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山岭上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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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6鄂伦春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据2 0 0 0 年人口普查统计, 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 1 9 6 。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鄂伦春族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是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流域的两大山脉, 海拔5 0 0 1 5 0 0 米,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 0 度左右。大兴安岭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山高谷深,溪流 纵横;小兴安岭沿黑龙江上游斜向东南,山势平缓。绵亘千里的大小兴安岭,原始森林遮天蔽日,莽莽林海中栖息着许多珍禽异兽。这里是鄂伦春族最好的天

2、然猎场。 这里还分布着纵横交错的河流,河流中生长着各种水生动物,其中以黑龙江的大马哈鱼最为出名。大小兴安岭地区的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主要有 金、铁、煤、铅、锌、钨、铜、钼、油页岩等。 族称 “鄂伦春”的族名包含两种意思,即“山岭上的人们”和“使用驯鹿的人”。根据清初文献记载,鄂伦春曾经使用过的驯鹿,鄂伦春语称之为“沃力恩”,与“鄂伦”音近,由此很多学者认为“鄂伦春”的含义是“使用驯 鹿的人”。历史上鄂伦春周围各民族对其的称谓有“特格” 、“栖林” 、 “索伦”等,俄国人称鄂伦春族为通古斯;而在鄂伦春语中“鄂伦春”是由 “鄂伦”( 山岭上) 和“春”( 人们) 组成,“鄂伦春”意为“山岭上的人们

3、”, 这是鄂伦春人普遍认同的民族自称。 族源 鄂伦春族是东北古老民族的遗裔,有着悠久的历史。关于它的族源有二 种说法:一是源于室韦人,另一说是源于女真人。多数学者认可第一种说 法。也就是说源于南北朝时出现于黑龙江流域北部室韦的一部分及钵室韦、 深末怛室韦、大室韦,较远的祖先可能与肃慎族是同一系列的民族。钵室韦 的地理位置在今俄罗斯境内札格达山附近;大室韦在今额尔古纳河口以东, 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地区。这两个地区正是鄂伦春族早期活动的地 区。鄂伦春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一个古老的成员。 鄂伦春族的迁徙分布 1 7 世纪以前,主要是分布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直到库页岛的广 大地区,他们在

4、这个地区进行游猎。1 7 世纪中页以后逐渐迁移到黑龙江南岸大小兴安岭地区,分别在五个地区过着游猎生活:迁到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库玛尔千;迁到逊河、沾 河和嘉荫河等地的自称毕拉尔千。这两部分鄂伦春人今居黑龙江省。迁到阿 里河流域的自称阿里千;迁到多布库尔河流域的自称多布库尔千;迁到托河 流域的自称托千。这三部分鄂伦春人今居鄂伦春旗境内。 今居鄂伦春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原来活动在西起石勒喀河东达涅威尔河的黑龙江北岸。迁移到南岸后,分别游猎在 阿里河、多布库尔河、托河流域。清朝在其 游猎的地区设置了路,即以阿里河为中心游猎的鄂伦春人为阿里路;以多布库尔河为中 心游猎的鄂伦春人为多布库尔路。后来这两

5、 路合为一路。以托河为中心游猎的鄂伦春人 为托河路。鄂伦春人一直在他们各自的游猎 范围活动,后来虽然定居下来,但他们还在过去的游猎范围内狩猎。 过去托河路的鄂伦春族,解放后逐渐集2 0 0 6 . 1 总第十期杨莉莉 鄂伦春族“山岭上的人们”人文 地理.3 7中于大兴安岭东,游猎于阿里河流域的鄂伦春人,从民国时期起逐渐迁到 鄂伦春旗境内。他们从5 0 年代开始定居下来,过着养猎并举多种经营的生活。因此从物质民俗到精神民俗都带 有鲜明的山林文化色彩。 民族发展史 1 社会经济1 7 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 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是共同劳动、平

6、均分配的原 始制度。1 7 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 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 了一系列的变革,一些重要的生产资 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 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地变化。由于原 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 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 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 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 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 1 9 4 5 年8 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 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 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 以后一段时期

