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6408536 上传时间:2018-03-2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惠州市惠阳区2007年出租小汽车(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惠州市惠阳区 2007 年出租小汽车 客运经营权招投标方案一、目的一、目的为满足惠阳区出租小汽车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出租小汽车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出租小汽车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出租小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树立城市出租小汽车行业“窗口”形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州市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投标方案。二、惠城区出租小汽车运力现状分析二、惠城区出租小汽车运力现状分析惠阳区现有出租小汽车 129 辆,车型为捷达 FV7160CIX,均为有偿使用,惠阳区出租小汽车投放情况见下表。惠阳区出租小汽车投放情况表投放批次投放时间有偿使用期(年)有偿使用费(万)投放车

2、辆数(辆)备注第一批2001.98 10100 2005 年 6 月 71 台划入惠城区第二批2003.06156.8100惠阳区现有出租小汽车企业 2 家,其中惠阳惠深运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 79 台,志通集装箱运输实业发展公司经营 50 台,共 129 辆出租车。企业经营方式以承包经营模式为主,承包人独自经营,产权不清晰,驾驶员与企业劳资关系不明确,企业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尽人意,市民意见较大。随着惠阳区行政区域的调整,城市人口增加、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区建成区范围扩大和城市道路通达率提高,惠阳区出租小汽车市场不断扩大,出租小汽车需求量逐步增加。按照国家城市道路

3、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对城市出租小汽车配置2标准 21 辆/万人,惠阳区淡水城区户籍人口(30 万人,不含农业人口、外来人口)计算,惠阳区淡水城区应拥有出租小汽车 630 辆,缺少运力为 451 辆;按照城区出租车现有客运量和转移客 源保守预计有 49600 人/日,现有出租车每天载客 73 车次, 每车次 1.5 人计算,淡水城区可容纳 452 辆出租车。根据以上两种分析方法,结合我市出租小汽车市场实际运营情况,惠阳区目前存在出租小汽车运力缺口为 400 辆左右。三、拟投放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和投放方式三、拟投放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和投放方式(一)(一) 拟投放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拟投

4、放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为弥补惠阳区出租小汽车运力的缺额,本次惠阳区投放 160个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共分二组,每组为 80 个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每个中标企业只中一组,每组出租小汽车经营权不再分拆。每个出租小汽车经营权只能够投入一辆出租小汽车,即一权一车一照(证)。(二)经营范围:(二)经营范围:惠阳区行政区域、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区域。(三)经营期限:(三)经营期限:6 年,从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之日起第61 天开始计算。(四)招投标方式(四)招投标方式本次出租小汽车投放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即以投标企业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水平及投标经营方案和服务质量

5、承诺方案为评标依据。(五)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数量(五)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数量本招标项目根据评标总分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第 1、2 名为中标人,第 3、4 名为替补中标人。若中标人因故放弃标的的或被招标人取消经营资格的,则替补中标人按排名顺序补上。每个中标人只能获得一组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3四、报名者条件和要求四、报名者条件和要求(一)报名者资格条件(一)报名者资格条件1、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惠州市注册的,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二级客运企业。2)在惠州市惠阳区注册的,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经营道路班车客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

6、具有四级及以上班车客运企业等级的企业法人。3)在惠阳区、大亚湾区注册的,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出租小汽车公司。2、报名者应具有相应投资能力。报名者有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自有资金证明,报名者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 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3、出租小汽车企业和班车客运企业报名者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06 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2)2006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日止无发生主责以上较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即原标准的特大事故)及主责以上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二)拟投放车辆要求(二)拟投放车辆要求1、车辆技术参数。拟投放出租小汽车

7、为三厢 5 座全新小轿车,技术参数见下表: 环保发动机排量外观尺寸(mm)刹车系统安全舒适度国1.6L 及以上4500车长60001600车宽1800ABS、ASR正驾驶员安全气囊悬挂避震系统2、车身颜色。中标企业投入营运的出租小汽车外观颜色、顶灯、图案可以根据创企业品牌需要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报区交通局审定。43、拟推荐车型为了满足惠阳区出租小汽车市场的需求,平衡新旧出租小汽车的经营成本,本次中标的出租小汽车车型档次要求较惠阳区现有车型略有提高(据了解,比亚迪 F3、桑塔纳 3000 等车型符合拟推荐车型的技术参数要求)。通过对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河源、汕尾等周边城市出租小汽车车型的

