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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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井巷。工程施工优质、低耗、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一一 井巷工程验收标准井巷工程验收标准一、立井验收标准一、立井验收标准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1.1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1.2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 3 次以上, 取其平均值;1.3 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1.4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2. 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2.1 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

2、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2.2 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每隔 510m 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方向测两个纵断面) ;2.3 井筒 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2.4 测量记录;2.5 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 2 -验报告等;2.6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3.1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规程的规定;3.2 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3.3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3.4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

3、差;3.4.1 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3.4.2 当采用锚喷支护,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4.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 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 1/10,纵向高度不超过1.5m;4.2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 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 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 30m;4.3 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4.4 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3 -

4、4.4.1 每层砌体的水平偏差,混凝土块不应大于 20mm,料石不应大于 50mm;4.4.2 砌体竖向无重缝,压茬长度不应少于砌体长度的1/4;4.4.3 灰缝应饱满、无重缝。灰缝厚度,混凝土块、细料石应等于或小于 15mm,粗料石不应大于 20mm。5.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二、巷道验收标准二、巷道验收标准1. 巷道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1.1 标高、坡度和方向、起点、终点和连接点的坐标位置;1.2 中线和腰线及其偏差;1.3 永久支护规格质量;1.4 水沟的坡度、断面和水流畅情况。2.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2.1 实测平面图,纵、横断面图,井上下

5、对照图;2.2 井下导线点、水准点图及有关测量记录成果表;2.3 地质素描图、柱状图和矿层断面图;2.4 主要岩石和矿石标本、水文记录和水样、气样、矿石化验记录;2.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3.巷道起点的标高与设计规定相差不应超过 100mm.4. 巷道底板应平整,局部凸凹深度不应超过设计规定- 4 -100mm。巷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其局部允许偏差应为1。5. 砌石旋巷道的净宽:从中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它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30mm,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50mm。巷道净高: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3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50m

6、m。拱、墙、基础的砌体厚度,局部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30mm。6. 砌石旋巷道的表面不平整度:每平方米面积内,料石砌体不应超过 25mm;毛石砌体不应超过 40mm;混凝体砌块不应超过 15mm;浇灌混凝土不应超过 10mm,各种砌体的外观,不得出现曲折和倾斜现象,各种砌体的灰缝,应灰浆饱满,无重缝。7. 支架巷道的规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7.1 巷道净宽、净高应符合本规范第 5 条规定;7.2 支架立柱斜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7.3 支架梁应水平,两端高差不应超过 40mm;7.4 两支架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100mm;7.5 支架应垂直于底板,前倾后仰不应超过 40mm,倾斜巷道支架迎山角允

7、许偏差应为1;7.6 支架梁应垂直于巷道中心线,梁端的扭矩不应超过100mm,曲线巷道支架的方向应与曲线半径一致;7.7 梁与立柱的结合面应严密;7.8 背板的长度,宜大于支架间距 300mm,背板应排列整齐,- 5 -背板与岩帮间应充填严实;7.9 倾斜巷道支架间的横撑和拉条应齐全、牢固。8. 裸体巷道的规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8.1 巷道净宽;从中线至任何一帮最凸出处的距离,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他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50mm,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150mm。8.2 巷道净高;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3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150 mm。三、天井、溜井和硐室验收标准

8、三、天井、溜井和硐室验收标准1、硐室及天井、溜井竣工后,应提供下列资料;1.1 实测平面位置图;1.2 硐室实测平面图,主要部位剖面图;1.3 主要天(溜)井实测井筒纵、横剖面图;1.4 主要硐室、天(溜)井实测地质柱状图;1.5 实测设备基础图;1.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2天井、溜井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从井筒中心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不支护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100mm,也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200mm;支护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5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100mm。3. 机电硐室的中心线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0mm,底板标高的偏差,不得高于

9、或低于设计规定 50mm。- 6 -4. 硐室净宽,从中心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机电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它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20mm 砌石旋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50mm,锚喷硐室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100mm。硐室净高,砌石旋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50mm,锚喷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150mm,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30mm。5. 机电硐室中的设备基础,纵横轴线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0mm,基础标高不得高于设计规定。基础的埋入部分不得浅于设计规定锚杆基础,找平层厚度不应小于 100mm。6. 主硐室中安装联动设备的附属硐室位置应准确,实际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偏差不应超过 20mm,底

10、板标高与主硐室底板标高的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0mm,断面和体积不应小于设计规定。7.硐室的起重梁或起重环的高度和位置偏差,不应超过设计规定 50mm。四、支护质量验收标准四、支护质量验收标准1、浇灌混凝土和料石砌块支护1.1 断面规格:在满足设计厚度的前提下,不得小于设计断面。1.2 混凝土、沙浆、砌块厚度:同批试块的抗压的抗压极限,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任意一组(每组三块)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标号的 85%。1.3 碹墙的基础:挖深达到设计要求,局部不浅于设计规- 7 -定 300mm,砌好的基础面不得低于设计规定 50mm。1.4 壁后充填:砌体和围岩的空隙应充实填满,冒顶部位按技术