7、,政府强制推行“弃猎 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 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 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 严重摧残,到1 9 3 9 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殆尽。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 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 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 9 4 5 年8 月 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 下1 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 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 9 5 1 年1 0 月1 日成立了鄂伦春族自治旗和 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族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社会经济得 到很大的发展。2 历史上的管辖室韦与中原王朝很

8、早就建立了关系。南北朝时期,东魏孝静帝武定二年(公元5 4 4 年)曾遣使献其方物, 迄武定宋贡使相寻。在唐代,室韦人于武德中献方物,自此朝贡不绝。唐高祖武德八年(公元6 2 5 年), 在黑龙 江中上游室韦地区设置室韦都督府管辖这一地区。明永乐七年(公元1 4 0 9 年)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设努儿干都司。 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始于康熙八年( 1 6 6 9 年) ,在统管东北边疆的宁古塔将军之下,设立了“布特哈八 旗”管辖分布在黑龙江上、中游地区的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地区。后 来鄂伦春族归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属于黑龙江将军之下。布特哈总管衙门存在了2 0 0多年,直至光绪八年 ( 1

9、 8 8 2 ) ,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 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托河5 路鄂 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 门裁撤,鄂伦春分属黑龙江、墨尔 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 城副都统衙 门。在北洋军阀时期,仍沿袭了清朝 四路八旗十六佐的旧制。“九一八” 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 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 辖。 民族斗争史 在民族解放和抗击外来侵略斗争 中,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在清朝 多次抗击沙俄的侵略中,为保卫边疆 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 7 3 2 年( 雍正十年) ,2 5 7 名鄂伦春士兵同索伦、 达斡尔等族兵丁共计3 0 0 0 人编为八 旗,驻防呼伦贝尔。鄂伦春人还

10、参加 了平定准噶尔部分裂叛乱的战斗。乾 隆时的“摩凌阿”鄂伦春人阿穆勒 塔,英勇善战,屡建功勋,因为“从 征台湾、廓尔喀皆有功”,后来“官至总管,加副都统衔”,成为名噪一时的人物。 北洋政府将鄂伦春族中精于骑射 的青壮年编为“保卫团”和“山林游 击队”。他们一面巡山、狩猎,一面 抗击沙俄入侵,保卫边疆。在日本帝 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很多鄂伦春族青年,积极参加战斗,为新中国建 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语言文字鄂伦春族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 满- 通古斯语族的北语文,与鄂温克语言很接近,民族内部没有方言差

11、别。在民族发展过程中,部分鄂伦春人会使用满语、鄂温克语、达斡尔 语、蒙古语及汉语。鄂伦春族没有本民族文字,清代时主要用满文行文,现使用汉文。 民居建筑鄂伦春族有适应游猎生活,适应 四季气候变化的斜人柱、雅塔安嘎、土窑子、木刻楞房、林盘、库米汗、草房、麦汗、开依塔柱、奥伦等独特 的居住方式。 最原始民居是“斜人柱”,意为 “尖顶房子”,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 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 成的简陋圆锥形房屋。一般建在背风 朝阳的山坡上,附近树草丰美有水 源。现在鄂伦春人大多已住进了砖瓦 结构的住宅。 民族服饰 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创造了狍 皮服饰文化,近百年来也有纺织品服 装,但是无论服装鞋帽,

12、还是生活用 品,都以皮衣为主。皮衣耐寒、耐 磨,适于北方寒冷的气候和猎民的游 猎生活。 饮食民俗 过去鄂伦春人以食肉为主,辅以粮食,很少食蔬菜,现在饮食结构较齐全,但肉食仍较多。他们食用兽肉 的方法和制作肉食的种类很多,在 烧、烤、煮、熏中表现出极大的民族 特色。鄂伦春人的主食以米、面为 主,食用方法也很多。 生产习俗及交通工具 鄂伦春族的生产习俗颇具特色的 是狩猎、捕鱼和采集,其他种植、养 殖、手工业及物资交换方式,是在民族发展中,受周围民族影响借鉴而形 成的,具有共性。狩猎工具传统上有弓箭、猎枪、马匹、猎犬等。西部资源3 8鄂伦春族的交通工具比较简单,有滑雪板、爬犁、马匹, 桦皮船、大 轱

