见参考格式393. 座谈会及个别访谈参考话题404. 学生调查问卷445. 教师调查问卷456. 访谈记录表477. 查阅资料记录表488. 听课评价表499. 教

2、案抽查记录表5010.学生作业抽查记录表5111.校园情况观察记录表5212.电话访谈社区、家长记录表5313.校本课程开发评价表5414.座谈会记录表5515.班级学生追踪记录评价表56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法规参考法规参考- 3 -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 号)、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 年)(粤发200413 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0 号)等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3、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深圳义务教育优质、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估目的和主要任务(一)目的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目的在于充分调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学校在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办学行为基本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实施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学校内涵,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推动校长提升领导与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二)主要任务- 4 -1.定期评估、监测与公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督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

4、教育和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的情况,保障义务教育质量。2.树立科学导向,帮助学校总结办学管理与课程教学工作,诊断存在问题,指导学校改进;形成长效的校本自评自查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学校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3.向教育主管部门、家长、社会提供学校办学状况和办学质量信息,服务于教育行政决策,促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4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情信息库,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5、探索新时期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的新模式,运用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引入信息技术支持,创新评估的机制和方法,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实效性。二、评估组织与对象深圳市义

5、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对象为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评估周期为四年,即每四年我市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接受一次到校评估。评估结果由深圳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定。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订本项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及评估工具,组织评估工作培训,任命评估组成员,对评估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各区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区属学校的迎评指- 5 -导、初审推荐,同时协助市教育督导室具体开展评估,各区交叉评估。三、评估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和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注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

6、相结合,促进评价主体多元化与评价方式多样化,保证实施过程和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二)导向性原则。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先进教育理念,引导学校以正确、有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三)高效性原则。评估指标、程序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评估者和被评估者把握和实施;引入信息技术支持,加强数据采集分析与信息库的累积,促进评估规范化、智能化,减轻学校迎评负担,提高评估效率与效能。(四)激励性原则。通过评估结果与校长评先、任职、问责挂钩,激励学校对办学质量负责,努力争优创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四、评估内容与标准评估内容与标准详

7、见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如下五大方面评价要素:- 6 -(一)领导与管理。包括领导班子素质、办学理念与规划、管理制度与机制、资源使用效益等。(二)课程与教学。包括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过程、教学质量等。(三)教师发展。包括团队效能、师德师风、专业成长、校本教研、评价激励机制等。(四)学生发展。包括学生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多元发展情况等。(五)学校发展。包括学校文化、办学特色、品牌建设等。五、评估基本方法1信息采集法。从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人士等多方面获取学校办学信息;通过学校现场观察、问卷、座谈、访谈、听课、资料分析、数据核查等多种形式采集大量

8、文本信息与实证信息,全面、系统、公正检测办学水平。2定向追踪法。就评估方案的某一核心指标,一天固定时间内重点追综,一位学生或者一位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客观描述与评价学生与教师的成长足迹。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定量评估获得学校办学水平的数据信息,通过定性评估进行深度分析,综合概括、提炼归纳,进而对学校办学水平做出准确判断与客观评价,得出恰当结论。六、评估程序与要求- 7 -(一)迎(一)迎评评准准备备1学习方案。校长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把握评估导向和精神,熟悉本项评估内容和实施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迎评工作方案。2自评自查。学校对照

9、办学水平评估要素要求,开展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的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活动;形成综合性自评报告(内容上应包括“办学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不足、发展方向与思考”等三部分,各约占三分之一篇幅)、自评说明(以表格形式对照评估指标逐项作出说明)和校情报表(按指定表格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学校自评每年度进行一次,自评材料原则上在年末报上级教育主管和督导部门,接受评估的年份于申报时提交。3自我整改。学校通过自查自评,总结办学经验并发现存在问题后,须制定详实的整改计划,并进行有效实施,使自评自查机制真正成为学校“自我总结、自我调控、自我完善”的管理手段,实现办学水平的提高。(二)(二)评评估申估申

10、报报1学校在年度自评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申报评估的时间。申报时,区属学校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提出,市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提出;通过“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网上评价系统”上报自评报告、自评说明、校情报表及整改报告等自评材料。2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对所属申报学校的基本条件和- 8 -提交的资料、数据进行审核,同意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市教育督导室申报。3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收到学校申报材料及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推荐意见后,根据具体情况派出评估组对学校进行评估。(三)(三)评评估估实实施施1 评评估估预预告。告。评估前一周,评估组将评估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评估方案

