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青岛中考政策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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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内四区普高招生六大变化 变化一:高中指标生比例扩至变化一:高中指标生比例扩至 50%50%“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变化最大的一点就是指标生政策范围扩大,将比例增加至 50%。”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周民书表示,今年我市实行指标生政策的高中学校由原来的 3所增加至 4 所,即在青岛 2 中,9 中、58 中的基础上增加青岛1 中。分配比例由目前的 30%扩大到 50%,享受的待遇仍为该校线下 20 分以内。因指标生比例扩大,停止 2007 年采取的面向李沧区的 B 类指标生政策。根据要求,各区市至少将 2 所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计划内招生名额的 50%,均衡分配给当地的初中学校。变化二:我

2、市将有变化二:我市将有 300300 名学生直升高中名学生直升高中今年,市教育局局属高中学校推荐直升录取在稳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即青岛 2 中、58 中各招收 100 人,青岛 1 中、9 中各招收 50 人。各初中学校的推荐总人数不超过本校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 4.5%。推荐直升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属计划内招生名额。据分析,去年青岛二中直升生名额为 100 人,青岛 9 中、58 中各 50 人,今年直升生录取人数整体增加了 100人,高中自主招生权进一步扩大。2变化三:各高中指标生、直升生统一合计变化三:各高中指标生、直升生统一合计

3、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直升生名额将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合计,并按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分高中、按比例分别计算出各区(局属初中学校)应推荐到各高中学校指标生、直升生的总人数(即直升生名额也按高中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区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应推荐到各高中学校指标生、直升生的总人数。各初中学校按照条件推选出相应高中学校的直升生、指标生的总名单。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没有被高中学校录取的直升生,第一志愿仍报考该高中学校,享受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待遇。“需要提醒的是,直升生、指标生必须是各初中学校品

4、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周民书告诉记者,从2009 年开始,指标生、直升生需在注册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方可具备推荐资格。变化四:中考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变化四:中考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今年我市普通高中仍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仍填报三个志愿,不同3的是,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可同时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没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从服从分配

5、的考生中录取。变化五:青岛变化五:青岛 2 2 中招收崂山区考生中招收崂山区考生 5050 人人“崂山区将有 50 名考生有机会进入到青岛 2 中学习。”周民书表示,今年青岛 2 中将首次面向崂山区招收 50 名学生。由崂山区按招生计划的 1:2 的比例进行推荐,在青岛 2 中参加市内四区的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达不到青岛二中计划内录取线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崂山区教体局接收安排。变化六:普高每班仅可招收两名特长生变化六:普高每班仅可招收两名特长生今年我市仍继续执行多元化的招生方式,除了直升生、指标生以外,继续对平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且考试成绩达

6、到第一志愿招生学校投档线的考生,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情况,实行差额投档录取。另外,我市各高中学校也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招收艺体特长生,与去年不同的是,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录取名额由每班招收3 名调整为 2 名。4据了解,今年我市允许普高在完成计划内招生的前提下,继续招收少量择校生。在择校生录取中,只录取填写了该高中择校志愿的学生,无择校志愿的不予录取。择校生录取按志愿顺序,第一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高中学校,择校生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择校生从第一、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三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择校生从第一、二、三志愿中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7、。我市中考时间为我市中考时间为 6 6 月月 1111 日至日至 1313 日日我市今年中考时间确定为 6 月 11 日至 13 日,该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招生考试。较之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市内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原始分数不再向市内四区教体局以及初中学校提供,仅提供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2008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仍由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会考科目为九年级历史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上述考试,均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时间考试。考查科

8、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学科考试原始分值(含体育)均保持不变。5我市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学生可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成绩查询系统、青岛网通 168 信息台等形式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分数,真正将学生考试分数作为学生隐私保护起来。毕业生和家长十分关注直升生和指标生的推选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保证推选的公平,学校推荐评选办法、被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 3 天。 据悉,2009 年青岛 1 中、2 中、9 中、58 中 4 所高中共招收直升生 300 人

