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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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红采红采 2017GK-0592017GK-059 招标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八月二零一七年八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1 1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4 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7第三章第三章 监理目标监理目标.1616第四章第四章 监理采购范围及要求监理采

2、购范围及要求.1717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818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3636一、商务部分.38二、技术部分.57三、资格证明文件.59第七章第七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6.60 00第一章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经 红发改发201783 号 文件批准立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 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1

3、、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工程规模: 省道 301 线(窑街隧道南出口至大通河桥段)道路左侧铺筑人行道长度551m,宽 3.5-19.5m;设置路灯 27 盏,铺设照明电缆 1017m;在人行道下预埋六孔梅花管通信管 551m;设置钢筋混凝土护栏 155m;修建小游园 1 处,占地总面积 8.8 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4、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675.54 万元 5、建设地点:红古区窑街隧道南出口至大通河桥段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9 月 21 日 计划总工期:150 日历天 7、资金来源

4、:政府多渠道自筹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伴随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属于经营范围内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1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备工程

5、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6、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7、出具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8、拟派驻的项目监理机构专业配备齐全,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

6、备案手续;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 83号 12 楼 1210 室)。 3、报名资料 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拟派驻本项

7、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培训证以及所属公司缴纳领取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区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的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有效期内),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获取:将由代理公司另行通知获取方式。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8、(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3、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媒介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 七、联系方式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中和路 13 号 联系人:刘勤香 电 话:0931-623575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 83 号 12 楼 1210 室 联系人:王长福 电话:13919260166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

9、五日3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项号条款号条款号内内 容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11.1采购人名 称: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中和路 13 号 联系人:刘勤香 电 话:0931-6235756 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 83 号 12 楼 1210 室 联系人:王长福 电 话:13919260166 3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南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监理4建设地点红古区窑街隧道南出口至大通河桥段53.1资金来源政府多渠道自筹6项目出资比例政府 100%7资金落实

10、情况已落实82.1监理范围伴随本项目全过程监理9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约 675.54 万元 2、进度控制目标:150 日历天 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104.1 4.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要求,有固定 的经营场所且属于经营范围内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11、函原件; 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 6、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同时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47、出具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 会信誉; 8、拟派驻的项目监理机构专业配备齐全,项目监 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 许更换; 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有无行贿 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2、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 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1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9.1答疑会议不召开C召开C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36.1踏勘现场不组织C组织C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413监理报价方式投标人自主报价。1514.1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16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7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1)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的方 式递交到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并且提交保证金 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 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交纳。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 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 绝,即视为对采购文件未响应。投标保证金到账 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 48 小时以前。所有款项 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 的基 本账户中提交; 收款人: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703 0264 2920 0081 2625开户银行:工行红古支行 (一)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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