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6409903 上传时间:2018-03-28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廉洁从政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下)高新民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博导二、二、廉政准则廉政准则的时代特色的时代特色第二个大问题廉政准则的时代特色。我们知道 1997 年 3 月就已经颁布了准则(试行) 的方案,其中 1998 年 3 月对当时的第五条第二款作出了修改,主要内容就是关于省部级以上干部他的配偶及其子女以及配偶不得在一些外资企业等等担任职务这样的规定,1998 年就做过一次修改。2010 年颁布的这次准则有较大的修改,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的准则具有强烈的时代性,有很多新特点。(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第一个特

2、点就是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已经 30 年了,腐败行为的变化也有它的不同。在改革开放初期中期与改革开放深化到一定阶段 的时候,它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比如讲改革开放的初期 80 年代的时候,走私,走私什么东西呢,像录音机,电子表甚至我们遮阳的很漂亮的小阳伞,那个时候也在进行走私。走私来得比较便宜,很多人就去买等等,那个时候是比较低档次的一个走私水平。但是到了 90 年代的走私就变得不一样了,什么钢材、石油等等就可以向这方面发展了。它的表现不太一样。再比如讲 90 年代讲价格双轨制,这个双轨制,倒卖批文在这段时间内又成为腐败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到了今天腐败又更加复杂的一个方面,比如讲国企改制,

3、包括一些方面的投资,比如讲说到投资问题,把国企的钱用其他人的名义在海外某个小国家、某个小岛上进行注册。实际上这个钱已经以某种合法的形式转移出去了,别人还查不出来。最后这个钱变成一个中饱私囊的事情了。那么这种就是手段越来越隐晦,越来越专业化,而且从当初的集中在党政机关的某些部门发展到今天社会化的现象已经出现,就是手段专业化,现象社会化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特点。因此根据新的特点作出新规定就是一个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事情。廉政准则总结了十几年来,我们腐败现象演变的特点,总结了十几年来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于一些过时的条款予以删除了,比如讲当时的通讯工具,手机大哥大还有一些是公款买的,所以当时就叫做不允许公

4、款买通讯工具,可这一条现在基本过时,手机已经普及了,好几亿人口都在使用着手机,这一条规定也确实不大符合实际情况,所以就把它删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掉了。而过去一些没有的规定,又根据我们新的时代的发展作出了一些补充。比如讲第七条,这个内容七条一共是五款。禁止违反和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这一条很厉害,内容基本上都是新补充进来的,比如讲明确规定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服务活动。第一款这些事项政府采购房地产的问题,还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等等这在 90 年代还都不是特别突出的问题。但在 21 世纪已经

5、非常突出了,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非常突出,所以做了这样的规定。再比如讲第八条明确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关系。这些就是新的约束性规范,但是我要说的第八条规定里面不仅仅是廉政问题,很大层面上也是党风问题,比如讲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那么这个问题我想更大层面还是一个党风问题,一个作风问题,这些问题政绩工程包括形象工程过去也有,但不像现在那么突出,所以我们也做了一个禁止性的规定,就是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予以明确的禁止。 (5:00)再比如讲,对于干部人事制度的规定,过去也有,但是非常简单,比如像不准泄露讨论干部的情况等等,可是现在做了比较复杂

6、的规定,因为干部人事制度本身进行了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又衍生出一些新问题来。民主推荐中的问题,民主测评的问题,所以我们这个规定又把它细化了。比如讲原来就是很简单不准泄露干部讨论任用的情况,而这一次把它细化说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这个属于禁止性规定,你不能泄露。另外又新加上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这种拉票是选举才有的一种行为,我们现在是禁止的。我们过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没这么大,不存在这种问题,现在存在了,对于这个问题两方面看,一方面是改革的一种副产品,说明我们的干部制度在改,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我们承认它的进步。但是另外一方面

7、,新出现的拉票问题怎么看,我知道很多做实际工作的同志他们是有争议的,观点不同有争议,但是党内现在对此是禁止的。这种新规定也写入了我们的准则,所以我们制度我们说它有约束性功能,有约束功能取决于什么?取决于你的针对性,如果它的针对性不强,它的约束功能就体现不出来,没有用或者说已经过时了,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那么你的约束就不起作用,或者说你的约束就类似于我们的这种离题。这个问题是这么一回事,这个问题是应该通过,比如讲思想教育解决的,你愣搞制度,那你就把它严重化了。再比如讲这个本来应该通过制度约束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你不通过法律,它也依然解决不了,所以它的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

8、tp:/现实针对性如何,这个问题是当前突出的还是已经发生过现在不存在的,那么这些问题针对越强,它的约束性功能越强。这是第一个特点。 (8:27)(二)浓郁的进取性(二)浓郁的进取性第二个特点是它具有浓郁的进取性。我们在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各地各部门各级组织也都不断地产生一些新的做法,新的举措。比如讲谈话,诫勉,这都是基层组织的创造发明,因此与时俱进吸收反腐倡廉的新鲜经验把它制度化了,这是我们党内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很多制度都不是凭空造出来的,一个是基层的创造另外一个是借鉴国外的制度,我们再根据中国的国情加以变通,因此这对我们来说是需要注意的,我们在这一次准则中就体现了这个精神。比如讲准则