9、,其中 2 中和 58 中各招 100 人,1 中和 9 中各招 50 人,4 所学校自行组织直升考试,通过考试的学生,直接被学校录取,不再参加中考。另外,以上 4 所高中还将学校普通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 50% ,分别均衡分配给市内四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按规定的条件推荐,被推荐的考生称为指标生,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第一志愿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 20 分以内,且会考科目达到一批次学校录取要求的,作为计划内录取。 在直升生、指标生名额的具体分配上,市教育局分学校、按比例分别计算出各区及局属初中学校应推荐到 4 所高中指标生、直升生的总人数。区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初中6学校素质

10、教育工作情况,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应推荐的指标生、直升生的人数。各区教体局要平均向各初中学校分配人数,不得突破正常分配比例而向个别初中学校倾斜。 具体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后,各学校根据初中学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评选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初中学校要将推荐评选办法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名单要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学校推荐评选办法、被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 3 天。各初中学校要吸收家长参与评选过程,接受家长的监督。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直升生必须参加志愿高中学校的考录。

11、第一第二志愿仍可平行填报,原初中升高中仍可加分第一第二志愿仍可平行填报,原初中升高中仍可加分继续执行指标生政策继续执行指标生政策2009 年,继续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半数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市继续至少将两所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计划内招生名额的 50%,均衡分配给当地的初中学校。继续坚持按行政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的制度继续坚持按行政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的制度7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五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四区招生。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任何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

12、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二中崂山区、十七中福彩致明班招生计划二中崂山区、十七中福彩致明班招生计划青岛二中继续招收崂山区考生 50 人,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高中班继续面向 8 市区招生 40 人。青岛二中招收崂山区考生 50 人。由崂山区按 1:2 的比例进行推荐,在青岛二中参加市内四区的统一学业考试,按照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达不到青岛二中计划内录取线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崂山区教体局安排。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高中班招生,继续由各区市按规定要求和指标数及时上报名单。被推荐学生应是各区市品学兼优的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

13、中毕业生,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均要达到 A 等,由青岛十七中择优录取。仍执行原初中升高中加分优待规定仍执行原初中升高中加分优待规定8从 2010 年开始,调整加分优待政策。即只保留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待项目,其他所有学科类竞赛和科技、信息技术类竞赛等获奖成果不再列入加分项目。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活动的各项获奖成果,均可作为学生的标志性成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国家规定的优待项目主要包括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号中规定的项目以及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台湾籍子女有关优待政策。市内四区普通高中招

14、生政策市内四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1 1指标生政策保持稳定指标生政策保持稳定青岛一中、二中、九中、五十八中 4 所学校普通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 50%,分别均衡分配给市内四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按规定的条件推荐。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第一志愿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且会考科目成绩达到一批次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的,作为计划内录取。2 2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政策保持不变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政策保持不变9青岛二中、五十八中各招收 100 人,青岛一中、九中各招收 50 人。直升生由初中学校分别向 4 所高中学校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本校符合条件的九年级学生总数的 4.5%。

15、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属计划内招生。3 3指标生、直升生名额分配及报名办法保持不变指标生、直升生名额分配及报名办法保持不变市教育局按 4 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分学校、按比例分别计算出各区(局属初中学校)应推荐到 4 所高中指标生、直升生的总人数。区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应推荐的指标生、直升生的人数。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没有被高中学校录取的直升生,第一志愿仍报考该高中学校,享受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待遇。各区教体局要平均向各初中学校分配人数,不得突破正常分配比例而向个别初中学校倾斜。4 4局属普

16、通高中录取继续实行第一第二志愿平行政策局属普通高中录取继续实行第一第二志愿平行政策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仍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可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第三志愿10考生。第二志愿没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5 5差额录取、特长生录取和择校生录取政策不变差额录取、特长生录取和择校生录取政策不变差额录取办法保持不变,即按一批次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1:1.05 比例向高中学校投档,由高中学校按差额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录取名额每班两名,考生可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办法不变。在择校生录取中,只录取填写了该高中择校志愿的学生,无择校志愿的不予录取。择校生录取按志愿顺序,第一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高中学校,择校生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择校生从第一、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三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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