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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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村煤矿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东村煤矿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充分发挥自救器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编制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一、一、 管理管理(一)我矿现有的自救器有缩氧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两种,两种自救器的管理由矿长组织,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处负责培训。(二)压缩氧自救器1、压缩氧自救器主要用于悬挂在井下固定地点,安装地点规定如下:煤巷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峒室:510 个;回采工作面顺槽电话机旁 10 个;回采工作面各溜子皮带机头 1 个;掘进当头绞车附近 1 个;掘进当头 20 米范围内 5 个;泵房、煤斗、变电所各 3个;化学氧自救器数量不

2、足时,也可用于携带。2、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区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台帐,发放卡片,编好号,发放时由使用单位签字领出,回收时由使用单位回收放回通风区,并办好签字手续,交接手续必须齐全。(三)化学氧自救器:450 个化学氧自救器全部用于每一入井人员在井下全过程携带。2、化学氧自救由机电区负责全部领取并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收发。3、收发地点定于矿灯房,机电区必须对矿灯房进行改造,采用矿灯架上附加自救器存放架或在两个矿灯架之间插入自救器存放架的方式,存放自救器。4、对每个自救器进行编号,自救器编号必须与矿灯编号一致,收发矿灯时,同时收发自救器。5、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工作时也

3、不得将自救器摘下脱离身体。二、使用与维护二、使用与维护1、全矿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对自救器的使用、维护、保管进行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新工人入井前必须先进行自救器的使用、维护、保管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必须按照自救器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维护,凡已开启或气压不足的自救器,均应交回通风区送局救护队进行涮洗、消毒、充气等维修工作。4、携带自救器应避免碰撞,跌落;不许当坐用;不允许用尖锐的器具猛砸外壳和药罐;不能接触电源或其它裸露带电物体。5、使用化学氧自救器的下井人员,应经常注意观察漏气指示器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指示器变红,则仪器需要进行维修,并停止使用。每次携带后,应将自救器

4、表面擦干净,矿灯房必须确保自救器外壳不沾硫酸。6、化学氧自救器只能佩带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佩带使用;过期(化学氧自救器有效期为三年)和已使用过的自救器不允许修复使用。7、过期或已报废的化学氧自救器,由专业管理人员打开外壳,拧开启动器盖子,用水洗净内部的生氧药品,然后才能处理,切不可乱丢药罐和药品,以免引起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8、使用压缩氧自救器的下井人员,应经常观察压力表,如发现压力表指示的压力不足 18Mpa 时,应交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加压。9、压缩氧自救器必须悬挂在巷道一侧,必须在发生灾害时,便于拿取佩带,严禁上锁或打结。10、压缩氧自救器每次携带使用后,必须重新充氧换药,对口具等进行消毒,使

5、其恢复到完好状态。11、自救器每季应由通风区送救护队维修人员全面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气密性、氧气压力(压力下降的应充填氧气) 。C02吸收剂应每半年更换一次,橡胶件老化严重影响使用的也应更换。压力表每年必须检查一次灵敏度。12、通风区和机电区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包括装备时间、地点、数量、管理负责人、检查时间等) ,每台自救器建立卡片,记录到货日期,整修时间,整修内容,维修人姓名等。三、监督检查三、监督检查1、由付井看守人员负责检查自救器携带情况,未携带自救器的人员严禁入井。2、矿每月在通风质量检查时,对自救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3、查岗人员对自救器携带进行现场检查。4、各头面的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

6、区瓦斯员进行检查清点,每班由瓦斯员向调度室汇报一次,调度室在瓦斯调度台帐上做好记录。5、瓦斯员发现有损坏或自救器压力低于 18Mpa 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使用单位回收.并送交通风区。四、处罚规定四、处罚规定1、未携带自救器入井者,每次罚款 20 元。2、工作过程中未携带者,每次罚款 10 元。3、凡无故拆开、损坏自救者,送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过九关,并按 100%赔偿。4、升井时不及时交回自救器者,每次罚款 10 元。5、瓦斯员当班不汇报压缩氧自救器情况者,每次罚款 10 元。6、各单位压缩氧自救器损坏不及时回收交通风区的,每迟一班每个罚款 20 元。7、通风区不按规定进行检查,不及时送交救护队进行效验维护的,每次罚款 20 元。本规定自二 00 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东村矿。原英局东发200154 号文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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