8、情况调查(详见附表 1),结合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实际,提升城市形象,拟推荐车型为:1)桑塔)桑塔纳纳 3000( (1.8L 排量)排量)2) )比比亚亚迪迪 F3( (1.6L 排量)排量)以上车型均非指定车型,有关车型由企业自主选择。4、其他。中标企业投入的出租小汽车必需安装 GPS(具有实时监控功能)、汽车电招调度、防盗抢卫星定位系统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税控计价器(使用税控发票),出租小汽车企业的形象(标志)和驾驶员服装由企业自行设计。(三)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函(三)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函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 10

9、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出租小汽车投放运营后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2、履约保证函:人民币 100 万元的银行保函。中标人在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时提交。(四)经营方式(四)经营方式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 号)、省出租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061018 号)、 惠州市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32 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出租小汽车经营5权管理,实实行直接行直接经营经营。 。1、产权明晰,出租小汽车必须由中标企业全资购买。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10、统一归属中标企业所有,中标企业对出租小汽车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和处理权。2、中标企业承担投资经营风险。不得利用出租小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 “财产抵押金”、 “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否则由市交通局收回本次中标的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不予退还。3、规范企业用工合同,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权益。驾驶员招聘要体现广泛性,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要符合惠州市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市户籍的人员。出租小汽车驾驶员是中标企业的员工。中标企业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

11、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中标企业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为驾驶员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4、中标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五、招投标程序及时间安排五、招投标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招投标程序(一)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择优原原则则进行。1、成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由区交通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2、发布招投标公告,接受企业报名3、编制投标书企业在收到编制投标文件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内编制投标书。4、递交投标书,缴交投标保证金65、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和评委6、开标和定标7、公示投标结果,接受企业投诉若无

12、投诉,3 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投诉,招标人在 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8、签定合同(二)招投标组织(二)招投标组织1、招标人:惠阳区交通局2、招投标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3、评标委员会1)从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广东省客运线路招投标和资质评审专家库中,按行业类别随机抽取抽出 11 名(行业管理 2名、经营管理 3 名、安全管理 3 名、财务管理 3 名)在开标前能到达开标地点的专家。2)招标人在开标前从实际到达的专家中,随机抽出 7 名专家(行业管理 1 名,其他类别专家各 2 名);由 7 名专家与 2 名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4、监督与公证: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局

13、、惠阳区公证处。(三)(三) 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本次招投本次招投标标活活动时间动时间安排安排见见下表:下表:时间工作内容备注10 月公示招投标方案、召开听证大会,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启动招投标工作11 月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12 月发出编制投标文件通知书后 30 天召开招投标大会2008 年 1 月公示公示评标结评标结果、确定中果、确定中标标者,者,签订经营权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使用合同2008 年 2、3 月争取新争取新车车投入运投入运营营7六、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及中标后有关手续六、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及中标后有关手续(一)(一) 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

14、用费额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额为做好新旧出租小汽车的衔接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竞争,逐步减轻出租小汽车经营负担,本次出租小汽本次出租小汽车经营权车经营权有有偿偿使用使用费标费标准准为为每个每个 0.2 万元,每万元,每组组 80 个个经营权经营权共共 16 万元,万元,缴费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缴交 16 万元有权使用费。中标企业应将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足额及时划入区财政局,实行收支两条线。逾期不缴交有偿使用费的企业,在该年度审验中不予审验,区交通局将收回经营权。(二)中标后办理有关手续(二)中标后办理有关手续1、中标者在中标后 5 天内与区交通局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缴

15、交有偿使用费,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缴交履约保证函。2、中标企业必须在签定经营权使用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办妥营运手续并投入运营。因不可抗力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营运手续的,可提出延期申请,经区交通局同意可适当延期,延期时间届满,仍未能按时投入营运的,取消其经营资格。3、逾期不逾期不缴缴交有交有偿偿使用使用费费或不按或不按规规定定时时限限购车购车投入运投入运营营的,的,视为视为自自动动放弃放弃经营权经营权,中,中标标人投人投标标保保证证金(人民金(人民币币 80 万元)不予万元)不予退回,退回,3 年内不得参加投年内不得参加投标标。 。 七、投标业务费用七、投标业务费用预计本次招投标业务费用约为 30 万元,拟在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八、其他八、其他(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惠州市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二)本方案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确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