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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研发20176 号 关于关于高水平大学异地高水平大学异地校区免试推荐硕士生校区免试推荐硕士生 奖助学金等级评定的补充规定奖助学金等级评定的补充规定 (20172017 年年 4 4 月修订)月修订) 关于高水平大学异地校区免试推荐硕士生奖助学金等级评定的事宜,经研究生院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和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的免试推荐硕士生,专业排名在前六名或者前 10%者,享受一等奖助学金待遇,其他院校异地校区或分校(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除外)的硕士生均享受二等奖助学金待遇。 本补充规定自 2017 年 9 月执行,原相关规定废止。 附件:高水平大学名单。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 O 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