13、辘车等。滑雪板是用松木制作的,同现代滑雪比赛的用具相似。鄂伦春人早期用狗拉爬犁,饲养驯鹿和马匹 后,改用驯鹿和马拉爬犁。在大、小兴安岭冰雪封山的季节,用爬犁和滑 雪板在冰雪上滑行,阻力小,速度快,是比较理想的交通工具。 人生礼仪及节庆 鄂伦春族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民族,鄂伦春人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至 今流传,尤其是晚辈对长辈极为尊重。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的男婚女 嫁的婚姻制度,严禁同一氏族内部或辈分不同的人通婚。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传统上 实行的是交错从表婚,即在堂姑母、 堂舅父的兄弟姐妹间结婚。还有妻姊 妹婚和夫兄弟婚的风俗。在鄂伦春人 的婚姻制度中,除古老习俗的遗留 外,也

14、受了不少封建思想的影响,如 在缔结婚姻时,一般由父母包办。解 放以后,很多旧的风俗都革除了,父 母包办婚姻已被自由恋爱所代替,旧婚 礼中那些繁琐仪式和封建成分已去掉。 鄂伦春人与异族可以通婚,最早 是与达斡尔族,后来与满族通婚的较 多,近几十年来与汉族通婚的也很多。 安葬方式主要有风葬、土葬、火 葬。墓地选择背山面水的视野开阔地 方。树葬又称天葬,将棺木吊置在一 人多高的四棵活树上,忌用死树。土 葬与汉族等民族基本相同,讲究头朝 北或西北方。火葬主要用于得急病死去的青年或孕妇。现在一般都是土葬 和火葬。在死者的周年、三周年忌日 举行祭祀仪式。鄂伦春人的节庆主要有一年或三 年举行的氏族集会、萨满

15、每年春季的 祭神仪式和春节。鄂伦春人过春节应 该是清代以后受满、汉等民族的影响 才开始的。春节时全家拜“白纳恰” ( 山神) 、太阳神,大家串门拜年时要拜主人家的火神等。正月十六有抹黑脸的习俗,祷祝一年里平平安安,也 叫抹黑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在的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 宗教及信仰 鄂伦春族在原始时期,相信万物有灵,形成了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及多神崇拜等原始宗教形 式,后来发展为晚期原始宗教形式-萨满教。 熊是鄂伦春人比较典型的图腾崇拜对象。日、月、星、风、雨、雷、电、 山川及动植物都作为崇拜对象。鄂伦春人供奉的祖先称“ 阿娇儒 博如坎”。

16、“阿娇儒”是根的意思,“博如坎”是神。原指母系氏族的祖 先,后又演变为父系氏族的祖先。祖先神主要是在举行氏族大会时祭祀。后来发展为多神崇拜和萨满神崇 拜。现在的鄂伦春青年接受现代文化 教育,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 民间文学与艺术文化 鄂伦春族创造了极其丰富的民间 文学和传统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 色和艺术风格,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鄂伦春族中,流传着大量的民 间文学艺术作品,有神话、传说、故 事、童话、笑话、寓言、谚语、歌 曲、舞蹈、绘画、雕刻和桦皮艺术 等,还有具有英雄史诗性质的“摩苏 昆”,它是一种内容十分丰富的说唱 艺术。英雄格帕欠唱词达1 9 0 0 行,十万余字,运用比喻、夸张、排比、借代等多种修辞方法,生动地描述了格帕欠同恶魔斗争的故事,是我 国文学宝库中罕见的宏大史诗。 鄂伦春人的笑话、童话、谚语、 谜语很多,它们大都来源于狩猎生活, 包含着鄂伦春人对人生哲理的总结。鄂伦春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用 歌声和舞蹈来抒发感情,山体民歌,各类小调,具有旋律高亢刚健、悠扬 跌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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