9、明确规定就是如何保证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明确规定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包括考察和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这里面提到的巡视、谈话、诫勉等等,包括重要情况通报、报告等等,它都是基层的创造。通过这种对实践经验的提炼,我们把它上升到准则的高度来了。为什么说上升到了准则的高度呢?一个党内的制度体系是不一样的,准则高于一般的具体制度,一般的具体制度不能跟准则相违背。待会儿,我们再讲到党的制度体系的时候,还会重述这个问题,我想一种制度它的准则生命的活力,就来源于它能够不断吸收新鲜的实践经验。如果不能够吸收新鲜的实践

10、经验,这个制度的效力会越来越低,最后甚至寿终正寝,不管你废止不废止它,它的作用都已经发挥不出来了。 (10:36)(三)理念的包容性(三)理念的包容性第三个特点就是理念的包容性。就是说我们反腐败,我们遵循着我们的理念,党的性质宗旨等等,但是还有更大的包容性,这个在准则里面也体现出来了。我们党历来反对腐败,可是如何反腐,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想提出特别是三个代表、江泽民时期提出政治文明这个概念以来,我们对很多新观点、新理念是非常重视的,可以说这些年来我们追随着时代的步伐,尊重人类政治生活的共同文明成果,再根据中国的国情党情加以借鉴确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比如讲这次准则

11、提到一个概念,利益冲突,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里面,关于加强改进党的建设这个决定里面也提到了利益冲突。有人举例子说我们过去的某某制度提到了,某某制度提到了,但是在那些个制度都是某一个方面的制度,它在制度体系中的位置不像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准则,不像四中全会的决议那么高,在如此高的决议里面,准则里面提到,应该讲它是发源于四中全会的。那么关于利益冲突这个概念,借鉴了国外的概念,它的含义是什么呢?由于你掌握了这个权力,有些事情你个人的利益可能会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所以你要防止这样的冲突,遏制你自己的个人行为,个人利益。这一条廉政准则里面明确提出来了,它的第五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允许,就是不

12、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第五条第八款又规定,禁止,也就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这个规定应该讲非常重要,因为在你的管辖范围之内,你的配偶或者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的工作的确有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我前面讲过,比如讲当地产什么,领导的子女就经营什么,当然你就影响到很多方面,大家对公权力也不信任。再比如讲,举更具体的例子,公安局长的儿子不得在你管辖范围之内从事歌舞厅、桑拿等等活动。再比如讲卫生局长的子女配偶在你的

13、管辖范围之内不得干吗呢?从事医疗、推销、医疗器械的这种类似的工作。我们中纪委的同志包括在我们党校讲课的时候详细地诠释了利益冲突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过去也注意过,我刚才提到,97 年 98 年的规定都有,省部级领导你的子女不得在你的管辖内经商等等,但是那个规定比较简陋。这一次一个是把省部级那几个字去掉了,也就是说各级领导从省部级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地、县都是如此,就是它的针对范围更广泛了。另外明确地把公共利益冲突、防止利益冲突,把这种标志性的语言写入了准则。这我想有很大的意义,这个特点又是非常鲜明的,它实践中已经体现了它的这个意义,就是说可以防止公权力行使者自己成为多元利益格局中的一员。你想想我

14、自己在我管辖范围内从事某某工作,我自己就是多元利益博弈中的一员了,那么它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这个规定是对公权力行使者制度的约束,有利于促进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15:29)当然这个问题我想多说两句,既然说到这里,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领导干部的子女也是公民,也可以经商办企业,而凭什么你能办,我就不能办。的确如此,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也是公民,有权利经商办企业,但是你不能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这样做。因为第一,领导干部掌握的是公共权力,对于公权力行使者的道德要求比一般公民的要求要高,大家千万不要委屈,凭什么对我的要求比公民要高。因为一般公民不掌握权力,你掌握权力,掌握权力者的道德要求的确是高

15、的。第二,如果没有这种禁止性的制度规定,我们只能靠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领导者的素质来决定了。我的素质很高,我不会以权谋私,我的配偶、我的子女及其配偶在当地经商办企业,我不会给他有任何关照,你的素质高,可以,但是如果你的素质不高呢?另外,你手下的人,即便是你没有打招呼,他们为了你的面子,也有可能给予他特殊的利益关照,因此在这个情况下,需要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实列宁早就说过一句话,就是说从政治的角度讲,如果我们把希望寄托在领导者的个人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那么第三个理由就是大量的实践证明了,即使你有规定,他还违反规定了,有一些领导的确是如此。当地产生了一些这种禁止性的规定是有的,但是他都做不到。你有了这个规定,他都未必能做到,那么你没这个规定,更不行。因此做这种禁止性的规定,不允许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当地经商办企业,我个人认为这是有益无害的。(17:28)(四)立意的全局性(四)立意的全局性第四个特点就是立意的全局性。就是这个准则写的立意很高,顾及到全局。它是站在时代的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