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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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流程图申请 (由承包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 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 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或申请人 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 正申请材料的,予以 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要求 申请单位(个人)补 正材料审查(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形成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决定书面送达当事人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2、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流程图申请: 由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受理 (乡镇林业站收到

2、申请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 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 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或申请人 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 正申请材料的,予以 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要求 申请单位(个人)补 正材料审查(需要现场勘查的,组织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 见)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送达(将许可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决定(乡镇分管领导作出决定)3、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流程图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受理 (乡镇民政部门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

3、 性告知审查:民政所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给予批准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送达(将批准文件送达当事人)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决定(乡镇政府作出决定)4、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 农民建房发现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 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个) ,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 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于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或逾期不履

4、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 决定5、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 农民建房发现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个) ,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 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 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 决定6、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 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个) ,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集体研究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 决定7、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流程图通知: 通知适

6、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达 (乡镇或学校相关部门)通知材料送达后,仍拒绝送子女 入学通知材料送达后、监护人及时送子女 入学报送:报送学校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给予批准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送达(将批准文件送达当事人)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处罚决定(乡镇政府作出决定)8、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流 程 图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 发现事故隐患或已发生事故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个) ,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执行行政

7、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 决定9、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给付流程图申请(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受理给付申请,并告知申请人。 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并告知理由。按上级政府审批意见给付。 不予给付的,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告知其相关权利。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调查取证,拟定给付意见, 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负责人审定。10、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流程图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发现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个) ,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机构: 服务电

8、话: 监督电话:主管领导或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强制措施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决定执 行11、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应急措施流程图执法人员奔赴现场核实情况,同时向当地居民 发布公告企业同意停止排放污染物企业不同意停止排放污染物, 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强制措 施,电力部门配合停电。下发处罚决定书,并对企业进行处罚处理完毕,将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大气受到严重污染 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企业 停止排放污染物当事人不服,提起复议或诉讼承办机构: 服务

9、电话: 监督电话:12、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流程图发现或接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群众举报情况属实,乡(镇)政府研究决定:责令拆除、砍伐 或者清除当事人同意拆除、砍伐或者清除当事人不同意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的,进行行政强制措施清除妨碍物,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案件处理完毕,将处理 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当事人不服,提起复议或 诉讼执行复议或诉讼决定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13、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流程图乡镇没有行政强制权力的当事人的 陈述和申 辩在防汛遇到阻拦和拖

10、延时组织强制实施,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 当事人在本局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需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个工作日内制作 催告通知书 ,送 达当事人。制作强制 执行通知书 , 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 当事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 。执 行 制作行政强制执行笔录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1、 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克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 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 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 本局认为需要中止执

11、行的其他情形。乡镇有行政强制权力的制作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终结执行:1、 公民死亡,列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 执行标的灭失的;4、 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 本局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办结归档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 进行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公诉,又不拆除的;经集体讨论批准后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14、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流程图应急指挥机构接到灾情报告对信息进行分析确认等级向区政府汇报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现

12、场指挥部向上级指挥机构汇报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交通运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组织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应急结束善后事宜灾后重建建立应急通信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1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理措施流程图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走访调查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执法人员立即报告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的情况属实,及时予以制止、铲 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16、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流程图蓄滞洪区所在乡(镇)政府成立领导组对居民的承包土地、住

13、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 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进行调查摸底。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区内居民的承 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 庭主要耐用消费品逐户进行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对登记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村(居)民无异议的,区、乡 (镇) 、村分级建档立卡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17、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流程图个人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所需资料 1、 (1)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复印件 1 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 件 1 张 (3)毕业(肄业)证原件、复印 件 1 张 (4)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超过毕业 年度的需提供社区出具的失

14、业证 明。 (5)2 寸证件照 2 张(红底)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 系的人员还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 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 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 主还需提供)停止经营的相关证 明。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 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常住地居住 证明和原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 险等能够证明稳定就业 6 个月以 上的相关材料。 5、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还需 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用工备案手续。 6、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 动者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或其他相关证明。 7、持有就业失业证 、 再就业 优惠证的人员还需提供就业 失业证

15、原件、第一页和第 2 页 复印件 1 张再就业优惠证原 件、首页及享受扶持政策页的复 印件。 由本人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领表受理责任人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后将信息进行登记复 审加印、发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 六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从事个 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 理就业登记。承办机构: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1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图申请(在省外务工的 18-49 周岁育龄妇女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本人结婚证;本人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2 张;因婚在外省居住的需提供现居住地婚育情况证明)受理(证件办理,核对信息,打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进行资料采集)审核(管理地是本乡(镇)即刻现场审核,户籍地为本乡(镇)但不是管理地的转发至管理地审核)打印证件(审核完毕,符合要求,打印证件,当场交于当事人)审核不通过,告知当事人具体原因。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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