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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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贵州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59 人公告根据工作需要,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

2、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59 名。其中: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0 名;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 25 名;贵阳市口腔医院招聘 10 名;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 2 名;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 1 名;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聘 1 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 1)。本次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和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二)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4.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1998 年 7 月 22 日及以前出生)、3

4、5 周岁以下(1980 年 7 月 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75 年 7 月 23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0 年 7 月 23 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

5、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3.截止 2016 年 7 月 22 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 5 年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

6、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四、报名、资格审核(一)报名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间:7 月 22 日(星期五)-24 日(星期日),每日上午 830 至下午 1630。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联系方式及地点详见岗位一览表)。报名费用:100 元/人(报名现场缴纳)。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提交贵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6 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3)。同时,报考人员需

7、现场提交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 3 张、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报考条件规定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报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方能报名。报名程序:提交报名资料、招聘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审核人在报名表中签署同意报名意见、报考人员到缴费处缴纳报名费用、招聘单位收费人员在报名表中签字确认已缴费、报考人员到报名点提交已缴费的报名表,完成报

8、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或未按程序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表及诚信申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委托他人报名的,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且需提供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报名。2、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3、 每日报名情况于第二天在报名现场和市卫生计生委网(

9、http:/)公布,供报名人员参考。(二)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2、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 2016 年 7月 25 日 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3、针对目前紧缺的儿科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岗位一览表中标注“紧缺岗位”的),报名(笔试、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

10、受 3:1 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且不减少招聘计划数,但录用后必须签定工作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最低年限要满 5 年。4、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公布。(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 月 5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下午 1600。领取准考证地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否则后果自负。五、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

11、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官方网站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六、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2、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七、总成绩计算(一)总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及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八、体检体检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及

13、(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

14、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 3 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九、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

15、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组由 2 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一)公示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和市卫生计生委网(http:/)上进行为期 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

16、聘用的,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再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十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6981315(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十二、有关说明(一)政策咨询电话:1.08518798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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