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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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2009 年年 9 月修订月修订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质量,使教学安排和教学评估合理化、科学化,经研究特制定本课程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并于 2010 年春开始实施。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总述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总述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以下简称“博士生英语”)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教学组织安排采用课程选修与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为有效提高博士研究生的英语运运用能力,特别是用英语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博士生英语开设具有较高要求的各类应用型和研

2、究型课程。课程分 3 个模块,共 6 门子课程。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成绩由课程考试成绩和英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期末根据教学要求组织各选修课程及英语综合水平考试。选修课程考试与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获 2 学分。综合水平考试不通过者须补考。补考不通过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课程考试不通过者须补考,补考不通过须重修。 二、教学组织与安排二、教学组织与安排博士生英语采用课堂教学与网上辅导、课堂面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学业能力考核与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两门选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课堂教学每周 4 学时,每门课程每周 2 学时。学生在学期期末通过综合水平考试和两门

3、选修课程考试,方可取得学分。为达到教学所规定的目标,博士生英语课程亦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开展网络教学和学习,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2博士生英语课程设置以下三个模块:1写作模块2听说模块3阅读模块论文写作与发表高级写作国际会议交流英语高级口语高级阅读文献阅读与翻译博士学习阶段学生不得复选在硕士学习期间已修过的课程。复选者一经查实,学习作无效处理。三、免修免考规定三、免修免考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修免考博士生英语课程:1、 获全日制英语专业硕士学位;2、 在英语国家学习一年以上,并获硕士学位;3、 TOEFL 纸考成绩 620 分或网考 105 分、机考 260 分(3 年内有效);4

4、、 IELTS 成绩 7.0 分(3 年内有效) ;5、 PETS 5 级考试笔试 80 分,口试 3 分(3 年内有效) ;6、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 5%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审核同意,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方可免修免考全部英语课程和英语综合水平考试。被批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英语成绩登录为“免修” ,并获得相应3学分。四、课程选修规定四、课程选修规定博士生英语两门课程的学习必须分别从三个不同模块(跨模块)中选择。原则上一个模块内只允许选修一门课程;在同一模块内选择两门课程者,其中有效成绩为一门,另一门课程学习作无效处理

5、,并须补修其它模块的课程。 五、综合水平考试细则五、综合水平考试细则1综合水平考试时间:期末考试周内。2. 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英语最终成绩 80%。3 综合水平考试内容:综合水平考试为英语基础技能考试,包括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四部分。 (含网上教学内容)4 综合水平考试计分方法:综合水平考试满分为 100 分,及格分为 60 分。不及格者须参加下一学期期末同类考试, 补考不通过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选修课程考试细则六、选修课程考试细则1课程考试时间:期末教学周内进行。2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占英语最终成绩 20%,每门课程分别占 10%。3课程考试内容:所设课程的教学内容。4课程考试要求与

6、计分方法:课程考试满分为 10 分,及格分为 6 分。不及格者须参加下一学期期末同类考试。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七、博士研究生英语的成绩核定办法七、博士研究生英语的成绩核定办法1博士生英语考核包括综合水平考试和选修课程考试。2博士生英语成绩由综合水平考试成绩(80%)和两门选修课成绩(20%)组成。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的实际得分。3. 凡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未及格者或选修课成绩未及格者,最终英语成绩为4不及格。4综合水平考试及选修课补考通过,成绩为 60 分。表一表一 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考核及成绩核定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考核及成绩核定课程考试(百分制)(20%)综 合 水平 考

7、 试 (百分制) (80%)选修课 1选修课 2合格要求60%60%60%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 综合水平考试(80%) + 选修课 1(10%) +选修课 2 (10%)八、博士研究生英语补考、重修和缓考规定八、博士研究生英语补考、重修和缓考规定博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英语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1补考规定:综合水平考试、选修课程未通过者,须补考。综合水平考试补考次数为二次,选修课程补考次数为一次。2补考时间:下一学期期末同类考试。3重修规定:博士生英语选修课程补考未及格者须重修,允许重修次数为一次。重修成绩及格者,英语总成绩登录成绩为 60 分。4缓考根据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执行。九、本规定自九、本规定自 2010 级(春)开始执行。级(春)开始执行。 十、本规定由研究生院与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由研究生院与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负责解释。 2009 年年 9 月月 7 日日占 每 部 分 成 绩 百分比内容成绩核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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