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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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适用于强制驱动电梯)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检验人员: 校核人员: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整机检验条件1、机房(机器设备间)的环境温度保持在 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指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 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

2、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 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检 验仪 器第 号工具箱检 验概 况无整改项目 有整改项目,已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为: 不合格项数:B 项目: 项,C 项目: 项,其它: 项。检 验结 论合格 不合格 复检合格 复检不合格说说 明1.记录中“”的填写要求:当该项合格时不用填写;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应在相应的“”内划“” ,并在“查验结果”栏简要说明;无此项时,应在相应的“”内划“” ;对有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当在“查验结果”一栏

3、填写实测数据;涉及文件、资料审查的检验项目,资料确认符合的,在“查验结果”栏划“” 。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应填写相应的查验结果或实测数据。2 “查验结果”填写初验情况,当存在不合格或不符合项时,如果整改确认合格,在相应的“整改确认”栏划“” ,如果通过现场复验合格,在相应的“复检情况”栏划“” 。3.本记录应有不少于 2 名持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签字,并有其中 1 人校核签字。4.本记录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信 息 表设备名称制造日期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 设备编号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制造单位规格型号产 品 编 号维护保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额定载 重量k

4、g 额定速度m/s层站数 层 站设备 技术 参数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备注校核人员:校核人员:备 注注:本信息表如果是采用打印件或复印件,校核人员应签字确认。如果是手工填写,无注:本信息表如果是采用打印件或复印件,校核人员应签字确认。如果是手工填写,无需确认。需确认。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 结果整改 确认复检 情况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 料1.2 的(3)项和 1.3 的(4)项除外,以及监

5、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 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 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 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 1.1、1.2、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 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 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 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1B1 技术 资料1.4 使用 资料(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1)应当在任

6、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 用 梯 子 做 通 道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 楼梯所到平面 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 应当在 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2C2.1 通道 与通 道门(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 小于 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 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 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3C2.5 照明(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

7、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 (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 房照明;4C2.6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 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5B2.7 主开 关(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 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 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6B2 机房 (机 器设 备间) 及相 关设 备2.8(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7B2.10 紧 急 操 作(1) 手 动 紧 急 操 作 装 置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

8、无辐条的并且涂 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 明显部位;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 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 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 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 锁区 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 结果整改 确认复检 情况8B(2) 紧急 电动 运行 装置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 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 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

9、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9(2) 紧急 电动 运行 装置(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2.11 限速 器(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 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 置;10B(3)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 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 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11C2.12 接地(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 线(PE)可靠连接2.13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

10、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称电压 /V测试电压 (直流)/V绝缘电阻 /M12C2 机房 (机 器设 备间) 及相 关设 备安全电压 500 500250 500 10000.25 0.50 1.00见证确认 实 测:M(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 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13C3.4 井道 安全 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 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14C3.5 井道 检修 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

11、闭状态15B3.10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 (如有)接 触缓冲器前起作用 ,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16C3.11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 、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 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 接触17C3 井道 及相 关设 备3.12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 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18C3.13 底坑 设施 与装 置(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 均能方便操作的停 止装置, 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

12、并标以 “停止 ”字样 , 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19 B3.15 限速 器涨 紧装 置(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 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 结果整改 确认复检 情况(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20B3 井道 及相 关设 备3.1 6 缓 冲 器(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 置;4.1 轿 顶 电 气装 置(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 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

13、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 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 正常工作;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 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 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 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21C(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 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 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 运行控制装置上;22C4.3 (3)安全窗(门

14、)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23C4.5如果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紧急报警 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 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24B4.8 紧 急 照 明 和 报 警 装置(2)报警装 置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 间也设置对讲系统25C4.9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 0.75m,宽度不 小于层站入口宽度26C4 轿厢 与平 衡

15、重4.10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 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 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 ,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 ,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27C5 悬挂 装置 、补 偿装 置及 旋转 部件 防护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 4 根 ;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 于 12 根(对于股数为 6 的钢丝绳)或者大于 16 根(对于股数为 8 的 钢丝绳);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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