11、、具体日程安排及要求等信息在网上及学校内发布公告,使全体教职工和家长、社区等相关人员能了解评估活动的具体安排、并能通过来访、信件及网络等方式积极如实反映学校有关情况,拓宽评估参与面,促进评估公开、公正。2 资资料料预审预审。 。评估组到校评估前,通过“深圳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网上评价系统”查阅学校申报材料,对学校办学整体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提高实地评估的针对性和效率;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学校准备纸质资料的迎评负担。3 实实地地评评估。估。评估组到一所学校的实地评估时间为3天,原则上日程安排如下:第一、二天分组活动,每天工作结束前各小组及评估组汇总、交换意见;第三天上午,评估组形成评价意见;

12、下午,向学校反馈。评估组主要通过如下渠道和方法采集信息,达到以下量化要求:专访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共计50人次以上;听课覆盖- 9 -100%学科及1/3以上的专任教师;对教师、学生、家长开展网上问卷调查,覆盖率30%以上;随机抽样进行教学质量水平测试;随机检查5门学科以上的学生作业;对学科组长(教研组长)个别访谈率达100%;教师学科教案检查率100%;全程跟踪3-5名学生综合表现情况;征求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的评价意见。信息采集应力求全方位、多渠道、开放性,增强信息的广度、信度与效度。评估过程中需进一步查阅能够有效反映学校办学水平的材料,对学校的档案资料要突出精要、随机抽查,不要求学校

13、作系统性迎评资料,以切实减轻学校负担,杜绝学校资料弄虚作假的现象。评估应力求采集到真实有效的信息,力戒各种形式主义的环节,在学校常态化工作过程中评估;校长不作自评报告,主管部门领导不作推荐讲话,学校不组织形式性学生表演,不增加学校迎评负担。4 评评估反估反馈馈。 。考察工作完成后,评估小组在离校前向学校进行初步反馈,并在评估完成后四周内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包括学校办学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与不足、后续发展建议等三个部分,内容各占总篇幅约三分之一,要求实事求是、分析细致,并作出评估结论,附评估组全体人员签名。评估报告及结论经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审批后,正式反馈学校。学校收到评估报告及结论

14、后,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必- 10 -须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制定学校改进计划书,并在1个月内上报辖区教育局与督导室。七、评估人员评估组由市督学组成,一般在8-10人为宜。评估组可分为以下3个小组工作:(1)指标1组(3人):负责“领导与管理”、 “学校发展”等两方面要素的评估,负责专访校长、各类问卷及座谈等评估相关工作。(2)指标2组(3人):负责“课程与教学”、 “教师发展”等两方面要素的评估,负责听课、学业成绩抽测、访谈教师及学科组长、抽查教案、作业等评估相关工作。(3)指标3组(2人):负责“学生发展”方面要素的评估;负责学生表现跟踪工作。评估组实行组长负责与集体评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5、组长负责评估全面工作及事前培训、分工;组员须及时交流信息、积极参与集体研讨,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学校发表评价意见。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遵循预定程序,不得随意减少工作环节;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确保评估质量;督、导并举,注重实效,服务学校发展;清正廉洁,严以律己,树立良好形象。八、评估结论与运用(一)深圳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评估结论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评定办法详见评估方案。- 11 -根据评估结果,督促学校整改,并确定下一轮评估(复评)时间。对“不合格”学校第二年复评,“合格”学校第三年复评, “良好”学校第四年复评,对“优秀”学校第五年复评。(二)

16、评估结果通报市、区教育局,并作为校长选任、评先和问责的依据。评为办学水平优秀的学校校长,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予以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办学水平评估不合格的学校校长,视问责情况,区教育局予以停岗培训或免职。(三)评估结果作为深圳市中小学效益奖评选的依据。评为办学水平优秀的学校,方可参加办学效益评估。(四)切实加强评估后的学校改进工作。学校应根据评估报告制定详实的改进计划,在评估后 2 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和督导部门,并组织有效落实;评估组适时组织回访。学校改进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自评和评估的重点。附件:1.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阶段)2. 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用表(义务教育阶段)二一年五月 - 12 -深圳市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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