11、措施处理,材质应符合技术要求。1.5 防水程度:井筒无集中出水,火药库、变电所无渗水,绞车房及重要机电硐室无滴水,其它巷道无滴流水,水仓隔墙不漏水。1.6 混凝土浇灌要求:里实外光,无裂隙、露筋,捣固严密,蜂窝、麻面局部不得超过 0.5 平方米。2. 素喷、喷锚和锚喷支护质量检验标准2.1 巷道中心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不得小于设计 100mm.2.2 喷射硂强度:每 30m50m 做一组试块,每组三块,强度要求和浇灌砼一样。2.3 厚度:用打孔方法检查,全部检查孔处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的 90%。2.4 锚杆: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零件应齐合、锚杆安装封孔应严密,托板应紧贴岩面,

12、排距不应大于设计100mm,间距不应大于设计 200mm,金属锚杆深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50mm,方向应与层理面或主要裂隙轴面成大角度,当岩面或裂隙不明显时,锚杆与周边轮廓垂直,与顶部不低于 75角。2.5 外观质量:喷前必须冲洗岩面,清理浮石,底板清到底板原岩、喷射均匀,喷后无裂缝、空响,无“穿裙赤脚” ,表面光滑,巷道圆滑度较好,锚杆外露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特殊要求- 8 -者,外露不得超过 100mm。2.6 挂网材质应符合要求,网度不小于设计,也不应大于设计 20mm。结点绑扎,绑扎牢固,搭接长度不少于 200mm,钢筋应随岩面铺设,岩面与筋间隙不小于 30mm,双筋条挂网时,托盘应压在

13、双筋条紧靠岩面。五、水沟质量验收标准五、水沟质量验收标准1裸体水沟,其深度和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帮直底平,保证流水畅通。2.支护水沟,水沟深度宽度允许误差30mm,内外沿厚度允许误差20mm,水沟上沿的高低允许误差不应超过 10mm,水沟外沿至巷道中心不得小于设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准出现逆坡,铺底平整,保证流水畅通。盖板平稳整齐。六、轨道铺设及电机车架线检验标准六、轨道铺设及电机车架线检验标准1轨道铺设检验标准1.1 轨道中心线与设计规定偏差不得超过50m,双规中心距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也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20mm。1.2 直线段的轨距与设计规定偏差不得小于 3mm,也不得大于 5mm,曲线段

14、轨距加宽及外轨加高,均不得超过设计值的 5%。1.3 曲线段轨道铺设时,轨距应于曲线半径方向一致,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设计规定。1.4 钢轨接头应平整,其高低及内侧均不得超过 2mm,接头间隙在线段不得超过 5mm,在曲线段不得超过 8mm,架线电机车- 9 -轨道接头处的导线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1.5 道岔基本起点与设计位置允许偏差+30mm,岔尖趾部与基本轨间隙不得超过 2mm,岔尖不得高出基本轨,也不得低与基本轨 2mm。1.6 轨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其局部允许偏差 1%(即5m 内高差不超过+50mm) 。1.7 两条平行轨的接头,直线段采用空间对接,曲线段采用空间或错接,其错开长度为

15、钢轨长度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曲线段钢轨应设置拉杆固定,两种轨型连接要采用异型道夹板,并要求上平内齐。道床必须铺平砸实,轨被埋入道渣深度为轨枕厚度的三分之二,轨枕底面的道碴厚度不应小于 100mm。1.8 道碴应符合设计材质要求,不得混有软岩和杂物,木枕应做防腐处理。1.9 枕木间距与设计规定允许偏差100mm 轨道中心线与枕木中点应一致。1.10 铺设钢轨的配件、零件如:鱼尾板、螺旋、道钉、扣件等得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数量要齐全,安装要严实有效。2. 电机车架线检验标准。2.1 电机车架线的吊挂高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也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 3%,但巷道高度允许时,可放宽至 5%。2.2 电机车

16、架线左右偏移:板式和环式集电弓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20mm,滚轮式和滑环式集电弓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10mm。- 10 -2.3 导线架设不得有扭绞,死弯现象,连接紧密,与绝缘子绑扎要牢固。七、检验光爆检验标准七、检验光爆检验标准岩面应均匀留下 50%以下的眼痕,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mm,并不准欠挖,岩面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痕。八、水泥砂浆锚杆施工和验收办法八、水泥砂浆锚杆施工和验收办法1. 施工注意事项1.1 砂浆锚杆的直径一般为 16-20mm 的螺纹钢筋,钢线绳等,长度一般为 1.6 米。如遇接触带或裂隙较发育地段,锚杆长度相应加长:杆体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锚杆眼的方向尽量与岩层面与节理面不明显时,应于巷道周边轮廓垂直。锚杆方向与帮的夹角不宜小于 800,与顶板的夹角不宜小于 700。1.2 岩浆宜采用中细砂,粒径不应大于 2.5 毫米,使用前应过筛:固结锚杆的砂浆配合比:水泥:沙子=1:1-1:2(重量比),水泥比宜为 0.38-0.45:早强剂一般加水泥重量 1-2%:砂浆标号不得低于 200 号。1.3 锚杆眼的间距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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