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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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JMJM(OHSOHS)P4605-2008P4605-2008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本标准起草人:索松林本标准审查人:李洪、马海峰、曹斌、王宝群、周正本标准会签人:李洪本标准批准人:周强文2008-12-202008-12-20 发布发布 2009-01-012009-01-01 实施实施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发布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发布第 1 页 共 29 页1JM(OHS)SP4605JM(OHS)SP460520082008 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1 1 范围范围本程序的目的是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

2、。本程序适用于焦煤集团所有单位和相关部门。2 2 定义定义2.12.1 职业病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2 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因素的总称。焦煤集团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射线辐射、毒物、焊接弧光烟尘和各种酸液等。2.3 有害作业岗位指作业活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作业本身属于指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23 号)附录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中的“危害因素或作业”的作

3、业活动作业活动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2.4 有害作业人员指在从事有害作业有害作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2.5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3 3 职责职责3.1 焦煤集团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3.2 劳动人事部负责:a.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证危害告知条款的列入;b.组织职工体检、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第 2 页 共 29 页2c.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及落实工伤保险待遇;d.配发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3.23 安全监察部负责:a.作业场所焦煤

4、集团职业病危害申报;b.参加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第 3 页 共 29 页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监督检查;c.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监督检查;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d. 线辐射监测;参加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e.负责岗位粉尘、高温、噪声的分级。3.34 通风管理部负责地面作业场所粉尘、噪声、高温的检测和井下粉尘浓度的监测与分级。3.54 矿山救护队负责矿井井下、地面受限空间有害气体的监测地面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的监测。3.5 劳动人事部a.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b.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及落实工伤保险待遇;c.配发符合职业病防护

5、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d.组织职工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和检查。 ;3.6 工会a.对焦煤集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b.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c.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3.67 机电工程部负责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设备、材料。 3.78 职工医院负责工伤急救和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体检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3.89 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对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3.9 工会a.对焦煤集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b.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c.参与职

6、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3.10 各二级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对有害作业人员的危害告知,矿井通风队负责粉尘、有害气体的检测。4 4 工作程序及要求工作程序及要求4.1 焦煤集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第 4 页 共 29 页4焦煤集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 1,其中“危害因素或作业”一栏的写法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23 号)附录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中的“危害因素或作业”的项目名称相同。表表 1 1 焦煤集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表焦煤集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表序号职业病危害因素或作业有害作业岗位/工种涉及的单位煤尘综采/综放割煤,综采/综放 移架,综采/综放转载,综放 面放顶,综

7、掘面割煤,综掘面 打锚杆眼,炮掘面打眼、放炮、 攉煤,喷浆;,煤仓放煤口;, 洗煤厂手选皮带、 ,毛煤筛、 ,破碎机,司炉工等;推土机、装 载机司机,司炉工等生产矿井,洗煤厂, 机修中心,电厂,物 业公司,物业公司1无 机 粉 尘其他推土机、装载机司机机修中心2噪声风镐工,风钻工,锚索工,过 滤机,破碎机等生产矿井,洗煤厂, 电厂3局部震动风镐工,风钻工生产矿井34高温电厂锅炉检修工电厂4振动风镐工,风钻工生产矿井5外照射( 线) 射线辐射皮带输送机计量生产矿井,洗煤厂, 技术监督中心,安 全监察部6焊割作业(焊尘,紫外线等)焊割作业多个单位 7苯,甲苯,二甲苯涂漆生产矿井,机修中 心,洗煤厂

8、,电厂, 物业公司68致职业性皮肤病化学物质腐蚀品酸类作业:机车充电工,煤质 化验生产矿井,技术监 督中心,电厂,物业公司9矿井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瓦斯,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 遇火区时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 硫,溴甲烷,氮氧化物,氨气)矿井井下作业各生产矿井10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农药作业物业公司11汽油12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特种作业)13压力容器操作14高处作业高处作业15机动车驾驶作业机动车驾驶作业注:除表中列出的之外,危害因素或作业还有:汽油,电工作业(特种作业),压力容器第 5 页 共 29 页5操作,高处作业,机动车驾驶作业。4.2 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年度计划4.2.1 每年度焦煤

9、集团经理主持召开、有各单位和部门及工会负责人及工会和职工职业安全卫生代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a.输入(与会人员得到的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最近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关于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b.输出(会议做出的决定)依据上述的输入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考核、奖惩;就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提出指导意见。4.2.2 通风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提出的指导意见,拟订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分管领导审核、焦煤集团经理最高管理者批准。4.3 劳动合同、人员安排、危害公示和警示标志4.3.1 劳动合同a.劳动人事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

10、,要有危害告知的条款,即如实告知如下内容: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结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关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b.在已订劳动合同期间职工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人事部要向职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c.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劳动人事部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4.3.2 人员安排a.各单位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根据 AQ 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要

11、求,每个采区至少配备1 名、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c.b.劳动人事部不的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人事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第 6 页 共 29 页6准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一旦发现,要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d.c.劳动人事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一旦发现立即纠正。4.3.3 危害公示和危害告知a.危害公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安全监察部指导相关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

12、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b.危害告知:安全监察部或相关单位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危害告知的格式见附录 1。4.3.4 警示标识志在存在职业病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职工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志、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安全监察部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的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要符合 GBZ1582003 的要求。4.4 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三同时”和评价4.4.1 依据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职安200720 号决定) ,焦煤集团安

13、全监察部向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申报: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4.4.2 焦煤集团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3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全监察部负责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法监发200263 号)的要求,如实向评价机构提供资料,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

1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要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4.5 粉尘控制4.5.1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第 7 页 共 29 页7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要符合表 2 要求。表表 2 作作业场业场所空气中粉所空气中粉尘浓尘浓度度标标准准最高允许浓度/(mgm3)粉尘中游离 SiO2含量(%)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 1050 5080 8010 2 2 23.5 1 0.5 0.34.5.2 粉尘防治4.5.2.1 井下a.采煤采煤工作面要有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采取可

15、注水煤层采取注水注水防尘措施,减少生产过程的煤尘产生量。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装设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要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应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并保证水压、水量和雾化效果。爆破、出煤等作业产尘较大时,必须使用水幕净化风流,无净化水幕或未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煤和爆破作业。 ;液压支架和综放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装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16、;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不得作业。 ;炮采工作面要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要冲洗煤壁,爆破时要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b.掘进采取放炮的采掘进进工作面、掘进峒室及钻场,必须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前冲洗巷壁、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 ;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第 8 页 共 29 页8综掘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风机。内喷雾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3MPa, 外喷雾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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