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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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6 年大亚湾区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认定工作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扩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提升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水平,顺利完成市下达我区 2016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任务,根据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惠湾委发20151 号) 、 大亚湾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七大工程实施方案 (惠湾管20164 号)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成果

2、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优秀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在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成长效益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2016 年,遴选 50 家以上企业,建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组织 22 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3 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到年底,实现全区国家级高新技2术企业数量达 34 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 45家。二、工作措施(一)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一)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对国家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及省财政研究开发费用补贴政策多方位开展宣传,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认真执行区委、管委会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关

3、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办法,提高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的积极性。3 月至 5 月通过走访企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方式,对高企培育认定申报工作进行宣传介绍,加强与企业的互动,加深企业对申报认定工作的了解,及时回复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二)强化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二)强化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5 月至 6 月,完成对区内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筛选一批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企培育对象,于 6 月份前建立初期规模为 50 家企业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实时了解企业专利、人员、研发投入等基本情况

4、,协助企业规范研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企业规范标准化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高企业申报高企的成熟度,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认定申3报有序推进的局面。(三)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指导。(三)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指导。根据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条件的成熟度,分别列出 2016 年申报省级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及高企认定的企业名单。针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6 月至 7 月召开专题培训班,着重从政策解析、申报程序、材料编写、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培育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科技业务水平。邀请技术和财务等相关专家,为企业进行专题诊断,提供系列指导,做好

5、高新培育认定的辅导工作。鼓励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咨询辅导,完善企业研发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及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四)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今年 7 月至 12 月,开展大亚湾区知识产权激励活动,围绕省、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企业发明专利灭零和拥有 6 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培育工作,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营业收入正增长、有盈利的企业中选择一批优质企业,围绕企业主要产品和核心技术,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帮助企业挖掘专利。(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区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协4同推进高新

6、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区工贸局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沟通协调、计划制订等工作,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其他部门在各自业务领域中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高企认定;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加强对列入培育计划企业的管理服务,确保企业在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激励措施(一)对区级高企培育企业认定的扶持措施。(一)对区级高企培育企业认定的扶持措施。鼓励区级高企培育库企业优先聘请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辅导。对列入我区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

7、育库入库企业,通过市级推荐至省的,给予 2 万元的科技咨询服务费补贴。(二)对整体搬迁高企的扶持措施。(二)对整体搬迁高企的扶持措施。新整体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标准,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研发补助。(三)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奖励措施。(三)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奖励措施。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高企培育认定服务。对与区内企业签订高企培育认定服务协议,5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备,所辅导企业在 2016 年度高企认定及省级高企培育入库的成功率达 70%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每家高企 2 万元、每家省级高企培育库企业 1.5 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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