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试行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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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 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 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大力 倡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和素质能 力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和特 长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 一课堂以外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劳动成果, 按一定程序经学校评定后获得的学分。第二章第二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与计算方法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与计算方法第三条第三条 学生以韶关学

2、院学生身份申报项目,获得国家级、 省部级、市厅级、校级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第一完成人 分别计 8、6、4、2 学分,其他完成人分别计 4、3、2、1 学分; 对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项目,结项成果鉴定优秀或韶韶 关关 学学 院院 文文 件件韶学院2011164 号获奖的,所有项目完成人分别增计 4、3、2、1 学分。 第四条第四条 学生以韶关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在 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按韶关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韶学院 201181 号附件 4)规定的级别计分,T 级计 20 学分、A 级计 10 学分、B 级计 8 学分、C 级计 6 学分、D 级计 4 学分、E

3、级计 2 学分。对于合作完成的论文,韶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 作者按 100%计,其他作者均按50%计;韶关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 的,第一作者按 60%计,其他作者均按 30%计。其余不计分。 第五条第五条 学生以有效形式注明为韶关学院成果所公开出版的 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不含教材、教辅、科普类读 物、重印的著作)等,按每万字计 1 学分进行计算。对于第一作 者或第一主编,按 100%计;第二作者或第二主编,按 80%计;第 三作者或第三主编,按 60%计;副主编,按 50%计。对于参编 (著)者,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 、 “后记” 内说明)为准,根据有效的证

4、明材料,按实际执笔编(著)的字 数计算学分。主编、副主编、参编(著)者,不重复计算,只计 最高学分。 第六条第六条 学生成功申请发明专利(著作权) 、实用新型专利 (商标) 、外观设计专利者,不分排名前后,每人每项分别计 3、2、1 学分;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著作权) 、实用 新型专利(商标) 、外观设计专利者,不分排名前后,每人每项分 别计 6、4、2 学分。成功申请与授权,二者不重复计算,只计最 高学分。 第七条第七条 学生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参加学科竞赛、 素质能力竞赛、文化艺术展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 分别计 8、6、4 学分,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获得者计

5、1.5 学分; 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5、4、3 学分,成功参赛者 及其他奖项获得者计 1 学分;获市厅级或校际(区域性)一、二、 三等奖者,分别计 2.5、2、1.5 学分,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获 得者计 0.5 学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2、1.5、1 学分,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获得者计 0.5 学分。同一项目参加 不同级别竞赛获奖的,按最高学分计算。第八条第八条 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获前八名者,可获 相应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国家级:8(1/)N 省级:5(1/)N 市厅级或校际(区域性):3(1/)N 校级(校运会):2(1/)N 其中第一名N=1,第

6、二名N=2,第三名N=3,依次类推 (N8)。 其余正式参赛者,按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或校际(区域性) 分别计 1.5、1、0.5 学分。 第九条第九条 学生通过各类技能考核,并获得相关证书。非外语 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计 2 学分,通 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计 1 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 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例如:专业英语八级考试)计 2 学分,通 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例如: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计 1 学分;非 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计 2 学分。参加国家职业 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以上)者计 2 学分,中级 (三级)证书者计 1

7、 学分。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高级 证书者计 3 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 2 学分。参加其他执业资格证 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的,计 1 学分。 认定技能考核类学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 3 学分。 第十条第十条 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 达到进入复试 A、B、C 类考生基本要求分数线者,分别计 3、2.5、2 学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含社会调查、青年 志愿者等活动) ,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含市、厅、局级) 表彰者,分别计 3、2、1 学分。其中未受到表彰,可以向二级学 院提交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总结) ,或者参加二级学院认可 的与专业

8、相关的实践活动表现良好,经认定成绩优秀者计 0.5 学 分,最多计 2 次共 1 学分。学生参加 5 次及以上学校组织的公益 劳动,计 1 个学分,不足 5 次不计学分。 认定社会实践类学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 3 学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含 市、厅、局级)奖励者,分别计 3、2、1 学分。以学校社团名义 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包括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 演讲比赛、网页制作、讲课比赛、辩论赛、书画大赛等,获得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1、0.8、0.5 学分。学生参加与专业学习 相关的社团(例如:读书会、数学建模协会、电子协会等)两年 以上(含两年

9、) ,经协会承办单位认定,计 1 学分。 认定社团活动类学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 3 学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学生开展创业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 (含市、厅、局级)表彰者,分别计 3、2、1 学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学生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 计 1.5 学分;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计 1 学分;参加地区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计 0.5 学分; 参加 5 次由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计 1 学分,不足 5 次不计学分。 认定学术活动类学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 2 学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每项每次创新实践学分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 法则,

10、保留一位小数。第三章第三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 行管理,由承办单位制定活动标准或管理办法,并指定项目负责 人。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程序: (一)申报 每年三月和九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韶关学院大 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 在二级学院审查。 (二)审核与确认 根据创新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的性质、主管(办)单位、承办 单位,由教务处会同科研处、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单 位,确定授权学分认定单位。同时,二级学院将学生创新实践学 分申报材料整理后,统一报教务处复审。(三

11、)公示与记载 学生所获创新实践学分和成绩等相关情况进行统一公示(张 贴或网上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所得的创新实践学分记 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创新实践学分成绩在成绩登记表上,均登记为良 好。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弄虚作假获得创新实践学分者,取消相应创新 实践学分,并按课程考核作弊处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创新实践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标准 者,超过部分的创新实践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 审查,教务处复审,可以最多替代二门选修课程学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凡创新实践学分累计达到 10 学分者,学校将授 予“韶关学院创新实践优秀学生”称号。 第二十二条第二

12、十二条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定期了解、 追踪自己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获得情况,如有错漏,应及时报 告或查问,追溯期以一年为限。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规定的创新实践类型与项目,由教务 处参照本文件相关学分计算办法给予认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本科生,专科生如需认定创新实践学 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 2011 级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主题词:教学 创新实践学分 办法主送:校领导,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 年 10 月 18 日印发(电子发文,书面印

13、 10 份)韶关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韶关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学生姓名学生姓名学院学院专业专业学号学号序号序号申请创新学分项目申请创新学分项目(创新项目、竞赛、论文、专利、技能考核证书等名称)项目内容获奖级别项目内容获奖级别(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和获奖等级和获奖等级(另附有关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创新学分创新学分123456创创 新新 学学 分分 申申 请请 依依 据据7二级学院审核意见总创新学分: 学分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说明:说明:1.此表由学生用计算机打印“创新学分申请依据”各栏目,并在每年的 3 月和 9 月,附申请资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证书、创新项目结题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2.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韶学院2011164 号) ” ,实施创新学分申请和确认。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年级:年级: 班级: 时间时间:姓名专业学号创新学分汇总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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