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6623295 上传时间:2018-03-31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516.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系统工程学会(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17系会字 01 号 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及各省市自治区系统工程学会: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发学部字2014206 号)、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由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中工发2014143 号),2017 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 按照上述两个通知和 中国科协推荐 (提名) 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

2、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本会以本会分支机构和地方系统工程学会为单元(以下称推选单位)向学会推荐候选人。 各推选单位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 要坚持高标准、 严要求, 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开展。 凡是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推选单位,均应严格按照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不得违反推选工作的标准、

3、条件和程序。未按照要求的,推选工作无效。各推选单位应量力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暂不开展这项工作。 二、推选名额 此次推选各推选单位仅限 1 名。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各推选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推荐(提名)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特殊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学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

4、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学者。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按照科协规定不在本学会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即应为 1952 年 7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 2011 年、2013 年、2015 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或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选,两院合计连续 3 次的,2017 年停止 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工作有

5、关要求 1.各推选单位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科学院文件见 http:/ 2根据规定,学会不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3.各推选单位在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时, 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 4.推选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

6、机制进行惩戒。 5.在院士增选过程中,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投诉,由推选单位需协助总会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政治、经济、品行方面被投诉,推选单位应协助做好联系其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相关工作。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简表(学会制定简表)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学会制定简表)纸质件 16 份,原件 2 份; 2.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 16 份,原件 2 份; 3.将 1 和 2 的电子版材料发至学会邮箱:。 (二)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

7、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 19 份,其中原件 4 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 1 纸质件 19 份,其中原件 4 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 1 至附件 6 纸质件 2 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3 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3 份; (6)光盘 2 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 1 的 word 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 2 至附件 6 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 50 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 (7)同行

8、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 2 份。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2 份,其中原件 7 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

9、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2 套(不超过 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 套(不超过 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2 套(不超过 10 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 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 2 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 mdb 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 (4)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 2 份。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

10、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三)报送材料时间、方式和地点 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请于2017年2月6日前报送至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材料需完整报送,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该材料应为最终报送材料,学会不接受评审过程中更新的材料。 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6 日8:3016:30; 也可通过顺丰快递邮寄, 需要在 2 月 6 日之前寄出 (以邮戳为主) 。因接收材料量大,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

11、,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现场报送材料地址: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南晋华 郭晶楠 联系电话:(010)82541431 顺风快递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东路 55 号思源楼 527 室 邮编:100190 附:一、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简表(学会制定简表) 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学会制定简表) 四、同行专家评议表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2017 年 1 月 3 日 附件一、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工程院章程、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条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以下简称“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学术导向。杜绝非学术因素干预,使推荐(提名)工作回归学术本位。 (二)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第三方评价作用,独立自主地开展推荐(提名)工作,确保推荐(提名)规则和流程公开透明

13、,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三)坚持专家主导。依托同行认可价值体系和评议机制,严格遵循科学规范。 (四)坚持学科平衡。优化学科布局,关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兼顾学科覆盖面。 第三条第三条 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学会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领域做出系统的、 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学会推荐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系统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学者。学会推荐

14、(提名)院士候选人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被推荐(提名)人年龄(按增选年 6 月 30 日实足年龄计算)不得超过 65周岁。注重推荐(提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时注重提名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凡已连续 3 次被推荐(提名)为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 1 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第四条第四条 凡连续 3 次被推选的候选人未能通过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推荐 (提名)的,暂停下一次被推选资格。 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第五条第五条学会成立如

15、下机构: (一) 推选专家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学术权威性和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员、教授、 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组成。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11 人,专家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且应包含一定数量的院士。 (二)材料审核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其中须包含监事会成员。 (三)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工作办公室)。由学会分管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组织工作。 (四) 推选专家委员会和材料审核小组的组成须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五)推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学会全额负担。 第三章第三章 推荐(提名)程序推荐(提名)程序 第六条第六条 推选单位需按以下流程组织推选工作: (一)成立机构。按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发布信息。利用文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相关信息应面向社会公开,尤其要保证在本学科(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